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安(化名),32岁生日的时候,离婚了。为了尽快逃离这段令她不满意的婚姻,她净身出户,不要房子,不要存款,也不要孩子。
小安,是我爸爸朋友的女儿。我俩小时候,都很傲娇,谁也看不上谁,关系一直不是很好。我没有喊过她一声姐姐,自从一次吃饭的时候我把她气哭,她就再没去过我家。
我再听到她消息,是她结婚的时候,大学刚毕业一年,奉子成婚。整个过程都很戏剧化,堪比八点档电视剧。
毕业后,她进了一家出版社做编辑,后来转到业务部门,通过相亲认识了她前夫,两个人算是高中校友,老家是一个地方的。 前夫人不错,比她大5岁,但是婚前,他们俩因为家庭的原因闹得不愉快。
最初,小安的父母不同意他们俩结婚,并不是不满意对方,而是希望她回老家工作,在家里找个人结婚。结婚前,因为婆婆对她也不是很满意,两个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她把未来的婆婆骂得狗血喷头。在我们当地,这成了一大奇闻。
当发现怀孕后,小安根本不想要这个孩子,更不想结婚,已经做好准备去医院拿掉这个孩子。但是前夫家里做她的思想工作,并且承诺这个孩子她只要生下来就可以,不用她养;家里也提供首付,给他们在城里买房。
就这样,她奉子成婚,几个月后生下一个女儿,月子里不母乳喂养,满月后把小孩放在老家跟着爷爷奶奶生活,自己和老公就回离家很远的城市上班了。
小安的前夫对孩子相当好,特别疼小孩,只要有假期就回家看孩子,要么接孩子过来小住。婆婆不满意这个儿媳妇,经常给孩子说小安坏话,孩子对她一点也不亲近。加上,这孩子长得不是很漂亮,而小安皮肤很白,身材很好。她看到这样的女儿,更喜欢不起来了。
婚后的生活过得并不是很如意,小安很不满婆婆经常跟女儿说她的坏话。他们结婚3年了,房子还没有买,眼看房价越涨越高。小安看看自己的存款,让前夫和家里沟通,不用全部出首付,给10万就可以了。
公婆还有一个儿子,他们觉得大儿子已经结婚有小孩了,生米煮成熟饭,这个钱不给也没关系。但是小儿子还没有结婚,他们就在县城给小儿子买了一套房子,用尽了所有积蓄。其实,这个房子大可不必买,反正也不住。
前夫觉得自己读大学花了很多钱,而弟弟虽然是成绩不好没有读书,但总觉得有所亏欠,加上自己是长子,更应该多承担一些,让着弟弟也是应该的。买房这件事情,后来是靠两个人借同学和小安家里出钱买的,小安更加地心理不平衡了。
他们俩的问题是我们大多数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只是当时小安状态不好,两人经常吵架,每次都是朝着让问题变得更糟糕的方向去处理,把最大的恶意给了彼此。
更过分的一次是,两人在老家过年,弟媳因为婆婆不能给她家看孩子,对小安冷嘲热讽:“读了大学管什么用,自己孩子不一样成为农村小土妞了。”
后来,婆婆的加入让这段对话进一步激化,本来是劝架,但话赶话,人在情绪之下很难完全做到理智,婆婆说了一句,“你还说我们让你要这个孩子,要不是你不自重,不结婚肚子就大了......”
俗话说,说人不揭短,这下问题就严重了。小安要强的性格,这气也不想受了,提出了离婚,前夫不同意,就这么僵持着。小安有一点做得比较好,就是毕业这几年,一直在工作上很努力,在单位很受器重。岁月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倒比年轻时更漂亮了。
在一次公司的年会上,她认识了领导的朋友,对方比她大七八岁,事业有成,没有小孩(据说前妻不能生育),也是离异的。他们俩聊得挺好,彼此都有好感。
这次小安没有犹豫,她什么都不要,只愿恢复自由身。前夫本来不想离婚,看她心意已决,就同意了。离婚后,过了半年,她就和年会上认识的这个朋友结婚了。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来上海出差,我们在咖啡里见面,她给我讲了她的故事。
“在过去的30多年,我做得最后悔的一件事情不是和前夫结婚,而是把小孩生下来。我当时刚毕业,根本没想这么早结婚。孩子生下来,我扔到老家养,因为没有在身边,她对我也没什么感情。加上,她长得很像她奶奶,我看着都喜欢不起来。”
小安接着讲到,“孩子5岁,她爸爸坚持接到我们身边生活,上好的幼儿园。我当时和她爸爸经常吵架,就想离婚,她爸爸不离,结果有一天晚上吵架。我女儿跑过来对她爸爸说:爸爸,你让妈妈走吧,她不喜欢我们。”
为了缓解气氛,我说了一句:“你离婚的决心这么大,不就是因为有了现任丈夫的出现吗?”
小安笑了,“这只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我和前夫裂痕已经太大,我不想让自己的人生一错再错了。这次,我要狠心结束这一切,重新开始。”
这件事情中,最无辜的就是这个本不该到来的孩子,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不被妈妈喜欢。
当年小安去医院几次,都没有狠下心,也是很有感情的,只是在以后的岁月中,日复一日对婚姻的失望让她忘记了最初自己的“心疼”。她这次反复说了几次,如果当时“狠心”就好了。其实,有时候狠心未必无情呀。不合适的人,不适合的感情,与其纠缠,不如快刀斩乱麻,结束。
我也没有觉得她做得不对,如果是我们,换位思考,不知道会怎么做。当时的情景下,那时的自己,自己还是个孩子,怎么能够处理这么复杂的事情。
我问她:你打算怎么办呢?
“以前我一点都不内疚,自从我女儿说了那句话后,我感觉对不起她。我发现自己不是讨厌她,而是讨厌那时的自己,这么不负责任,这么冲动……我对自己不满意,才对婚姻如此不满意。”
小安不顾家人劝解,前夫挽回,“狠心”离婚了,但对于过去的这段婚姻,包括孩子,她想了很多。为此,她也去看了很多心理学方面的书籍,反思自己这糟糕的5年。
她不想让孩子长大后,因为怨恨她而人生变得糟糕,花费很大的力气去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虽然她感情上,还没有那么喜欢女儿,但开始拿时间出来和孩子相处。一开始,孩子对她非常排斥,孩子看她的眼神,像看陌生人,客气而又疏离。
这让她很受伤,更受伤的是她去幼儿园接孩子放学,老师问她是谁?当得知是孩子妈妈时,老师很诧异,“孩子告诉我们她没有妈妈,我们也不敢多问。”
某一个时刻,小安就想放弃努力,就当自己从来没有生过这个小孩,没有这段婚姻,从此开始自己新的生活。但她又很挣扎,自己做不到不管不问。
尽管前夫阻拦她去看小孩,并且冷嘲热讽:“你早干嘛去了,现在又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女儿?”她忍不住反驳到,“我和你的婚姻已经结束,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作为一个爸爸,你要想女儿未来幸福,就不要让她活在恨意中。”
随着和孩子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在频繁的互动之中,孩子感觉到了小安是友善的,也是耐心的,还有很多女孩子的秘密可以给妈妈讲,慢慢地就改变了对她的态度。
现在,小安再婚后,和现任丈夫感情很好。女儿还是没有和她一起生活,但她有时间会带她出去玩,前夫工作忙的时候,她也会帮着去幼儿园接送。
“我总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小安坚定地说。最后,她提醒我,“小米,你刚结婚,一定要过1-2年要小孩,一定要磨合好,生孩子之后,问题只会更多,生下来就不能放回肚子了。如果我和前夫相处一两年,过过二人世界,可能就走不到这一步了?”
我的一个心理学老师也曾给过这个建议:“一定要结婚一年(或同居一两年)后,要小孩。因为只有长期生活在一起,才能发现到底合适不合适。如果这时候,孩子出生了就麻烦了。”
关于感情这件事情,我听了很多故事,很难用对错来评判,因为要考虑当时的情境,当事人的状态。甚至一冲动,就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可什么又是正确的呢?
不管对与错,我们总要为自己负责,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小安和前夫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没有准备好要小孩,却不采取任何措施,这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不应该是成年人的做事方式。
关于婚姻和生小孩这件事情,慎重考虑是应该的。结婚的决定就是那么一刻,生小孩也可能就是一时放纵。可一辈子那么长,那一刻过去之后,日子需要日复一日地过,孩子生出来之后,她也需要一天天长大......
作为局外人,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不要让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身上发生。小安难能可贵的是她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且采取行动去改变。无论怎样,没有其他人为我们的成长买单;想明白这一点,做事情的时候,我们就会对自己负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