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时语文老师的一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对我可谓是影响深远。老师甚至连我自己都没想到,直到毕业十几年后的今天,我仍保留着抄书的习惯。
习惯便是一直没有改变,只是随着年龄渐长,琐事日多,速度上难免拖沓。十五六岁时抄一本十几万字的书不过两三个月的时间,如今却要动辄一两年了。
动机上来说也不比当年。当时抄书主要是家里条件所限,舍不得买书,于是看到同学们偶有好书便厚着脸皮借来,没日没夜的抄,最初是抄一本辅导书,后来越抄越广,课外读物也没少涉猎。记得那会儿用最便宜的圆珠笔芯,一根笔芯也就使用三四天而已。舍不得用日记本,用信纸正反两面抄,基本上抄完本子也就烂掉了,所以跟熊瞎子扳玉米那个童话故事类似,最后我竟一本也没留下来。
硬笔字真心写的丑,不是没有认真练习过,只是因为抄书时要赶时间,不能一笔一画的书写,疯狂时写的一整行字笔画都不会断开,也就是说笔尖是不离开纸的,所以后来老师们都笑言“把蟑螂身上沾点墨水爬出来的都比你写的好看,”自此我的字有个响当当的绰号“蟑螂爬的”。有时候把抄完的东西放一段时间再回过头来看,连自己也会分辨不出来写的究竟是什么。
人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又说读十遍不如写一遍,折算下来也就是我抄一遍的书至少理解到书十分之一的内涵。抄书虽然把字给抄烂了,但也不是没有好处。抄两年书后我发现,不管写什么样的文章,从来不范怵了,那会的作文是第一,班里最好的,年级最好的,经常在整个年级当范文来读,说起来还是有点小得意的。但我的语文成绩并不好,因为语文课基本就是我的抄书课,所以有些基础的东西反而没学会,到现在主谓宾分得不是很清,“的”“地”“得”三个字至今仍混淆滥用如斯。
后来迷上古典,便拿毛笔来抄,《老子》、《离骚》、《唐诗三百首》、《诗经》等等都抄过,一来二去无师自通,倒也把毛笔字写的有模有样,很能唬一唬行外人,当然业内人士就嗤之以鼻了。因为抄书的原因吧,毛笔字书写速度依然很快,在我碰到的所有人中也算数一数二了,有次参加一期书法讲座,当时忘了带笔,便拿毛笔记笔记,现在想起来我身边小伙伴们当时石化的样子都会忍俊不禁。
在电脑电子类产品日新月异的今天,笔速快已算不得什么技能了,但是偶尔也能用到。有次单位开会,会议时间达六七个小时,同事带去的录音笔都用没电了,幸好我习惯于手写,足足写了三十多页的会议记录,会后瞌睡虫们跑来借我的,真有一种用一支秃笔战胜了高科技的感觉。
如今抄书已不再囫囵吞枣了,而是特别挑食,只抄一些经典,前段时间抄《人间词话》、《笠翁对韵》,毛笔抄《龙文鞭影》、《幽梦影》,也不再那么追求速度了,而是当成自己的一种放松方式。工作间隙抄一抄书,能让自己的大脑得到休息,再工作起来会神采奕奕,写文章的思路也会愈发清晰。
路虽远,行则必至;事虽难,做则能成。人说技多不压身,这个世上真没有什么是无用功,三百六十行里,估计也没有抄书这个行当,但我觉得,有人忙累了点一支烟,有人沏一盏茶,有人翻一会朋友圈,我抄一会书,总不是什么坏事吧?
2017.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