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高铁站,广场。
处处都是拎着大包小包赶回家过年的人,王同学去买票,我负责看行李。
年轻妈妈,背着不到一岁的宝宝,宝宝睡的很香,时不时,脑袋会歪倒一边,这个妈妈娴熟的颠一下,又恢复原位。
路过我面前,忽然作揖并且拿出一个碗来,里面有一些零钱。
下意识的赶紧掏出一块钱给她,她鞠了一躬,继续往前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小孩子的脑袋在她的背上不停的晃来晃去。想到我自己,只是半个月没有见到晨晨同学,这会我都心急如焚了。
这个妈妈,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在所有人都准备欢庆春节的时候,还在背着孩子乞讨?
也许,这个也是所谓的职业乞讨,只是每次遇见,难免伤感。
有个朋友说,一次在深圳地铁上,也是一个年轻妈妈,背着不到一岁的宝宝,坐在她旁边。
忽然,她扑通一声跪倒在朋友母女面前,手里拿出一个搪瓷杯子,不停的磕头!
“瞬间很反感,就带着女儿换了个座位!”朋友说,她后来告诉女儿,这个妈妈很年轻,她是偷懒不想上班所以才乞讨,因此不能给她钱。
她说她也不知道女儿心里是怎么想的,已经6岁的孩子,应该有了自己的看法。
我想,如果恰好是我带着女儿,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和她说。
记得刚当妈妈那段时间,每每看着晨晨同学在我怀里睡去,幸福就会溢满我的整个身心。
所以有一次看见路边有个年轻妈妈抱着孩子乞讨,我毫不犹豫就电话报警了。因为我从那个妈妈的眼神中,没有看见对于孩子的怜惜。
记忆中,只有张爱玲明确表态,她讨厌乞丐。
乞丐这个话题已经是老生长谈了,面对各种各样的乞丐,给钱亦或不给,每个人内心都有自己的想法。
今天我只是想要说,身为母亲,在孩子为成年之前,竭尽全力劳作养活孩子是本分,而不该,带着孩子去乞讨。
毕淑敏老师有一篇名为《坦然走过乞丐》,里面有段话大体是说,你给了他一点儿钱,他就叩头,他靠出卖尊严得到金钱,你收获了廉价的欲望满足。你的那几个小钱,是不配得到这样的回报的。他轻易地以人头触地,因为他已不看重自我。那种靠展示生理恶疾,压榨人们的感官,更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和逼迫。
而带着孩子的母亲,跪下来叩头,等于懵懂的孩子,也为一块钱给陌生人叩头,当孩子长大,他或者她,该如何来面对这些记忆?
妈妈曾经说,家里最艰难的那段日子,有人建议她把女儿送一个给别人,她坚决反对,哪怕全家人背井离乡求生路,也不愿意舍弃任何一个孩子。
古有孟母三迁,而今我们作为一个妈妈,靠自己的双手劳作养大自己的孩子,机会还是非常多的。为什么要选择乞讨?
之前刷屏的湘潭母亲,抱着两个孩子跳楼,她留下来的那些信息,我大体看了一遍,任何的理由,都不足以让她剥夺两个孩子的生命。
就像她说的,孩子是她带来的,但是当孩子落地的一瞬间,和母体分离就已经完成,孩子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母亲也应该尊重这个独立的个体。
这些背着孩子到处乞讨的妈妈,和那个肆意剥夺孩子生命的湘潭妈妈,在我看来,都是一样的!
在大部分人的认知里,有手有脚就该去工作,而不是通过乞讨维持生活,因为一个人如果主动选择放弃自己为人的尊严与能力,甘心卑躬屈膝以求他人怜悯,不劳而获苟且过活,那么他的一生会很可悲,也一定会遭世人所唾弃。
带着孩子乞讨的妈妈们,也许,灵魂已经麻木!
我还是想要呼吁,生活,是一定不会亏待那些认真对待它的人的。把乞讨的那点勇气、魄力和抗压能力,用来做点什么都好,都不失为一个厉害的人,都会是个好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