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大学里的一个夏初,我跟随着人群匆匆赶往食堂,一个人从我面前闪过,就在那一瞬间我瞥见了他的脸,干净,清秀,阳光,一种不一样的暗流涌动向我袭来。我在食堂用完餐以后,在一排排桌椅的转角处,我又瞧见了他,一个人坐在一张桌子上,两个腮帮子塞的鼓鼓的,像只小松鼠,心中莫名有个话外音:“我记住你了。”
第二学期开学,身为马哲课助教的我开始分组统计,让组长交上组名单。而后一双干净骨节分明的手在我面前放下一张纸,我转头,那一瞬间时间慢了三秒,大脑被闪电劈过一样,竟然是他,是他,是他。我暗暗记下了他的名字,可是他的字写的真烂,囧。
之后每次都特期待上马哲课,看他在小组展示时泰然自若的神态,自信地阐述和表达,让我化身为他的小迷妹。不知道是从哪儿听说他是读书交流会的社长,我千方百计进了读书交流会(其实就加了个读书交流会的群)。这个群的硬性要求是成员每个月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或者月末参加读书交流会,于是我义无反顾地就踏进了这个不一样的世界。
每一场他主持的交流会我都准时参加,带上我的书,我的观点。和社员们一起讨论时代碾压过的历史痕迹,敏感政治事件,探索宇宙洪荒的奥妙,感受一封封动人的家书,品味人性,哲学和心理学。我惊讶于他们的奇思妙想,佩服他们的缜密逻辑,感慨他们的多愁善感。原来书的世界是如此奇妙,读了这么多年的书,我这才开始真正的读书。
他又组织了一个晨读活动,我像个跟屁虫一般积极响应他的号召。每天6点多就起床,读英语,背单词,40分钟后和社员们一起去食堂吃早饭,而他就坐在离我两三个饭桌的距离吃早饭,那是我觉得最幸福的时光。后来慢慢形成了习惯,最开始因为一个人爱上一件事,后来就真的就爱上一件事了。从那以后就算没有组织,我也经常主动去晨读,一直到毕业。
学校教学楼有一个非常隐蔽的自习室,像格子间一样的布置,非一般人还找不到。而我大一的时候就发现了,临大考前就在里面占座学习,突然有一天,对,就是言情里的剧情,他就在我旁边的格子间,拉开椅子坐下了,我内心一万匹马呼啸而过,尘土飞扬,昏天黑地。他就在我旁边,就在我旁边。然后啊,我一直胡思乱想,坐怀很乱,我在自习室没有看进去半个字。后来我有事儿没事儿就跑自习室,安静,没有人打扰,最重要是还有他。
有一天他在交流会上分享他的跑步感受,恩,是的,第二天晚上我就鬼使神差地去操场围堵他了,在黑黢黢的操场上,我一眼就认出了他,是不是喜欢一个人,拥有一瞬间就能感受到他气息,一眼就从人群中把他提领出来的能力?认出他以后我就只是远远的看着,跟在他身后慢慢的跑,有时候他会超我一圈从我身旁跑过,擦身而过的瞬间,视线就一直汇聚在他的身上,我觉得我的视线快把人家给看穿了。所以每天晚上在操场上最大的惊喜就是看到他的身影。没有遇到他也不十分失落,因为操场的月亮与星光,以及那跑步后的那种心满意足已经足够了。我现在依然在夜跑,已经养成的习惯改不了了,而他远在上海。
在我心中他已经不单单是一个暗恋的对象,更是一个学习的榜样。我一直没有正式告白过,也只是在毕业之际,邀请他和了影,照片上我笑的跟花儿一样,这是我第一次这样暗恋一个人,有点儿像追星,我也不打算告白,因为就这样挺好的,他是我青春里一段美丽的回忆,就这样让它静静地在岁月里流淌而过,而我也会一直学习他的优秀的品质,保持读书的好习惯。喜欢一个人是让人感到很幸福的一件事,让那段时光都充满了粉红色,感谢生命里有这样的人出现,让我的生命轨迹变得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