我本布衣,家境一般,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方寸之间,有饭食之,有工作之,有友交之,有子传之,便可爽可贺!
殊不知,世事沧之:人分贵贱,山有团体,靡之,染之,我心忧之;离之,远之,我被孤之。无饭可食,无工可作,无友可寻,无子可敬,茫然乎。
是故受挫于数年,终大悟:
其工:若能悦之,用命搏之,可废寝可忘食,凡登峰造极者,皆为情理。若有厌恶之嫌疑,可抛可弃,重新找之;若才限之,何择?卧薪尝胆也!
其友:“以利散以利和”是为常态也:他人敬我一尺,我还他人一丈;他人若污我,践我,染我,踩我,我便倾尽全力使其废之。
其婚:你见我之好,我品你之美:若能荣辱与共,相濡以沫,睡之皆笑醒;假使遇人不淑,尽快离之;思量数日,品行端正,为人和善,爱意有之,便可床榻欢之,长久处之。
其家:对子张弛有度,训爱有方,人生底线是其尊之,人生原则其必守之;父母之恩,无以为报,顺之孝之。乐聚一堂,是以其欢声笑语不能自持也。
其天:尊之,敬之,仰之,爱之,畏之,礼之。凡造物者不可犯之。犯则,地动山摇,大难洗劫,是故卒之。
人生不过数十载,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人间道场是清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