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关于维权的小事 共思考#
事情是这样的,周六电话管理处换了一个灯泡(收了25元灯泡费,10元人工费)。
周天回来看完全不亮,于是自己动手拆下来一看竟有明显使用痕迹。一般遇到这种事我都是(算了吧,不好意思,拉不下面子)
灯泡贵若能正常使用也没什么,但收高于正常价格还给一个旧的灯泡我就不能忍了。刚刚到管理处说了一通,值班人员查看报修只登记了10块钱,他还骗我说那名维修人员休假要9号才能回来(看吧,不想承担责任)另一个维修领班看不下去了,带我去五金店问灯泡价格(居然只要7块钱)说明天会处理这个事情。
于是我买了灯泡自己回去把灯泡换了。
过了十分钟,那名“休假”的维修工就登门给我道歉并退款了25元,虽然他还是不承认灯泡是二手的,虽然他还说如果我有他电话直接找他,不要通知管理处。
几点思考:
1.遇到不合理的事情,勇于维权。别人需要帮助该发声的时候也别沉默。
2.维权要找到合适的,有决定权的人,否则太多时间浪费在反复且无效的沟通(可以投射到工作)
3.清晰的说出事情的重点(二手灯泡,乱收费)表达态度(对方的过失,个人的情绪:生气)明确需求(退款)
4.最后赞一个公寓处理事情效率高
5.我也是一个自己换灯泡的宝宝啊
你有什么关于维权小事分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