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这个“法度”,主要就是以党内法规为主体的党的制度。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一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是党的建设史特别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备程度,是衡量一个政党发展水平与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党已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生活主要方面基本实现了有规可依,党内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基本立起来了。以此为起点,还需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不仅要解决数量问题,更要注重解决质量问题。2019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提高党内法规质量”。为此,应以党章为中心,构建党内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整体,维护党内法规的统一性,实现制度本身在内容与结构方面的高度逻辑性和自洽性。同时,还应更加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更好保障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四大考验”日益严峻复杂、“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凸显的内外形势,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制度笼子越扎越牢,极大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体系,特别是党的自身建设法规,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道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