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不爱跟女孩子玩,觉得她们哭哭啼啼的很麻烦,反而喜欢和男孩子混在一起,并且很快就能轻易成为他们的头。和他们一起去田里偷豌豆,到树林里摘槡葚,甚至去找各种野果来吃。
想来应该只是一种本能亲近自然的无忧乐趣。
人也只有在自然面前,才会彻底的回归本性,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是如此。
父母经常不在家,临走之前总是买些吃的东西放着。那时物质匮乏,家里还没有冰箱,因而所有的东西就都放在一个碗柜里。为了防止猫和老鼠偷吃,特意锁了起来。可在我来说,那根本不是个事,总能轻易把锁撬掉,找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吃。
逢年过节,父亲总是会把家里养的鸡杀掉,以此犒劳家人。最常见的就是用毛豆烧公鸡,那些鸡都是些整天放养在野外的走地鸡,因而吃起来总是味道鲜美,让人回味。
有时候家里有重要的客人来,母亲也会炖上一只鸡。从锅里飘出的阵阵香味,横冲直撞,直扑口鼻。往往还没等出锅,我们就已经偷偷把两只鸡腿扯下蘸点醋和酱油吃光了。
后来看电视连续剧《射雕英雄传》时,最感兴趣的就是洪七公手里老是拿着一只肥嫩脆香的“叫化鸡”,对着酒壶大吃大喝的场面。再回想起自己偷吃鸡腿的趣事来,不禁莞尔。
岁月的流逝冲淡了许多珍藏的记忆。长大以后,东西南北跨越千里,吃过许多美食佳肴,也品尝过各种各样的风味小吃,遗憾的是却很少再能感觉到从前的那种美色香味了。
那时,那味,已经成了一种经典,深深的刻在了心灵的底版。
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年少时代的影响,时至今日,我仍然很爱吃鸡肉。清炖,红烧,烤鸡,盐酥鸡,辣子鸡,叫化鸡,麻婆鸡,口水鸡,干煸鸡,大盘鸡,不一而足。每到一地,总是不知不觉地就会留意什么鸡做得好吃。
所有的鸡肉大全里,唯独不喜南方那种看上去半生不熟的白切鸡,尽管前面通常被加上水晶二字,冠之以“水晶白切鸡”,听上去仿佛很有诗意,然看上去总是带着血迹,觉得有点反胃,终究是吃不下。
看过一段话,大意是这么说的:美食是天赐的礼物。上帝用食欲促使人们吃饭,并用吃饭带来的快乐作为奖赏。没有一种爱,比对食物的爱更直接、更简单、更真诚。与它们相遇,是此生最甜美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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