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意识,就是可以被自我觉知,和认知的思维活动,它的形成,在本质上,是经由五官触觉,而形成的显意识体验为基础,所形成的思维意识。其内在载体,主要是建立在以生理为基础的神经系统上。它与生理神经系统的关系,类似电脑硬盘与软件。其自身同样存在很强独立性,同时,并直接由脑神经或脑细胞为载体,而反馈于生理,在信息互动中,产生相应的化学反应,并通过显意识体验,唤醒相应潜意识信息,再反馈与思维意识的认知功能,作用于现实行为。从而达到,三大意识自身与生理层次,以及环境共同的,各自的,又彼此的相互性,支配或主宰人类的外在行为,而形成命运演化过程。
而思维意识的理解与认知功能,主要是建立在以生理功能为载体的显意识感知上,以及建立在思维意识载体上的神经系统,所形成的特定迂回,和逻辑推理功能的基础上,而形成的独立性思维意识。
零至三岁前的幼儿,由于生理神经系统发育还不完善,其个体行为,主要都是建立在,以显意识体验与潜意识基础上的无意识行为。而随着神经系统的发育完善,在显意识与潜意识形成与原有基础上,逐渐发展出以生理功能为载体的思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