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吃了早饭,然后在食堂唠嗑,室友的奇葩奶奶,因为她,室友她们家和她大伯家还打过架,她大娘拿铁秋打室友妈妈,室友帮她妈挨了,她爸看见闺女挨打了,冲进厨房拿了菜刀,然后大伯一家被镇住了,后来室友报了警。
结果就是大伯家被警察教育了一番都回来了,我问为什么,他们都伤人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就出来,为什么不继续追究责任。室友说都是亲戚,没必要,而且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而且这种事情警察都是劝和不劝分的。当时我想着,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追究责任,都是成年人了,做事情之前就应该知道有什么后果,既然做了就要承担后果,就因为是亲戚所以法律才要重判才好,亲戚都下得去手何况是毫无关系陌生人,他们都没有因为亲戚原因下轻手,我一个受害人凭什么要挨了打还要为他们兜着。为什么打人犯法,有血缘关系或者家暴就不一样呢,有这些关系存在,挨打的人就不疼了吗?可能我比较冷血吧,人敬我一尺,我还他一丈,同样想要欺负我就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