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阿景在一张桌上,各自看着书。忽然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睛里全都是话。
“怎么了?”
“我有一个新发现,”她顿了顿,“我发现不再喜欢一个人,是从觉得他并不好看开始的。”
“哦?怎么说?”
她有点不太好意思地低下头,沉默了片刻,说:“其实以前很喜欢他,喜欢了很久,很喜欢偷偷地看他,怎么看都看不厌。每次相见,我都能够很快地在人群之中把他认出来,他在人群中是特别的,仿佛发着光。后来这种感觉渐渐淡了,渐渐觉得他好像并没有自己原来心目中的那么好看。这个学期一起参加活动,我已经无法把他从人群中找出来,见到他时忽然觉得他也不过是相貌平平,和人群里的甲乙丙丁一样。这时我才感觉自己是真的不再喜欢他了。”
“这大概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既然不是情人了,他也就不是西施了吧。”
我们相视一笑,又继续低下头。她倾诉完,接下来倒轮到我思索了。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智商下降,分辨力下降,期待和他相见,珍视与他相处的每个瞬间,会觉得他什么都好,就算相貌平平也散发着光彩。在别人眼里他普普通通,不过是沙滩上的一粒沙子,而在你眼里,却很特别。
她一袭长裙在夕阳之下、她捡起一片树叶夹在你的书里、她迷路了惊慌失措都让你觉得美;他一个三步上篮、他主持活动镇定自若、他在众人散尽后默默带走所有的垃圾都让你不由自主的想说一句:哇,好帅!
有很多人都会说自己更注重内在和心灵,并不注重相貌,但大多数人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其实自己很在意。只是当对方的内心足够丰盛,足够精彩,足够吸引你,足够有魅力,那即便没有出众的颜值,他在你眼里便已是光彩四射,你可以在人群之中迅速地就把他认出来,仿佛他在那里就像一颗会发光的钻石。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呀,但如果不再喜欢一个人呢?
不再觉得她漂亮可爱,不再觉得他可靠稳重,这颗钻石在人群之中渐渐就失去了光彩,跟其他人一样都变成了沙子,再也不能一眼就认出他来。你对他渐渐失去了感觉,甚至会觉得,他其实也很普通嘛,他其实长得也不好看嘛。
是呀,他本来就是如此的平凡,只是因为你喜欢,所以给他赋予了更多的意义,所以觉得他特别。当你不再喜欢他的时候,那些曾欣赏的才华仍在,他也依然成熟稳重可靠,但他和其他所有很好的人一样,已经不再特别,不再发光。
以前流行过这么一句话:你喜欢时,他做什么都是对的;你不喜欢时,他做什么都是错的。但很多人并不是这么蛮不讲理,只是喜欢时,他什么都好,不喜欢时,什么都普普通通。
不再喜欢一个人,不是从觉得他相貌平平开始,而是从觉得他平淡无奇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