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提供:陆俊文
故事坐标:厦门
故事编辑:Bambi
这是大葡说的第1个故事
人生第一套正装,那时候总觉得穿上去,就像是戴上了护身符一样,会让自己闪闪发亮,平凡里带着那么一点不平凡。--- 陆俊文
收到周宏翔写给毕业生的新书《当我开始与世界独处》,看到后记里自己当年写的文章,突然想起自己毕业那一年。
回想起一件挺可笑的事情。
大学快毕业的时候我还不会打领带,面试前,我站在洗手间里,照着百度上搜来的打法,绕着这条借来的衬衣折腾了很久,最终还是放弃。
那场群面,十个hr面试官坐在我前面,二十个毕业生并列两边,我站在中间,张口说完第一句自我介绍,其中一个中年女人就打断我:两个细节,你领子没有折好,衣服的尺寸太小绷很紧,不尊重我们,也完全没有一个清晰的自我认识,细节决定成败,对不起,你的时间结束了。
我仓皇地离开,没有垂死挣扎,问对方能不能再多看一眼我的简历。也完全没办法装作若无其事,保持风度地微笑。我就像只落汤鸡一样站在那里,孤立无援。
那是我的第一场工作面试,中港合资的大地产公司,月薪八千的策划岗位,张口完败,羞愧难当。没事,是他们没眼光,我鼓励自己,但接下来的三家公司面试,依旧重蹈覆辙,难逃厄运。
青春小说里喜欢把高考说成是一场兵荒马乱,好像真的要踏过同窗挚友,从横尸遍野中走出去,逆流而上,冲掉身上的鲜血淋淋,才能重见光明。
但大四求职的那一年,我才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兵荒马乱——所有人都像饿死鬼一样疯跑,头顶上悬挂着一个倒计时,毕业证戳章离开校门的那一刻,也是自力更生羊入虎口的关卡,父母断水断粮,自己就算爬,也要活着爬出去。
我独立得还算早。大学的前三年没怎么和家里要过钱,给杂志写稿,拿奖学金,生活还算绰绰有余。但大四一开始,换了公寓交完房租,一下子就手头局促了。我没想到所有面试的公司都要求穿正装,也没想过原来一套合身的正装价格并不便宜。
那天穿着和同学借来的那件白衬衫,皱巴巴的,我站在西装店门口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没忍住,打电话给我妈借了两千块钱救急,说以后挣了钱一定还给她——虽然这句话我说过很多遍最后也没怎么实现,但我妈还是二话不说慷慨转到我银行卡里。
她说:真要算,你欠我的还差这点吗。这些钱不够吧,我给你多打点。
我妈知道我从来都只是报喜不报忧的。她对我也报喜不报忧。她有阵子身体不好去医院了我打不通她电话,还是辗转问到别人那里才知道。每每被拆穿的时候,我俩劈头盖脸就是把对方一顿骂,但又心疼。
我所有的焦虑不是源于我怕吃苦。而是我怕别人连吃苦的机会都不给我。
以前死活要读中文系的时候,以为可以这样无忧无虑一辈子。在学校里吃住都便宜,每个月稿费还有一两千,没太多的物质需要,省省点也够用。后来没想到出版业连续受垮,几家杂志倒闭,主题书的稿酬也减半,除了物价上涨,其他一切我赖以生存的本领都变成了屠龙之技。
就业的时候,学校里最吃香的商科几乎人手好几个offer,而我们中文系递出去的简历,常常第一轮海选就给刷掉,见面的机会都不会给,石沉大海。
我大概也海投了二三十分简历,那是比投稿被毙还要痛苦的感觉,似乎被否定的不是递出去的那张纸那里面的文字,而是我这个人存在的价值。
“我们真的不需要中文系的。”
“中文系?中文还要学?”
最绝望的时候,是我知道我们班的一个女同学去了一家超市当陈列员。她和我来自同省,全班就我俩。千里迢迢考来了一所985大学的中文系,因为口才不佳,相貌一般,她为了留在这座城市,受尽委屈。毕业前夕父亲生病去世,她连夜赶回去,为了照顾家里,最后还是不得已留在镇上,循环父辈的人生。
我才知道,我们十八岁时的成人礼高考真的算不上什么。
真正开始要挣钱养活自己了,才算是被迫长大成人的那一刻。
我花八百块买下了那套西装,和一双皮鞋。不是什么名牌,可这是22岁的我唯一能出得起的价钱了。
我知道自己穿上一点也不好看。我个子不高,身材也不好,西装穿在我身上大概和美国人穿唐装一样别扭。但这是我当时卯足的最后一口气,要向面试官证明,我没有成为一个很廉价的人,你们也不要看低我的那道挡箭牌。
我每天中午站在天台上,害怕吵到睡觉的室友,晒着大太阳,按照每家公司面试的不同要求,背下自己的中英文简介,和自己的竞争优势。那时候的面试都很严,每个人只有90秒的发言时间,要把自己展现得淋漓尽致。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货架上的商品那样,恨不得把所有长处标签都贴在外面,希望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能多看一眼,伸出手摸一摸捏一捏。
那真的是一套很正式却也没有任何闪光之处的西装。它规规矩矩,工整挺拔,但一无是处。就像所有货架上的螺丝钉一样。我一直以为自己只要依葫芦画瓢,学着那些已经拿到offer的人一样拼尽全力,最终也会成为货架上的商品。
但我后来发现,其实每个人都只是螺丝钉,区别在于,你对自己有多狠,你往墙里扎了多深。
最后我依旧没找到工作。所有的房地产公司都把我拒了。所有的银行、金融机构丝毫没有给我面试的机会。所有的媒体单位统一告诉我,岗位不空缺,但可以当一年的实习生,在上海或北京,吃住自理,每个月一千五百块补贴,没机会转正。但我已经付不起路费了。
那时候觉得自己真差劲。校内直推的保研面试也被搞砸放弃了。写完的长篇小说出版公司又拖着迟迟不出。唯一的办法就是出国读硕士,曲线救国。这是我妈给我提出的,我一开始拒绝。因为我知道这意味她可能得把她赞了大半辈子的存款,留着养老的钱全都砸在我身上,而我根本没有信心自己能在毕业后把这笔钱挣回来。我知道这是一次有去无回。
但我妈还是逼着我说,先把雅思考了,你还不一定有本事能上呢。于是我开始疯狂地刷题背单词。
好像每次穷困潦倒的时候都有天降神兵。一个采访写人物传记的活儿突然找到我,很急,素材量也不小,但能挣一万块,我二话不说接了下来。
那阵子连续熬夜赶稿,废寝忘食,身体虚弱,发起了高烧,我觉得自己撑撑就过去了,又继续顶着高烧赶传记。人在最后时刻终于崩盘了。直到烧到连续六天40度猛打退烧针都不退的时候,医生说,你可能不是发烧,建议你换家大医院看看。
当天夜里,我就因为头疼欲裂,意识模糊,在公寓里昏厥过去。室友急忙把我送去医院,在ICU里,我已经记不清发生了什么,醒来的时候,医生告诉我怀疑是脑膜炎,必须先做一个腰椎穿刺,取出脑脊液化验。我想瞒住不让我妈担心,但老师已经通知了家里,我妈连夜从家里飞来厦门。
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一个劲地抱歉,给所有人添麻烦了。
化验结果是脑膜炎,但医生也没办法判断是哪种病毒,只能把各种药都先试一遍。我被送进神经科的住院病房里,每隔一周就要做一次腰椎穿刺取脑脊液,把一根六厘米长的针扎进腰椎里。每次手术,我因为身体太敏感,都会发生抽搐,好几次医生中途停下手术换人,把那些新来的医生吓得不敢给我手术。每天吊二十小时的药水,每天早上都要抽一管血随时观测。两周后病情仍旧顽固,开始注射激素。
哪怕我在病入膏肓的时候,脑子里都紧绷着一根弦,想的不是自己会不会死,而是我有没有错过面试通知。恍惚间就会闪过自己穿着正装一家一家面试公司时候的场景。那条领带把我脖子勒得喘不过气。我害怕自己会成为一个无用之人,没有挣钱的能力,养不活自己。
后来我出院,医生才说,你再晚送来一点,可能脑子都要瘫痪的。
反正最后我没死,虽然比其他病人在医院里拖的时间要长很多,但我知道自己一时半会儿还能活着,出去了照样还能继续战斗。
只是我妈决定让我不考雅思,也不出国了。
就这身体,大病小病在异国他乡,孤苦无依。
病好后我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在休养,错过了最后一轮校招。一切又像是回到了原点。大学毕业前还没有签三方的话,毕业后就只能通过社招入职,那我就更没竞争力了。我觉得自己人生无望的时候,系里推荐我去一家省级电视台写电视剧本。
钱不多,地方也很偏僻,但我糊里糊涂就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我在那里参与了几个剧,都市剧,婆媳剧,要么无人问津,要么完全没被拍出来。
但我至少养活了自己。
除此以外,这份工作我能想到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不需要每天西装革履光鲜亮丽的出现在别人面前。哪怕你灰头土脸地对着电脑,也没有人关注你吧。
那家公司我只待了一年多,并没有赚到什么钱,学到专业知识也并不多,也没什么朋友。但那是我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人情世故。
酒桌上,所有人敬酒前要变着花样编出一句夸赞的话哄老板开心。办公室里绝不能有枯死的植物会影响风水。你所有的功劳最后都会被你上面的人抢走。你的想法不重要,重要的是老板是否喜欢。你只要身在底层,永远只能任人摆布。那些告诉你说熬几年就会出来,现在是施舍给你机会,以此不给你应得报酬的都是骗你的。
后来我身无分文去了上海,继续在影视行业里摸爬滚打,再后来我来了北京,伤痕累累,仍旧一路坎坷,也没有干出什么厉害的成绩。但我知道自己不会那么轻易就饿死了。也不再会因为买不起一套正装而惶恐了。
我没办法像模像样地总结自己的人生。好像只有成功者才能大张旗鼓地宣告自己成功之路。我很平凡。反正总是走到绝境老天用闪电给我劈下来一条荆棘丛生的路。问我愿不愿意走。当然走。既然有路给我,那就别停在原地。谁不是一路摸黑前行呢。
毕业后的这几年我依旧过得不太好。可能到了三十岁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改观。但我好像比从前的自己要笃定一些。哪怕一无所有,也不担心自己从头再来了。
每次我回想起自己快毕业的那一年,那种害怕自己会成为一个无用之人的焦虑,我都想告诉那个时候的自己:人生每一步都很难走,但你迈出第一步以后,你一定会有勇气再迈下第二步的。这勇气不是谁逼你获得的,而是与生俱来的。不管这一步你是用跳的跑的走的还爬的,总之你一定会迈出去的。因为你活一刻,就没法停留。
就像是人活着一天,就一定会有困境一样,除非死了就是死局了。是困境就一定有解决的方法。而这些困境终究都会过去,只是早晚而已。就像“活”这个字的写法,三点水,流动;舌头,尝百味。是生活,也是人生。
关于那套正装。我毕业后再也没穿过它了。搬了四座城市以后,清空了行李箱里许多冗杂的物品。但这套衣服仍旧在我的衣柜里尘封着。我其实没什么太多需要穿正装的场合。我也早就有其他许许多多看上去更好看的正装了。
但第一套,好像总有那么点不一样。可能是有点土气,也可能,那上面记录着稚气未脱的自己。那时候的自己总觉得穿上去,就像是戴上了护身符一样,会让自己闪闪发亮,平凡里带着那么一点不平凡。
故事提供者:陆俊文
青年作家,编剧,影视策划人。毕业于厦门大学中文系,现居北京。曾获第十三、十四、十五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文章多见于《文艺风赏》《萌芽》《最小说》等。 已出版《我在,孟特芳丹酒吧》《咸咸海的味》《南安无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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