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这是向全党传递出鲜明的信号,要继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推广,夯实“中国之治”的基层基础。
提升法治思维,形成办事用法氛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要将“枫桥经验”与“”作为做好矛盾调解工作的“两大法宝”,坚持双向发力、融合贯通,抓牢“前端受理、中端办理、末端治理”三个关键环节,着力打造渠道全整合、办理全闭环、责任全压实的工作体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制度支撑,完善网格化管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因此,要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矛盾调解服务机制,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调解室、老百姓身边的调解员”,让矛盾调解的工作可观、可感、可评,至关重要。调解室作为深入基层一线、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如何利用这种基础优势,发挥出实效。将阵地摆到老百姓的“面对面”,并持续探索“网格+调解”工作模式,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基础优势,积极排摸、掌握辖区法治需求。
增加群众参与,健全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主动性,创新基层民主协商平台,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独特优势,既积极承担好自身矛盾纠纷化解职责,又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实践。要发挥好法学会、律师协会的作用,动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层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定期评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基层成功经验,带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让人民群众在矛盾调解工作中增强感知度、参与度、获得感。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高质量化解矛盾纠纷”。植根历史文化沃土,奋进新征程,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进一步推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加有力地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