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领了第一份工资,1560元,在琢磨給家里人买些什么,今天就快吃土了。
这两天在世纪大道上班,很舒服,天天都提早下班一个人去吃饭看电影,特别黏杨老师,看着他说不出的喜欢和心疼。
走在街上走在地铁站里,看到各式各样的人时,心里都会想,他们背的包有几个是真的,有几个是假的,穿的衣服有的布料粗糙,有的风格不搭,可所有的共同点应该都是:不论是高级成衣也好,还是淘宝爆款也好,每个人都在认真装扮自己。和美国所有的北脸不一样,这街上的每个人,至少都曾花心思在出门前照镜子上。不论正版和a货,至少活得很认真。
“衣服就是穿给别人看的。”
这是我在一家很酷的服装店听到素未谋面的老板所说。这家服装店三层楼高,有个大院子,所有衣服来自国外各个设计师手下,单看觉得很不搭,但是穿上又是分分钟画风入秀场,很是奇妙,价钱也是十分可观。门口养了只白色的鸟,看到一个一身黑,深豆沙唇色的女孩子在院子里读书,感觉像是进入一片神圣之地,拥有魔法的wonderland。
我对设计师的衣服始终不是很感冒,觉得肯定能买到相似的价钱不那么贵的衣服。然而,确实她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我自己,怎么说呢,试了下从未尝试的马靴,宽大的衣服,夸张的首饰,我感觉自己在玩cosplay或者拍艺术写真,忍不住对着镜子多凹了几个造型,心里赞叹同时,一股莫名优越感又随之而来,这么熟悉的虚荣心感又再次膨胀。
我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都不一样。
想到这里回忆了一下,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给自己贴标签,就连介绍杂志时都最喜欢强调“独立学生中文杂志..”,如果一个物件代表一个我想拥有的气质,那这个物件的价钱和具体形式便不是很重要了。最后事情演变成了,只要我买了店里的一样东西,我就能成为那样有设计感,穿衣服别具一格的人了。这才是最重要的。
如同最近很想纹纹身是一个道理。如果这件事代表了一个态度,同时我又觉得这种态度很酷,那么这件事的具体形式便没有那么重要了,反而我贴上了这个标签,我在别人眼里也有那么酷,有我想给他们看到的那样,这就足够了。而往往,这些成为我最坚硬的铠甲的东西也成为了我的软肋,仿佛我如果脱离了这些物质,我就不是我了,我就再也无法将自己和人群区分开了。更甚,若我自己没有真正接受这些tag,那它们在我身体中还是有排斥性的,如同我迟迟无法在大街上举起相机害怕别人觉得我装逼一样。只有自己怎么想,才会认为别人怎么想。
而在国外,并不是不害怕了,而是大家都不认真了起来选择了无视不相干的人。因为在他们心目中,自己开心就好,也没有必要对其他人怀有更多的期待。我也会成为这样的人,穿衣宽松随便,舒适最佳,不care别人所想,这样,我也将默认别人的行为不是出于装逼,而是出于自身的热爱。
不知国人这种认真是好还是不好,我现在且将它看作一种聚精会神生活的可爱习惯,正是因为如此,地铁站里的每个人才鲜活栩栩如生。而其产生的副作用便是皱着眉头审视他人的习惯,虽说穿衣是要对得起路人,可若真能为了自己认真生活,那也会避免很多对他人的斜眼偷瞄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