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七月一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第二中学一男生疑遭校园暴力后,于家中自缢身亡。
又一个鲜活的生命从世界上消失!
这件事带来许多反思。
壹——这些不算校园暴力!
新闻中说,在其父调阅当日监控录像时,就看到儿子三次被打或受辱。学校只是说,这只是孩子间的打闹,不算校园暴力。
可试想一下什么才算校园暴力呢,难不成非得残疾或闹出人命才算。这平时的玩闹,便是校园暴力的苗条,这些看似微小的事,其实是在为校园暴力埋下伏笔。
试想,一个孩子经常在玩闹当中处于劣势,受尽欺负与折磨,这会给他的心灵留下多大的阴影。
有人会说,可以告诉老师和家长。
但是,即使孩子告诉老师,老师也只是以为是孩子的小打小闹,也不会太在意,最多提醒几次,并不能实质性的改善,孩子的紧张局面。
家长呢,在最开始也并不会太在意。如果,孩子诉苦的话,反而会埋怨孩子没本事,活该受人欺负。直到出来了大事才追悔莫及。
打闹与校园暴力的区别至今仍不明显。
望各位家长及老师多注意,孩子在学校的打闹,说不定这便是埋下的祸根!
贰——法律保护了谁
在绝大多数校园暴力事件中,施暴者反倒成为保护对象,留下受害者面对这世界的阴暗。
是的,施暴者是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他们,在校园暴力后,只需要一番教育,及学校的严重警告即可。至多不过拘留或转学。
可是受害者呢,他们饱受身体与心灵上的痛楚,谁又来关心他们呢。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没能保护到,他们的人身安全,反而成了受害者面前的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