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他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
这是电影《烈日灼心》里伊谷春给辛小丰说的一段话。
辛小丰说:“所以没有什么好人和坏人,对错每个人心里都有”。
《烈日灼心》改编自小说《太阳黑子》,我认为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至于你怎么评价,那得你看过之后才知道,近两个小时的剧情,我三言两语也说不清楚,所以,如果你真的感兴趣,不妨找来自己看看。
在这里,我只是简单说一说看过之后我的一些感触。
记得邓超曾在拍完电影后发过这样一条朋友圈:小丰,在你的世界里住了这么久,知道那个世界的你很苦,今天我要走了,希望你顺利平安,我是小丰,我是超。
我觉得,至少在这个电影里,真的是这样,我看到的不是邓超,我看到的那个人就是辛小丰,《太阳黑子》里那个沉默寡言、尽职尽责努力赎罪、可每时每刻都得经受良心谴责活得特别辛苦的辛小丰。他不容易,他活的真的不容易,阿道、陈比觉,他们三个人都活得特别辛苦。
当然,他是一个潜逃的强奸杀人犯,只从这一点上说,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他活的再艰难也不值得同情;可是他做协警的这6年时光里,一次次出生入死、惩恶扬善,从这点上看,他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人,值得信赖的好人;人是那么的复杂,单凭一个对错好坏怎么能够评价呢。他们三人心里都清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个道理,即便是逃脱法律的惩罚,也逃不脱天地良心这张大网,他们清楚地知道他们难以面对日渐长大的小女孩尾巴——那个灭门惨案的遗孤。他们可以自首,可以争取减刑,只是心底的哪一点善念不允许他们抛下年幼的小女孩不管,七年前他们把他从孤零零的别墅里抱出来后就再也抛不下了。他们苦苦支撑那么久,仅仅是想等到小女孩完成先天性心脏病手术的那天,到那时才可以了无牵挂地离开这个世界。可惜,最终,他们三个没等到那天。实际上,他们三个可以免于死刑,他们毅然决然地选择了死亡,人活于世,约束人的不止法律,还有道德和良心,烈日之下,良心难安。
所以陈比觉最后也跳海自尽,临了他说了一句话:“算了,我也来了,就留给她一个轻松的将来吧”。这个她自然就是小女孩尾巴。
这个世界上,有些错一旦犯下了,就再没有悔改的余地,连赎罪的机会都没有。烈日灼心,灼痛的是一颗尚有良知的心。随着小女孩的长大,三个人面对罪恶的自我审判日益加剧,在等待审判的那些日日夜夜里,再多不动声色的伪装都抵御不了内心的煎熬,那关于未来的种种期望都被自己慢慢推演成生无可恋,“每一天,都没觉得有明天”。
死其实很容易,难的是背着良心债艰难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