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人眼中,做好人难,但做好事还是容易些。小时候,老师就教导我们要做好事,捡到钱要交给警察叔叔,过马路要帮扶老人家。但在现实生活中,判定一件事情是不是好事,难有统一的标准,但我理解至少应该不违背以下几点。
首先,做的事情应该是被帮助的人,即做好事的对象所欣然接受的。道理浅显易懂,但其实有些时候我们做一些所谓的好事,都是从自己的价值观出发,甚至还有自我感动的成份,把心中认为的好事强加于对方,让对方无所适从。我曾遇到件事,别人把其认为的好事用万般理由想强加给我,心里站位很高地认为是在帮自己一个大忙。其实,他想做的好事,不仅不是自己想要的,反而是自己权衡利弊后拒绝的。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很难受,施给方认为自己做好事对方不领情,受予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为此,做好事还是不能一厢情愿,而应“投其所好”,才能不帮倒忙,才能让对方愉快接受。
其次,做好事得发乎真情,出自真心。若不然,带着优越感的情绪,不自觉的在内心里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觉得对方欠你一个人情,那么在以后的交往中,若自己需要帮忙,极有可能会理所当然想到对方,理所当然认为对方应该还人情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样的结果就是做好事纯度不高,有利益交换的味道,难有真正的友谊。当然,并非相互帮助就是利益交换,关键是在帮别人的时候是否真心实意,有无私心意图。
最后, 做什么事都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好事也不例外。做好事要达到预期目标,不能因为是做“高尚的事情”,就可以扛着大旗“胡作非为”,而要从被帮助对象的关注点着手,采取符合对方办事方法和行事风格。比如托朋友帮忙个事,这个事本不想让别人知晓,倘若你把所托之事办好了,但又把事情宣扬出去,我想那位朋友心里肯定不好受,甚至惧怕再找你帮忙了。所以方式方法很重要,一招不慎,可能满盘皆无用功。
总之,做好事就是怀着自己的真心,走正确的道路,抵达对方的真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