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敢说以后,至少现在我最喜欢过的少年是他,一个叫陈焕城的人。然而我,一直把他的名字写成陈焕成,直到我不喜欢了他的现在才发现,那个字是城,城墙的城。
开学初见他的时候,他穿的是白色的衣服,坐在座位上,说实话我没有留意他。只是我发书的时候发到,他看了我一眼,眼睛里的澄澈我是至今都忘不了,他的眼,到底是最迷我的地方。我笑了下,打量了一眼。他打扮的简单,但是意外的一点是,他留着头发。咱们刚刚军训完男生们可是一个个黑不溜秋,头也是光不噜突的。虽然他肤色嘛也是黑 ,但是怎么有头发?我好奇地做回座位。
后来我知道,他是篮球生,咱们流着汗走正步的时候,他在训练场打篮球。
他就坐在我后面的后面,没有同桌,我们五人小组,后来被各科老师不停投诉,话太多,还睡觉。
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庆幸 ,我没有对他一见钟情。因为在百度上看到一句话
说一见钟情的人后来一定不喜欢你
虽然我离一见钟情也差不了多少。那天晚修时,我后桌那不要脸的同桌小豪同学贼兮兮过来跟我比,谁的字好看。虽然我是那种十分小学鸡的字但我也硬着头皮上了。就在我们争执着结果的时候,小豪转过头说“嘿同学,你就说!本着良心说,谁的字好看”他笑了一下,不说话,看了我一眼 ,小心地指了一下我写的字。
是的,传说中才有的眼里有星辰,我看见了。他的眼,是暖意,是腼腆。我的心本就没有冰川,没有防备。他这一眼看过来,直接给我心脏暴击,扣开我的心门,我的小鹿开始乱撞了。
他善良,执着,单纯......他有一切一切我应该喜欢地方。一切能想到成为我喜欢他的理由,那都是正确的理由。我喜欢他为了篮球愿意吃一切的苦的坚定,我喜欢他看漫画书时笑的像个小孩的简单,我喜欢他想怼人却说不出脏话的窘迫......是,那么多那么多都成为了理由,所以我越陷越深。一边在克制着自己不能告诉他我内心的欢喜,一边却幻想着我们是不是有可能......
不敢回看,左顾右盼不自然的暗自喜欢。偷偷搭讪总没完的坐立难安,试探说晚安多空泛又心酸。低头呢喃,对你的偏爱太过于明目张胆。在原地打转的小丑坐立难安,空空留遗憾,多难堪又为难。-《小半》
一个月,整整一个月,每次一回家就是打开手机,在班群里点开他的头像。在添加好友那里徘徊又徘徊,指尖试探了又回缩。
抱着我们俩好像挺熟的呀的幻想,幻想着再一次回家可能手机里就有一个叫陈焕成的人加我。
终于在国庆节,那个按耐不住的小丑,终于忍不住按下了添加好友,第一次没通过。加了备注老子是黄某某,没通过。再备注黄雪怡,终于通过了。
也许我应该早早的意识到,他的心里,也许还没记住我是谁,也许我只那个坐在他前面的前面,天天转过头来没话找话的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