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颂》里的樊胜美,是个颇具争议性的人物。
一方面,她被指责拜金,挖空心思钓金龟婿。
另一方面,母亲哥嫂对她的压榨,又令人生出无限同情来。
很多人表示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听凭母亲一次又一次的求助直至把自己弄到崩溃?
我们在贾元春身上可以找到答案。
生于大年初一的元春是贾政与王夫人的女儿,根正苗红,而且“因贤孝才德,选入宫中作女史去了”。
什么女史?《野获编·宫闱·女秀才》有记载:“凡诸宫女曾受内臣教习,读书通文理者,先为女秀才。递升女史,升宫官,以至六局掌印。”
所以呢,并非像宫斗剧里所说的那样,只要有漂亮的脸蛋和性感的身材就可以入宫得到皇上的青睐了。元春的入选,除了美(这是基本功),还需要“读书通文理”,通过考核一步步升上去,成为宫内的女官。
此时,她离皇上还很远,还只能算是皇宫里的高级白领。
应该是她的工作干得很出色,深得皇上倚重,于是,皇上收了她,“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紧德妃。”
在当时的环境下,这算得上是一步登天了,从打工女晋升为老板娘。而这,正是樊胜美的梦想,为了实现这个梦想,她甚至不惜与曲逍筱的纨绔哥哥曲连杰滚床单。
贵为皇妃的元春,从此安享富贵、逍遥快乐了吗?不,这并不是她想要的生活。
一入侯门深似海,何况那是高墙内的皇宫,和高墙内的监狱差不多,想见家人一面都很难,需要办理众多手续遵守若干规定。于是,她在省亲时把隐忍多时的话说了出来:“当日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
伴君如伴虎,皇宫历来是最见人性残酷的地方,明枪暗箭防不胜防,她必须步步惊心,不能行差踏错。因为,她不是为她一个人活着,她肩负着贾氏家族的荣辱。
把一个家族的命运甚至是国家的命运强加在女性身上,这是我们民族的传统。
从战国时期开始,各国的公主就开始为各自父兄的利益而走上了和亲之路。无论对方是青春少年,还是耄耋老者,没有任何抗拒的空间,就得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离故土,也许从此永不相见。
这是绵延几千年的政治联姻。
即使心不甘情不愿,元春还是走上了这条路,这是她作为长女与长姐的宿命。
身在牢笼,心却向往自由。元春深知自由的重要,用她的一颗大爱之心,庇护着能力范围内能庇护到的每一个人。
省亲之时,因小戏子龄官技艺高超,得到了元春的赏赐,同时要求龄官“再作两出戏”。
贵妃亲点,应该是莫大的荣耀,换了别人,也许就屁颠屁颠了,小女孩却一点面子都不给,“龄官自为此二出原非本角之戏,执意不作”。这可是抗命不遵的大罪啊!
结果却是:“贾妃甚喜,命不可难为了这女孩子,好生教习,额外赏了两匹宫缎、两个荷包并金银锞子、食物之类”。
本应是“大怒”,到了元春这里却是“甚喜”,喜从何来?喜她看到了一个捍卫内心自由、不为强权屈服的女孩。她多想做这样的女孩,跟着自己的心走,做喜欢的事,嫁喜欢的人。可她不能,她有责任,有使命,她必须牺牲自己的小情不爱,去维护家族的荣华富贵。
我已为笼中鸟,此生不得展翅高飞,那就让能飞的人尽情地去飞吧。
于是,她利用手中的特权,为宝玉和一众姐妹建造了一个自由飞翔的青春乐园,“命太监夏守忠到荣国府来下一道谕,命宝钗等只管在园中居住,不可禁约封锢,命宝玉仍随进去读书。”
于是,宝玉黛玉宝钗等拥有了一个独立王国,脱离了贾政的管制,自由地享受青少年时光。
以贾政之家教,断不肯对宝玉如此放任,可贵妃下旨,那可是皇命啊,迂腐的贾政从来是唯皇命是从,哪还能想到反驳?
在这个独立王国,众姐妹的天性得以释放,桃花社、海棠社,一个个文学社团办了起来;行酒令、占花名,一个个游戏玩了起来。一个人的牺牲,换来的是众多人的幸福,这就是元春的大爱。
如果给元春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她一定会说:我不要!
女人是拯救家族的工具,但女人不应该永远成为这样的工具。从西汉到明清,女人充当这样的工具已经太久太久了。
从元春到樊胜美,时光又划过了三百多年,依然有很多女人在这样的命运里挣扎。
一个人的家庭就是一个人的宿命,元春为自己的宿命付出了早逝的代价,临逝前,她大声疾呼:女人啊,须要退步抽身早!
生命只有一次,女人啊,就勇敢地为自己而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