痒(2011-10-3 23:40)
只是看到七分之一,我的表达欲已经开始痒了。
痒在哪儿?哪儿?这吗?
不是、上面一点、再左边、额、下面一点、不对、往右、错了、太下了……
我指望谁能精确我自己手挠不到的痒?如果他存在,幸福就是捞痒痒吧。
与其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后面我都简称《轻》)让我发痒了,不如说我就是想借它捞痒痒。它虽然不是他,“那又怎样”?曾经是我对他的口头禅,和“本来就是”一样是一种倔强、偏执甚至是任性膨胀的代言。现在不经常说了,也许因为在他面前放肆地说太多、后来、我把他变成回忆时顺便活埋了“那又怎样”与“本来就是”。
他是谁?他对于我就像《轻》里特丽莎对于托马斯,“对我来说,他像个孩子,被人放在树脂涂覆的草框里顺水漂来,而我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了他”。
我们初识的那个中午,是午饭刚过我只想睡觉,头发到了该洗的时候,自觉是最不精神的状态下,舍友们邀我去打台球说是有个体育系的男生教,我去了,他是那个男生。这个时候他还是在一群人之中觉得我是最精神的那个,我有什么理由不高兴?不算感动,可能是虚荣心下的一点点优越感。他就这样顺水漂来了。
过了几天,在一个清爽的早晨,我们在学校一个打印店里又不期而遇,这时候不是在一群舍友之间了,就我们俩,我们都赶时间要复印材料,我抢他时间后来者居上,一开始我就莫名自信敢在他面前放肆了。这仅仅是一种机缘,就像六个碰巧的机会把托马斯推向了特丽莎,似乎并不是他自己决定要与她结合。
呵呵,因为顺水就顺手吗?我顺手捞起了他,托马斯也顺手捞起了特丽莎,我们面对机缘不能视而不见,是因为我们都有同情心。
《轻》里分析的“同情”是一种复杂的情感,可归于两类——共苦与同感。“同情”(共——苦)是我们不能看到别人受难而无动于衷或者我们要给那些受难的人以安慰,这是一种恩赐态度。“可怜一个人”意味着我们比他优越,所以我们要降低自己俯就于他。这个“同情”(共——苦)是值得怀疑的,这是一种与爱情不甚相干的二流感情。而另外一个“同情”(同——感)意思是不仅仅能与苦难的人生活在一起,还要去体会他的任何情感——欢乐、焦急、幸福、痛楚。于是乎这种“同情”(同——感)表明了一种最强烈的感情想象力和心灵感应力,在感情的等级上,它至高无上。显然我需要后者的同情,但是他只是前者的同情,所以我顺手捞起他的时候又很快放下他了。而托马斯最终没有放弃特丽莎,虽然他一直有放弃的念头。我想他对特丽莎是属于后者的同情,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要被同情症折磨多久,整个一生吗?或者一年?一个月?仅仅一个星期?但是他最终觉得自己不能像学生一样在物理实验室里验证各种科学假设一样用实验来测定他是否应当服从“感情”(同感),因为一个男子汉只有一次生命。
七分之一的《轻》只是七章中的第一章——《轻与重》,这一点痒只是从托马斯的角度来发,而第二章的《灵与肉》已经是从特丽莎角度来说了,虽然说得是他们共同的事,角度不同,表达的情感就不同。后面还有其他人的角度,可能也在抒发其他情感,看来对于《轻》这只是我七分之一的痒,还有七分之六呢?也许未完待续吧……
梦(2011-10-11 22:22)
我做过这样的梦:他背着我在我小时候经常跑的小坡上奔跑。
这个小坡是马路通往我“和舍”老家门口的必经路,我经常站在那观望上街买菜的妈妈什么时候回来,妈妈的远影一在马路那头出现,我就顺着那个小坡飞快的跑下去。我曾经两块膝盖同时在那挂彩,我曾经一天之内在同一个地方摔三次,但是我小时候跑起那个坡总是要用飞快的速度。
在他顺水漂来的期间我做了这样的梦:他背着我在那个坡上下跑着,我安全的趴在他作为一个体育生结实的背上,我用他的腿奔跑,然后梦境急转到我的初中教室,我在暗恋班上的某个男生,可是我一直看不到该男生的脸,正在我彷徨的时候,他忽然出现在我面前说“我们一起放学吧”,我就真的和他一起走了。
醒来后,我就在床榻之岸顺手捞起他,他在竹篮里的样子多么可爱,我现在已经分不清自己是被他的样子感动的还是被那些梦境感动的,反正我捞起他了。如果从他的角度来说,我可能也只是躺在竹篮里顺水漂来的孩子,证据就在我的梦境里,因为我常常以儿童时期生活的地方作为梦境场所。
我要开始从托马斯换位到特丽莎了,因为《轻》的第二章《灵与肉》是从特丽莎说开去的。特丽莎在酒店里通过六个碰巧邂逅了托马斯,而机缘的小鸟一落到她肩上就驱使她请一星期的假去找他。看到她登上前往布拉格的火车,肚子咕咕叫的出现在托马斯的门口时,我会不自觉想到一部电影——《周渔的火车》,诗人陈清那一时的心动足已让周渔奔向火车,而且是单方向。让周渔这样疲于奔波又乐此不疲的陈清是一个懦弱忧郁的诗人,坐火车的只能是周渔,因为周渔是敢爱敢恨的女人。让特丽莎饿着肚子奔向托马斯的原因除了爱,(爱是沉重的行李)重要的是她要释放自己的灵魂,灵是轻盈的,像梦一样。她曾经对着自己家的镜子看着自己的肉体,在一个畸形的家庭里她看不到自己的灵,她的自我,当托马斯让她灵光乍现,哪怕只是一闪,她也要用力捕捉。如果周渔是奔向,那么特丽莎就是飞向,她们这时都是这样轻,轻舞飞扬,看着像烟火一样美丽。
灵可以这样自由于肉吗?在梦里偶尔可以承受这样的轻,而留在现实的肉身是那样沉重的牵制着灵。托马斯是什么善人吗?他有很多情人的,并且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特丽莎开始做这样的梦了:她赤身裸体与一群裸身女人绕着游泳池行走,悬挂在圆形屋顶上篮子里的托马斯,冲着她们吼叫,要她们唱歌、下跪。只要一个人跪得不好,他便朝她开枪。这是特丽莎的嫉妒之梦,她不能向托马斯那样,她只有忠诚,忠诚是沉重的。如果她也像托马斯那样有很多情人,那她飞向托马斯的意义就没有了,他们的爱就没有了。托马斯和其他女人是没有感情的,而特丽莎是躺在竹篮里漂来的孩子,他没有忽视她的嫉妒,她的嫉妒也是他的一种负担,一个直到他死都压着的负担。那么特丽莎,就怕你不以为这仅仅是梦。
我也以为要忠于自己的梦,所以当我做过那个他背着我在故乡奔跑的梦后,我就答应要和他在一起了。在此之前他已经追求我很久,我一直处于无所谓、不接受又没拒绝的不自知状态,因为我总是被动接受,我担心那不是爱,甚至喜欢都说不上。但是做过那个梦后,我就莫名其妙接受了。
在自己的人生还未全面铺展开来前,我往往用别人的人生来填补想象,投射欲望。那自己二十多年的生活算什么?它还是这样的皱巴巴,未开化,但是它有很原始的生命力,种下了很多梦引子。囫囵吞枣过佛洛依德《梦的解析》,喜欢迟起在被窝回味昨夜的梦,有关梦的科学与非科学我都感兴趣……
梦中人。我以为我要忠诚于我的梦,就像他,后来发现谁都可以出现在我的梦里,只要有机缘。谁都可以也意味着谁都不可以,所以他不是我的唯一,我们在一起不到一个月就结束了。
请给我一个人,住在我梦里,只要一个,多了的话平均到每一个就轻了。我真承受不起轻!
(写于第一次校园恋爱维持不到一个月就结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