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书剑恩仇录》下册,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
我的外公一生都痴迷于江湖好汉那种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气。他床头除了放着酒坛子,旁边还有个木箱子,里面塞满了武侠、传奇类小说。
外公是个不苟言笑的人,酗酒,脾气暴躁。他的房间我们小辈从来都不敢去。如果不是刚巧那次晚饭舅舅让我去外公的房间找酒,可能就错过外公的书这么个“大宝藏”了。当时那本《书剑恩仇录》并不是放在箱子里的,我小心翼翼推门,一打眼,就看到酒坛上盖着的一本书。
山沟沟里物资匮乏,更别说是书了。乍一看到书,不由得见猎心喜,也忘了是来打酒的,抓过那本书就翻。至今还记得随手翻到的那一页里的内容:
【其时朝阳初升,两人迎着日光,控辔徐行。那少女头发上、脸上、手上、衣上都是淡淡的阳光。清军官兵数万对眼光凝望着那少女出神,每个人的心忽然都剧烈跳动起来,不论军官兵士,都沉醉在这绝世丽容的光照之下。两军数万人马箭拔弩张,本来血战一触即发,突然之间,便似中邪昏迷一般,人人都呆住了。只听得当啷一声,一名清兵手中长矛掉在地下,接着,无数长矛都掉下地来,弓箭手的弓矢也收了回来。军官们忘了喝止,望着两人的背影渐渐远去。
兆惠在阵前亲自督师,呆呆的瞧着那白衣少女远去,眼前兀自萦绕着她的影子,但觉心中柔和宁静,不想厮杀,回头一望,见手下一众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和亲兵,人人神色和平,收刀入鞘,在等大帅下令收兵。兆惠不由自主叫道:“收兵回营!”将令下达,数万步兵骑兵翻翻滚滚的退了下来,退出数十里地,在黑水河旁扎下大营。】
一段看罢,我不禁悠然神往。这世间有这么美的女子吗?居然能够瞬间消弭数万大军腾腾杀气,避免了一场战斗。都说红颜祸水,这段反其道而行之,以红颜平息兵灾。当然才六岁的孩子是想不到红颜祸水这一句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段描写里的香香公主不仅让书中的数万大军心驰神荡,也让当时的我——一个小屁孩疯狂心动(我是妹子)。美的壁垒果然是不存在的。时至今日读到这段仍不觉得金庸写得太过夸张。非但不夸张,反而恰到好处。我想也是从那一刻起,对美好的向往明明白白的从我幼时混沌的思绪里浮现了。
啊当然,酒还是要打的。我没有忘乎所以的捧着书开始读,而是用了极大的毅力,放下书打了酒下楼。一顿饭吃的魂不守舍,满脑子都是书中沐浴着阳光——不不不那是圣光,的香香公主。拼命在脑海中描摹她的容颜。几次鼓起勇气,终于在外公喝的开心的时候,小心翼翼问他:“外公,我可以看你房间里那本书吗?”
外公眼睛一亮:“你喜欢吗?”
我点点头。
“那你看吧。”
我心里欢呼雀跃,风卷残云般消灭了饭菜,剩下那个大鸡腿留给了弟弟,跟大人们打了个招呼就迫不及待往楼上冲。特地给小朋友留的鸡腿算什么,那本不知道翻阅过多少回、早已破旧不堪的小说才是无上的吸引。
那之后,香香公主和陈家洛平安来到回部,我匆匆略过陈家洛和木卓伦以及霍青桐姐姐相认、俩人因为香香公主心属陈家洛一个纠结一个黯然神伤,略过陈家洛在仙女面前极力装逼。之后仙女姐姐勇敢的前往敌营下战书:
【香香公主向兆惠行了礼,取出父亲的复书,双手呈上。兆惠的亲兵过来接信,走到她跟前,忽然闻到一阵甜甜的幽香,忙低下了头,不敢直视,正要伸手接信,突然眼前一亮,只见一双洁白无瑕的纤纤玉手,指如柔葱,肌若凝脂,灿然莹光,心头一阵迷糊,顿时茫然失措。兆惠喝道:“把信拿上来!”那亲兵吃了一惊,一个踉跄,险险跌倒。香香公主把信放在他手里,微微一笑。那亲兵漠然相视。香香公主向兆惠一指,轻轻推他一下。那亲兵这才把信放到兆惠案上。兆惠见他如此神魂颠倒,心中大怒,喝道:“拉出去砍了!”几名军士拥上来,把那亲兵拉到帐外,接着一颗血肉模糊的首级托在盘中,献了上来。
兆惠喝道:“首级示众!”士兵正要拿下,香香公主见他如此残暴,想到那亲兵为她而死,很是伤心,从军士手上接过盘子,望着亲兵的头,眼泪一滴一滴的落下。帐下诸将见到她的容光,本已心神俱醉,这时都愿为她粉身碎骨,心想:“只要我的首级能给她一哭,虽死何憾?”兆惠见诸将神情浮动,正要斥骂,那斩杀亲兵的军士见她愈哭愈哀,不禁心碎,叫道:“我杀错了,你别哭啦!”拔出佩刀在颈上一勒,倒地而死。香香公主更是难过。陈家洛心想:“这孩子哭个不了,怎是使者的样子。”伸手轻轻扶住,低声慰抚。
兆惠素性残忍鸷刻,但被她一哭,心肠竟也软了,对左右道:“把这两人好好葬了。”】
目瞪狗呆。原谅我那时还是个菜狗,没什么见识。一哭让铁石心肠的敌人心神俱醉、让行刑士兵心碎自尽。这般美法,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而我认识的人,包括我,哭起来别说让别人甘愿去死了,心软打击都达不到。我们哭只会冒鼻涕泡。
天真单纯、纯净得一尘不染,这么形容怕也不为过吧。哪怕是兆惠这样残忍的大将,也忍不住软了心肠,可想而知只是美是不够的的。这位神仙姐姐明艳绝伦,秀美之极,不可逼视,宛若仙子下凡,令人不敢亵渎,性格天真烂漫,善良仁爱,纯洁无暇......能唤起人们心中要坚守的美好,这样的女子,惊艳了我好多年。
倒也不是说那之后没有见识过别的惊艳,总归是先入为主。哪怕后来一读再读这部小说,对人物形象有了更深的认识,但是这份惊艳感,一直停留在心中。
那之后,她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经历了阴谋、战乱乃至于背叛。唯一不变的仍旧是她的一颗天真纯粹的心,仍旧深爱着亲人族人,仍旧甘愿自我牺牲。哪怕情郎为了所谓的万民的幸福,要将她献给她的仇人、那个毁掉她生命中一切珍视的事物的人。有人说她傻白甜,但我却觉得她活得无比通透。她爱得纯粹,但想来这样的世界却容不下这样的人。或者说这样的一个美好意象就只是一个寄托而已,像是蝴蝶扇动的翅膀,来这世界一遭,影响了一些人,经历了一些事。后来,碧血枯寂,一缕香魂也随着蝴蝶翩翩飞去。
长辈们吃饭喝酒的功夫,我读完了这下半本《书剑恩仇录》,没有语言能表述当时我那颗幼小的被起起落落的剧情和最后仙子的消散折磨的心。悲剧就是将美好毁灭给人看?大概是的。书中的大漠孤烟、神秘的异族古城、离奇的经历,以及最后红花会群雄们飞蛾扑火一般的惨烈行为,都满足了这句话。幼时的世界只有是非黑白,读完这半本却仿佛被颠覆了这个观点。人性本来就是复杂的,强盗不一定是坏的,主人公不一定是正面的——像陈家洛,我就觉得他一点都不正面。感情迷途者,政治的炮灰。连一个小孩子(就是我)都觉得他哥说的话不能信他还信,傻白甜说的是他才对。优柔寡断,拿不起放不下,心胸狭隘,玻璃心,还嫉妒霍青桐姐姐。但也许这样,才更鲜活,更有血有肉。
那时候还觉得张召重很可怜,说不上来为什么,就是觉得很可怜。一个反派,算不上最终BOSS的BOSS,充其量是陈家洛升级打怪路上的试金石。智商不算卓绝,武功倒是挺高,这样的人只能当马仔,被人当枪使,玩不转权术阴谋。可不是嘛,不是被清廷当枪使,就是被李沅芷利用。他宁肯负尽一切也要够到的青云梯,终究是个幻影。这一生说到底,是被自己的欲望当枪使了。
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才觉得他可怜吧。
李沅芷就更可怜了,一直追着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你看看你出了新手村之后勾搭的霍青桐姐姐啊喂!霍青桐姐姐,你又何必喜欢那个玻璃心,一开始误会李姑娘是男孩子的时候,你不是喜欢的人家嘛。(我的天当年的我在想些什么)
一只大手揉了揉我的头,我从刀光剑影的世界中惊醒抬头,是妈妈。我问她:“妈妈,这部小说的上册呢?”
妈妈叹了口气:“没有上册吗?你去那个箱子里找找,没有的话,大概是你外公拿去换酒喝了吧。”外公酗酒,有时候家里人不让他喝,他就会把身边一切看上去有点价值的东西拿去换酒。
精神世界和避风港到底还是败给了现实,自作孽。
“那我要赶在他把箱子里的书都拿去换酒之前,把它们看完。”
确实,第一部看的书会影响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