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小文《春》与《秋》,可谓深得我心,正好放在一起来写。
作者笔下的春,着实写得有趣。他觉得在暮春之前,春天是颇有些徒有其名的,因为它乍寒、乍暖、忽晴、忽雨。而春季包含的六个节气(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之末便是暮春,也表明春季就要结束了。春寒料峭,显然作者不太喜欢,就连“小楼一夜听春雨”的意境他都觉得非常单调。这一点我大概不能认同。因为,我爱春雨。
春雨贵如油,
下得满地流。
摔倒读书士,
乐儍一群牛。
这首打油诗,从我小时候便常听爸爸念叨,觉得这诗中场面实在有趣。春天的嫩绿枝丫,配合春雨的浇灌和泥土的清香,在我看来惬意极了。我不怕春寒,倒是担心春天过地太快,夏天就要来了。北京的夏,一年热似一年,闷热之感令人烦躁不堪。而只有春和秋最宜人舒适。可春天太短暂,相比之下,而北京的秋,才是我现在的最爱。
其实小时候我更喜春,大概是初中习琴的时候,遇到一首曲子《微风》。当时老师问我,你诠释的是春风还是秋风?我答,春风。老师笑。他说,到了我这个年纪,就更爱秋了,可是秋天虽好,却容易引起伤感的情绪,所以诠释秋风的时候,会多一点点忧伤。记忆中那是我第一次比较春与秋的分别。
这之后不久,我便深深地爱上了秋天,我是说北京的秋天。我想,大概我太怕盛夏的闷热了,所以到了暮春时节便开始提前惶恐,整个夏天人都是蒙的。只有进入秋高气爽的九月,才能再活过来,因此我更加爱秋。北京的秋天显得很长,虽然落叶易使人悲秋,可秋天还是个收获的季节,总不至于太伤感。
对夏天截然不同的感受,形成了我对春与秋的区分对待。正如上面提到的,由于不喜欢北京的盛夏,而爱秋大于爱春。但当我在柏林的时候,春天来得更晚一些,往往要进入四月,花草树木才发芽,天也慢慢长起来。柏林的夏,极为惬意。气温不高,阳光灿烂。除此以外,就像海洋性气候那样,有时候一天会来上几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每次也就三五分钟,天空便又放晴了,空气无比清新。可爱得很。夏天如这般存在,导致我更爱柏林的春。因为春夏的过度,会让人充满期待。而当秋天来临,白天慢慢变得越来越短,天空变得越来越阴霾,有时候还会遇到飓风,所有的一切都在预示着,冬天就要来了。柏林的冬,很少见到太阳,常常会让我想要逃离。
所以先前生活在柏林时,我就常常幻象,若今后有条件了,可以如候鸟一般,春、夏生活于德国,秋、冬生活在中国,这样调和,便一切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