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愤青的《风吹江南之互联网金融》真是久闻大名,直到本周才拿到电子版。虽说是2014年出版的书,但放在现在的环境去思考互联网金融,去观察新生事物都是非常有参考价值的。
尤其是其《写在书前面的废话》,回顾个人从业以来的职场感悟,让人亲切而亲近,如一位前辈娓娓道来。其中两句话让我印象深刻:
——“蛰伏就是在你无法改变大环境的时候,只能静下来改变自己。让自己学习更多的东西,做更多的思考,写更多的文章,交更多的朋友。慢慢等待冬天的过去,春天的到来。人总有很多时候是没得选择的,除了等待之外。”
——“这个世界很多事情并不是越努力就越好,努力的前提是,你要顺势而为,否则走错了方向,你回头的时间只会更长。”
就凭这两句,让我坚信作者是真心在告诉你他的观点和他的态度。
书的上部讲的是“狼来了”——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风生水起,以及去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和影响。
1、作者首先论述了金融中介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金融中介出现的核心是三个不匹配。第一是资金的不匹配;第二是能力的不匹配;第三是信息的不匹配。而中介分为“能力中介”(我能你不能)和“非能力中介”(具有比较优势)。
撇开专业性和非专业性、牌照和非牌照的原因,在能力一致的情况下,中介都是不会被取代的,这反映的正是比较优势的差异。从这个角度而言,“去中介”在资源相对稀缺的情况下,并不现实。经济学有两个基本假设:一是理性人假设,大多数人都是在约束条件下进行最优化决策;二是资源稀缺性和人类欲望无穷性假设。因此,只要资源是稀缺的,比较优势就不会消失,背后的中介体系也必然不可被取代。
2、作者不认同“互联网颠覆金融”的说法,对互联网金融不抱太大的期望。对于过去一年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作者的总体观点是“理论大于实践,噱头大于实质”,市场未能看到太多真正的互联网金融的机会。
作者认为,金融是靠发放贷款来赚利息,或者投资企业来实现收益的。当金融机构找到一个好项目,准备向其放贷或者投资,这个时候就要找钱,就是销售,销售一个带有收益的金融标的物。因此,金融的生产环节就是寻找标的物资产,然后准备放贷或者投资的过程,这个过程才是金融的核心。只有颠覆了这个过程,才能说颠覆了金融机构,如果无法实现这个环节的颠覆,那么其他领域的颠覆,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是毫无影响的。显然,互联网金融没有做到这一点。
作者还专门提到一个观点:“金融跟实体要匹配发展,越脱离,危害越大。所以,金融并非效率越高越好,当两者背离的时候,就会有危害,如果这个时候互联网技术着力于提升金融效率的话,对经济未必是好事情。加速货币空转,同时提升社会成本,总结起来看,互联网金融对中国当前未必是好事情,所以,金融和互联网泡沫逐步架空中国经济实体,这是需要提高警惕的。”实际上,作者对金融方面的创新一直保留谨慎的态度。回头看金融史,过去一百多年来的金融史上,能称之为创新的金融变革,其实极为有限,大量曾经被称赞为创新的金融产品,要么消失了,要么就是直接引发了大地震,被叫停了。绝大多数创新的代价是极高的,而且带来的社会伤害也很大。2008年的金融危机就是最近的血淋淋的教训。
3、作者提到,面对海量信息,个体存在三个方面的困境:第一个困境就是无法充分搜集信息,因为时间有限,能力有限;第二个困境是收集信息以后,怎么判断,哪些是有效信息,哪些是无效信息;第三个困境,就是确定了所谓有效信息之后,如何做出投资决策。在解决三个困境的过程中,中介的必要性和比较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4、作者提出一个观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影子银行”。而关于影子银行,国办发〔2013〕107号文给影子银行正了名,文中指出:“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传统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丰富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关于“影子银行”,者提出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围墙论”:就是人为地立了一个围墙,隔离了里面和外面的人群,而围墙是把双刃剑:形势好的时候,里面的人不愿意出来,自己花天酒地,不管外面的人死活;没肉吃的时候,里面的人想出来却发现出不来,因为围墙太高,隔绝了别人,也隔绝了自己,而围墙外面的人呢?嗷嗷待哺,却没人提供服务。“围墙论”实际明确了我国影子银行的结构,基本上就是两大类:第一类是民间金融,大量不具备金融牌照的民间机构也在从事银行业务;第二类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干监管套利和利益输送的“自我发财”。像信托、券商资产管理、理财产品等,都是在做这样的事情,其银行业务本质不变,但是成本极大提升。在经济上行的时候无所谓,一旦经济下行就问题频发。所以影子银行在推动经济的同时也带来很多问题,直接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但是随着金融改革的持续推进,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推到围墙。而围墙去掉之后的结果也必然是民间金融的彻底消失。假象传统金融机构从里面走出来,业务加速下沉,最终打垮的是民间金融之前利用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覆盖的机会和领域所形成的优势。此时,大家站在同一条线上进行金融业务的竞争,而互联网会成为一种工具性应用,帮助一些金融机构打败另外一些金融机构。
5、作者梳理了国内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一共分五类:
一是以去中介化为特征的P2P和众筹模式:拍拍贷、人人贷、众筹网。
作者对于P2P观点:(1)中国除了拍拍贷,没有纯平台P2P。真正的P2P,是帮助有钱的人出借给借款人,帮助是核心问题。而我国的P2P做的事情是向投资人借钱,然后借给需要钱的人。前者无风险,纯撮合匹配,后者是担风险情况下做撮合和匹配。这个区别决定了中国的P2P就是金融机构,它赚取的是带风险的利差收入。(2)P2P有其生存的合理性,背后反映的是金融强管制下的金融压抑。(3)没有监管的P2P,最大的问题是信息不透明带来的道德问题。(4)P2P的生存困境在于模式问题。P2P最核心的问题在于无法解答风控命题。风控技术也无法决定客户的贷后行为。另外,作者对陆金所和宜信两个个案的分析还是比较到位的。
关于众筹。作者说,众筹模式对项目信息公开得非常细致,商业模式也要求非常清晰,才有可能在市场进行募集。同时,还因为是股权性质,不保本不保收益,对于投资人而言,具备极大的风险不确定性,因此募集难度都会加大,更重要的是由于项目标的要求清晰,使得虚假标的物很容易被识别,不容易通过设置虚假标的物来套取资金,从而使得众筹模式的运营方只能通过众筹项目的收益进行提现。从商业模式上来看,众筹模式需要的是较长时间的酝酿和培育,需要静得下心来慢慢沉淀,然后才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众筹模式在中国开展的难度之大,首推金融市场整体浮躁。
二是以帮助实现资金转移为特征的互联网支付工具:第三方支付(支付宝)。
三是以渠道为特征的金融产品销售:余额宝、东方财富网、数米网。
四是以金融信息匹配为特征的比价网站:融360、好贷网。该模式是以金融机构和产品的信息匹配为基础特征的平台模式,平台模式的核心是去中心化。网站仅仅是一个信息平台,撮合匹配交易是其核心。作者不太看好这一模式。他认为平台模式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个是海量的市场双边需求,第二个就是需求和供给有实现一一对应的能力。只有两边都是散乱的、海量的、不强势的市场主体,才会有平台存在的意义。金融很难符合这个特征,导致平台存在的意义不大。
五是其他小规模不成体系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应用。
书的下半部题为“颠覆?”。显然,作者在这个问号中已经表明了立场。确切的将,互联网金融应该是“改变”金融的运行思维和运行方式。
1、在金融领域里面,小中介是如何介入的?第一种模式,即依附于基础生态优势介入金融领域。未来会出现大量的基于能力优势或者平台优势的小中介,形成了融资中介生态。第二种模式,就是纯粹依赖能力介入金融领域。确切地说,大量存活的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就是这类模式的典型。两种模式相较而言,作者更看好第一种模式。因为第二种模式是以个人能力为基础,而个体金融靠天吃饭,能对抗终极风险的其实只有制度性优势,光依赖能力很难对抗风险。而第一种模式就比较简单,在基础生态优势领域里面,它并非跟传统金融机构正面对抗,而是依附于实体基础衍生出新的金融模式,相对风险较低。未来一定会有更多具备金融属性的业态会考虑通过利用互联网建立产业生态圈的方式来介入金融领域。
2、作者还用了大篇幅介绍了互联网支付技术对金融的影响。篇幅所限,不再展开。但他对于支付宝与微信支付的战争,写得比较到位。其中有一句话值得深思:“支付这个行业,最终比拼的不是技术,而是应用场景。更多应用场景,才能有更多支付的可能。脱离了支付应用场景,支付很难生存。支付宝之所以走到第一,是因为有了淘宝。……现在的微信已经远不止社交的概念了。一个覆盖人群可达6亿的客户端,理论上可以把人类的各类行为都涵盖在内,从而产生更多的想象空间。就支付应用场景而言,微信已经远远大于淘宝的支付场景。此时,微信支付的可怕之处就显现出来了,即实现真正的无处不支付了。”简言之,应用场景才是互联网支付的战场所在,谁占据了更多的应用场景,谁就能占得互联网支付的制高点。
3、作者在下半部书中都是对个案进行了分析,由于这5年的互联网发展和变化实在太大太快,一些当时看似正确的论证到现在来看并非合适。所以在这里也不在具体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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