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上28:8】于是扫罗改了装,穿上别的衣服,带着两个人,夜里去见那妇人。扫罗说:“求你用交鬼的法术,将我所告诉你的死人,为我招上来。”
【撒上28:9】妇人对他说:“你知道扫罗从国中剪除交鬼的和行巫术的。你为何陷害我的性命,使我死呢?”
【撒上28:10】扫罗向妇人指着耶和华起誓说:“我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你必不因这事受刑。”
在这段经文里,我们看到扫罗这位以色列国第一位被膏立的王。在曾经自己制定的法律面前,毫无忌惮,任意而为。明明自己下令全国都不可交鬼行邪术,自己却乔装打扮深夜去交鬼行邪术。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许多当代的执法者掌权者,在法律面前的狂妄。甚至更有甚者还喊出:“我就是法”的口号来愚民、唬民、傲民。
一句“法律是听我说的,我是代表执法的,我就是法,随时刑拘你……”这是网传的一段河南某县包工头赵先生全家戴枷讨薪的视频。赵先生称,他向面业集团讨要拖欠的工程款,被当地派出所刑拘17天,交了3万元保证金。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视频中的派出所所长竟然还能喊出“我就是法”的狂妄之言,其唯我独尊和咄咄逼人的傲慢派头,着实让人吃惊不小。联系其一番高论的上下文语境,人们不难窥测出其背后所折射出的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的思维作祟。
仔细去我们发现,不仅是社会当中有这种现象存在,在职场公司也有这种现象,更有甚者在一些教会、团队里也有这种现象存在。这实在令人心寒痛心。不管是国家的公众社会,还是在教会、团队、公司,在这些狂妄的执法掌权者面前,律法、真理都如同虚设。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或达到某种目的,从而无视法律或真理。当法律和真理在他们的生命中失去了约束力的时候,这不仅是他自己的灾难,更是国家社会的灾难,也是教会、团队的灾难。
现代社会已经越出了道义法律这一概念,而进入到以自我为中心的“我就是法律”这一概念中。这是个极其危险的概念,他鼓励人们自私自利,狂妄自大,目中无人,心中无神。当人们心中没有一颗敬畏之心的时候,他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一样,任意奔跑直到变成一场灾难。因此,我们不得不重新思想,真实的信仰将带来怎样的能力……。
扫罗为自己的行为负上了生命的代价,而我们是否想过,我们将要为自己承担是怎样的结果?经上说:【林前3:12】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秸在这根基上建造,
【林前3:13】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它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林前3:14】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
【林前3:15】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6】岂不知你们是 神的殿, 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
【林前3:17】若有人毁坏 神的殿, 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 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