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这个时候,我们刚完成电子竞赛,收拾了比赛场地后往宿舍走。一路上,他因为自己编程出了问题导致我们作品不尽人意而自责。比完赛,结束了这一个月起早贪黑的紧张时光,我倒是没有那么的烦躁而不安,可能是我负责的硬件部分太简单而我都正常完成了的原因吧。我跳脱的在他旁边安慰着他,然后看着他紧蹙的眉头,鬼使神差就牵了他的手。他有些讶异,但是很快握紧了我的手,我们就这样手牵着手,走过玉泉那条法国梧桐簇拥着的路,一直到了我宿舍门口。
我对他说“我想我可以和你尝试在一起……”。
他举起我们十指紧扣的手,十分较真的说“你去随便找个人问问,都这样了还不算在一起吗?”
我无语,这个木头,一点仪式感都没有,前几天表白也没说我喜欢你,只是在并肩走的时候牵住我的手,然后语无伦次的说,“你讨厌我也没关系,至少我不会遗憾。”然后被我婉拒了,当时我心想,所有女孩子都希望有个浪漫的被表白,这样木被拒绝也活该hhh。然而事实表明,之后我就被自己打脸了,最终还不是把自己卖个了一个木头。
木头有时候也会很撩,在一起之前有天晚上,和他一起回竞赛基地,不知怎么的跟他聊到小孩子。
我说:“我很喜欢小孩子呢,不过自己不会想生,因为我觉得自己还是个宝宝233。不想长大。”
他:“其实即使生了小孩。你也可以一直当宝宝的啊~”
我:“为嘛?”
他:“你只要找个一直把你当宝宝的人守护你。”
我:“这种人太难找了,不现实。”
他:“对于你来说不难找的啊,现在你旁边不就有一个。”
我:“……”作为一个谈过四次恋爱的老阿姨,我居然脸红心跳了,幸好有夜色遮掩,我才不至于太狼狈。
在一起第二天,他就去跟一直心怡他的高中同学夜游西湖吃晚饭,十足的渣男一个。他说要跟高中女同学说清楚,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渣男就是渣男,拖了那么久没拒绝人家还每天跟人家聊的火热。我有点吃醋,当天晚上我也陪我妈夜游西湖,送她回酒店后已经九点多,那个时候,不知从哪飘来一片雷云,我害怕雷声,便发消息给他让他来接我,然而他说他还在西湖边,还没说出口。我当时一个人生着闷气,从曙光路一步一步走回学校,在路上数着路砖“放弃他,不放弃。”大概晚上十一点,他到我宿舍楼下执意见我,说他已经跟他高中女同学说他脱单了,他高中女同学也觉得他渣。听到这个,之前的委屈跟气愤都一扫而光了,我开始兴致勃勃的批判他的渣男事迹。
不过我的小渣男,在一年间,已经被我调教成了小奶狗。
刚开始在一起时,我每天都跟他说,我可能有一天会突然不喜欢你了,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我大概是这世界最奇葩的女朋友了吧,一开始恋爱就做好分手的准备,我妈听说了训我,你知道要分手何必要开始呢?我也不知道为何要开始,可能是因为他能给我初恋那种脸红心跳的感觉,毕竟一个大三进大四的老阿姨也只有在看言情剧才会回忆起那种感觉,也有可能就是自己情绪太多,想找个人浪费浪费吧。
幸好他没有被我吓跑,只是信誓旦旦的说:“我要每天变得更好,然后你就没有不喜欢我的那天。”
我:“不一定啊,我对自己没信心。我对啥东西都是三分钟热度,谈恋爱也是。”
他:“我对我自己有信心,也对你有信心。”到现在,还记得他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一脸天荒地老的样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不再提分开的事情,开始和他一起憧憬未来。
我讨厌异地恋,因为我之前很喜欢的一个男朋友就是因为异地恋的原因而分开,我对他说:“毕业后你去哪个城市,我就去哪个城市。”他笑得很满足,一脸成功男人的样子。
我宠着他,亦如他宠着我。
我从一个十足的女汉子,到现在肩不能扛,一般都是他一前一后背两个书包,hhh样子有点滑稽。手不能提,反正去沃尔玛买东西带上他就够了,付款提包一体机。
一年前跟我妈说不看好这个男朋友,现在每次回家都跟我妈说他多好多厉害,增加我妈对他的认同感。我大概不是谈了个恋爱,而是进了个传销组织,被洗脑了。
刚开始认识他的时候,可讨厌他了,因为他满脸油腻的青春痘还抢我的午睡枕。跟我好朋友抱怨了半个月,然后一个月后,我告诉他们,我们在一起了,着实惊了几人的下巴。唉,现在坐在电脑前,细细回想,总觉得自己漏掉了什么重要的信息,要么这是个可以改人物设定的世界,要么我脑子进水了。
像温水煮青蛙一样,他用温柔把我这个正直的人慢慢煮成了一个不作会死的小女人。想起刘兰芝说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我就算现在软成了蒲苇,他大概也不是什么磐石吧,和我一样是蒲苇,纠缠不清。因为磐石应该不会撒娇卖萌,他会。要是以前,我这么大大咧咧的人,绝对受不了一个男生撒娇。但是,现在我享受着他像小孩子一样,嗲嗲的语气,扭捏的动作。这么变态的一个男人,就是我调教出来的,想想还是有成就感的。从抗拒撒娇到被我逼着偶尔撒娇到现在行云流水式撒娇,这个过程中的欢乐真的是不言而喻。说实话,我可能就是被激发了潜藏了二十一年的母性,捡了个便宜儿子。但是我乐在其中。
这是我第一次过周年纪念,因为以前的恋情都太早夭折。很佩服自己能坚持喜欢一个人这么久,可能这早已经不是喜欢,而是爱。他不是我的初恋,却的的确确是我第一个爱的人。
傅小司在立夏离开后说,“那个女孩,教会我爱。”但是他还没离开我前,已经教会我爱了。原本以为爱情只是小说里夸大其词,但是亲身经历的这一年,每天与他对视,真的能看到他眼里满满的宠溺。每天都渴望见到那个长得丑还有点傻气但有时又man到不行的他,一天不见,如三秋兮。最难熬的莫过于寒假暑假,真的思之若狂。
很喜欢那句,很多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但是我跟他的相遇并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但是和他在一起一年,犹如在一起几十年了。如老夫老妻般互相了如指掌,却不缺年轻人的激情。这样算不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的升级版!
一年,不知道还有多少个一年,但是爱情这种可遇不可求的奢侈品,享受就好,不问归期,就不会患得患失,徒增烦恼。
牺牲了在家陪弟弟看英仙座流星雨的时间,来陪他过一个一周年纪念日。有点对不起我弟,对不起流星雨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