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族溯源
在中华民族延绵发展的几千年中,吴兴沈氏可谓其中的典型代表。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元和姓纂》等有关资料所载,沈氏出自姬姓,是黄帝的后裔。该家族延绵至今,人才辈出,仅《浙江人物简志》记载南朝五代人物46人,武康县就有19人,其中除姚察外,均为沈姓。道光《武康县志》卷十三 “爵秩” 中记载的沈姓人物更达到117人,以至于民间曾有“满朝文武半朝康”的民谣,该家族建国后依然隆兴不衰。笔者以为此家族的繁盛与其家训、家风息息相关。
据统宗一百零一世孙沈一新先生在《沈氏迁徙路径简述》一文,可知“沈”本是上古国名,最早是夏禹子孙的封国。周初时,武王死后,由年幼的成王即位,周公旦(文王第4子)摄政。三监不服,与武庚(商纣王之子)勾结,联合东方夷族反叛,后被周公旦所灭。季载(文王第10子)因平叛有功,被周公举荐为周天子的司空,后成王将其叔叔季载封于沈国,又名聃国。季载又称冉季载。聃又写作冉,古时,冉、沈读音相同。春秋时,沈国为蔡国所灭,季载之后子逞逃奔楚国,其后子孙遂以原国名命姓,称为沈氏。此外还有芈姓、金天氏、姒姓等不同说法,但大多称为聃季公后裔。
至于德清沈氏的起源,可从东汉光武帝的时候说起。祖先为沈戎(?—58),其字威卿,祖籍安徽。东汉初,为光禄勋,九江从事,累迁济阳太守。东汉建武中(56-57),说降强贼尹良,光武帝刘秀嘉其功,封“海昏侯”,辞不受,乃避地徙居会稽郡乌程县余不乡,遂世家焉。后封述善候以卒,时在永平元年(58),葬乡之金鹅山。自晋宋齐梁以下,凡余不之沈,皆其所出。其后代子孙繁衍至今,逐渐成为沈氏大家族,而“沈”也随之成为了“德清第一姓”。
沈氏家族因为年代久远,繁衍广泛,其家训有不同的流传版本,笔者目前所见至少有两个。如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山下头村《沈氏家训》乃后世子孙总结提炼其先祖沈约修身为政思想和相关诗文警句,制定而成,该家训共十三则,以传统儒学为伦理基础,其各条内容既讲道理又重实用,贯穿于家族生活的各个层面。即“孝父母、敬长上、敦友于、正内外、和乡族、率勤俭、禁游惰、革奢侈、惜孤寡、养贤才、尊师道、戒仆从、务耕读”。此外还有创立于乾隆五十四年(公元1789年)的《沈氏家训》,共二十条。相对于这个延绵三千年的家族来说,家训的创立是较晚的,但是并不代表此前没有类似的家训,只是在乾隆五十四年变得更加完善和系统了。以下是具体内容:
《沈氏家训》
第一条、祭祀不可不殷也
第二条、事亲不可不孝也
第三条、天显不可不念也
第四条、尊卑不可不辨也
第五条、身者不可不修也
第六条、持家不可不勤俭也
第七条、择配不可不谨也
第八条、教子不可不严也
第九条、养女不可不训也
第十条、择师不可不慎也
第十一条、交游不可不审也
第十二条、志节不可不坚贞也
第十三条、志行不可刻薄也
第十四条、穷难不可不周也
第十五条、邻里不可不和也
第十六条、输粮不可不先也
第十七条、出仕不可不清也
第十八条、忍耐不可不讲也
第十九条、奢华游惰当惩也
第二十条、赌博不可不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