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盏灯为你点亮

1972年,我们走进了这扇大门

作者:云淡风轻

初稿日期 2014 08 26

修改日期 2019 7 10

                                  总有一盏灯为你点亮


      南京外校同学之间的感情深厚,住校七年,友情已超越亲情,一生相随。

        在我童年的印象中,最开心的日子就是和同学在城南的城墙上瞎逛,有一嗒没一嗒的八卦着班上的趣闻 :爱向老师打小报告的那谁谁谁最讨厌;某科老师普通话发音不标准;某个男同学爱捉弄人,上课时拉前面女同学的小辫子……走累了,把书包垫在屁股底下,一边用手绕着辫子一边看着夕阳慢慢地落下。

      小学那两年的日子度日如年。70年代初期WG刚结束,还很少听说有寄宿学校。南京外校是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就寄宿直到高中毕业。每周只有周日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平时在学校与8个同学同宿舍,同饭桌。有点军事化管理的味道。晚自习,宿舍生活都有老师严厉的眼睛在盯住。记得有一个周末父母给我带了两根香蕉回学校,他们特别交待我回校偷偷地吃,别让老师同学看见。因为学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学生带零食回校吃。在那个年代大部份群众刚刚可以吃饱,吃零食是典型地资本主义思潮要遭到批判的。可我偏偏吃完忘了把香蕉皮藏好或扔掉,被同宿舍的同学发现了,马上向老师捡举揭发了我的违规行为。生活老师把我叫了去,批头盖脸的好一顿批评,末了还让我写了一份深刻的检讨。检讨自己爱吃零食的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学校饭堂的伙食更是毫无亮点,记得我们还写了一首打油诗帖在饭堂门口吐槽学校的早餐:

            稀饭如水人影照

            馒头黄似鸡蛋糕

            我们正在长身体

            一个肉包怎管饱

        吃不好在其次,学习压力受不了。南外的学时安排侧重外语教学,每天都有外语课程。数理化的课时相对比较少。小学时非常厌学,学习成绩很是吃力,各门功课总在60分上下徘徊,尤其是数学课,上课完全听不懂老师在黑板前推理什么,看到数学老师吐沫横飞的专注的讲解,我会偷偷从抽屉里拿出一面小镜子,偷偷照镜子或是望着窗外的风景发大头梦。

        新学期发新书时,看到那厚厚的数学新书晚上就会发噩梦,梦见第二天就要进行数学考试了。后来我琢磨到一个好办法;一遇到数学考试就想办法开病假单装生病发烧。补考时,磨磨蹭蹭让老师给点同情分算是蒙混过关了。

        父亲知道我不是读书的料,托人七拐八绕地找到南大法语教授陈忠宝老师,让他周末帮我补习一下法语功课。他是老爸的远房亲戚,清秀的面容,和蔼淡定的语速,还常常为我准备一些饼干。为了方便我练习口语他叫上他的独生女儿超英陪我一起上课。可我就是不争气,觉得法语是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而且实在我不懂学法语有什么用。看着姐姐神气地穿着军装去当兵了,我也想去。上了几次后我就翘课了,偷偷溜出去和大院的孩子去做游戏。爸爸当时是在野战军工作,部队驻扎在安徽三界,他每月才能回一次家。等到陈老师的投诉传到父母的耳朵里时,我已逃课一个月了。老爸又气又无奈,从此对我的法语学习不再抱有任何幻想。

      70年代是文革之后江青的八个样板戏盛行的年代,文艺之风盛行。各街道,学校都组织宣传小分队,唱歌跳舞,一片歌舞升平的感觉,当时的家庭还没有电视,年轻人的主要娱乐就是看电影,看小人书。

        既然学习没有兴趣,老爸想在文艺战线上给我寻一条生路。化钱请江苏省歌舞团的殷亚昭老师教我舞蹈,殷老师师省歌的副团长,团里的编舞的老师,印象中她30多岁,姣好的面容,一笑起来弯弯的眼睛很美很生动。第一次穿上鹅蛋黄色的练功服与白色练功鞋我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我认认真真的参加练习。经常看市文工团及省歌舞团的演出。觉得自己最起码能有机会进入省歌舞团做个群舞演员,逃出苦海。可惜殷老师带我和大家训练了几次后,觉得我的腰的柔韧性无法达到专业舞蹈演员的要求,起步晚了。我灰溜溜地回到南外上课去了。

      舞蹈这扇门关的是严丝无缝了。日子变的苦逼又渺茫。

      天无绝人之路,新的机遇来了,电影《黄土地》在南京小红花选儿童演员,爸爸又托人让导演副导演先面试了我。面试时间很短,不到半个小时。导演说我瘦小且皮肤偏黑。与小女主角形象要求的甜美、微胖的北方小妞的形象相差甚远。小红花艺术团的白雪入选,做了这部电影的女主角。她是妹妹安娜的小玩伴。

      文艺这条路彻底被堵死,最后的机会是去当兵。部队内招通讯兵,我兴高采烈地和大院的孩子十几个小伙伴一起去了,结果只有我一人被退回来了。体重不达标,还近视。

        都说条条大路通罗马,可眼看着哪条路我都走不通,人生好无趣。

        这时同楼上邻居小师兄成功办理了退学手续,退回到原来普通中学去就读了。听到这消息我高兴坏了一蹦三跳的回家,和父母嚷嚷说;我要退学,回去我原来的小学读书,我不要学习什么破法语,讨厌死人了。

        这时班上有一个叫贺英的女同学走近我的身边,她聪慧,亲切,随和,清秀的模样让人感到特别的舒服。最厉害的是她的成绩特别好,尤其是数学。老师一讲完课她马上就可以回答老师的提问,在我眼里她就是上帝派来的美丽聪明的天使。我和她总有许多话聊。我们一起温习功课,一起互相到对方家串门,生活充满了阳光,南外的日子开始变的有滋有味起来。现在回想起来她有一套有效的学习方法,和她一起做功课她会轻描淡写地把学习要点重复讲一遍,直到我理解为止。有她这个好老师,我的各门功课在不知不觉中好起来了,笑容和自信重新回到我的脸上,爸妈看到我和贺英做了好朋友,心里别提多开心了。他们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可以放下了。在人生最黑暗的时候我看到了上帝为我亮的那盏灯-她就是我的发小贺英。

      贺英语文好,法语好,数学更好。数学成绩排全班第一。我们那年高考她的法语成绩名列在全国前五名,被国家保送到法国留学。

    在她的全方位地辅导下,我顺利地考上大学,大学毕业后从事了自己喜欢的工作。

    离开南外第十个年头,我们已各自成家,她长驻巴黎工作,我在广州的法企忙碌。4月份过生日,我出差在外地差点忘了,她没忘,写了一首小诗送给我做生日礼物。她知道我最爱读她写的诗。

赠友人; 

轻轻地流淌着,

绵绵无绝。

无激石而起的猛烈。

筵席散别仍潇洒,

相忆时笑亦不觉。

便是千里风尘,

十岁云烟,

也改变不了,

色的鲜,质的洁。

恰似天边的星辰,

默默无言。

孤独时却见它。

投来关切的一瞥。

      上月24日是贺英的生日,我们的友情已相伴近半个世纪,我好想送她一首诗,但是写不好。她为自己的生日写了一首诗,诗中不忘捎上我。

今天,写一首诗给自己heyingmeme 06-24 20:38

今天,要快乐

不管昨天是怎样五味杂陈

今天要笑

对每一个人

对世界,对生活

微笑是最美丽的风景


今天要美

穿上新衣,昨天真爽

一年来的第一次真正逛店

棕色配黑色

飘飘衣裙,是不是束上

腰带,更有度有体

今天要致谢

每个关心自己的人

告诉你们

往日的沉默

和深深的寂寞中

我一直心怀感激


今天把项琏

从封尘的小盒子取出

戴起来,不嫌

脖子上加了份量

从这份量中

感受一下今日的不同


今天不再怕

把恐惧搁一边

不管谁来了,病还是痛

表情都不再忧郁

一颗心不再提紧

超越,是一种善待自己


像专业的一样,咔擦咔擦

总会有一张不错的吧

比如这张

自己还挺满意

发给朋友

自称高水平自拍


今天想起

那一年母亲电话里的一句

生日快乐

母亲终于走出悲伤

有了祝福女儿生日

的心情


小时候那块香喷喷的烧饼

是爸妈按我的要求

送我的生日小礼

二十岁在法国尼斯

蛋糕闪着幽幽的光,同学老师

怎知道是今天的呢?


三十二岁

我们真快乐

号称大狼二狼三狼

在那幢叫作青年公寓的大楼里

你们策划了我的生日PARTY

笑声从心里爆出,往窗外飞了出去


找到了一直保存的

一张生日贺卡

云淡送的,九几年的

呀,那熟悉的字体

一路走来

始终有你

 

今天,要买花

炎热的天美丽短暂

让人怜惜

但今天要搞出点仪式感

还有,今天写一首诗

给自己

    回望人生,一路上最美的风景,是遇见你。



附上贺英的美文“两个女孩的友谊”,讲述我俩的友谊。她的文笔比我强多了。学霸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两个女孩的友谊

      在我知天命的人生中,有一份已穿越了四十年的友谊。

      四十年前,两个同城却一城南一城北互不相干的女孩,分别从城市的两端,走到了南京市北京东路上这个叫做外语学校的校园,并且变成了最好的朋友。

      这两个女孩,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我外校时最要好的同学小F。

                                      一

        一九七二年二月进入外校时,我们同学大多不足十一岁。“我们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了。”我相信那时我们同学中的每一个人都背得出这段伟人语录,以此任何人都可以判断,我们这一代是WG后期的一代。

        我在网上看到好多学兄学姐在交流中,以为我们七二年入外校的是WG后外校重新招生的第一批学生或者第一批从小学入学的学生,实际上我们上面还在一届,即七一年入学的一届。但作为WG后最早被招进外校的学生,我们确是幸运的一代。这种幸运当时不知道,现在看学长对母校往事回忆才略知一二。没有外校的复招,就没有我们同学的“走到一起来了”。

          即使这样,我和小F成为同学也还不是必然的命运。前些日子看她微信上透露,当时要不是原来她所在的小学校缺煤,需要她正在担任区长的父亲为学校解决,她就不会被学校推举上外校了。呵,居然还有这么一段。当即我就说,如果那样的话我的损失就大了。她接话道,如若那样她损失就更大了,人生可能就会改变。

          当年我们上外校,首先要由所在小学校推荐。但尽管有原来的小学校推荐,还是不一定能上外校。那年虽然没有入校笔试,但有口试,也不是谁谁都能过关的。我参加我们鼓楼区考生的考试时,见到有一个学校来了六七个考生,但外校开学后,这六七个人无一在学校露面,大概全军覆没了。

          人生充满偶然。不知道哪个偶然作用,你就会与这个人而不是那个人走到一起。

                                            二

        又不知道是哪只命运的手,把我们分到了一个班。我们这届共四个班,二个英语班,一个德语班,一个法语班。怎么谁就成了哪个班的,这是依据什么分配的呢?

        我在外校七年半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但是后来有人替我问了,就是那些爱本国语言高于一切的法国人。从我留学法国起就总有法国人满怀期待和好奇心地问我:“你怎么会选择学法语的呢?”大概以为我会说我爱法语和法国呢吧。可惜我的回答让他们失望了:“不是我选的,是别人把我分法语班的。”

      和我一起分到法语班的共四十人,十六个女生。一个班又分为两个小班,上外语课时按小班上。后来听当年我们的法语启蒙老师说,小班是按姓氏笔划分的。

        记得刚开始入外校的时候,小F好像跟小Y走得比较近,因为她俩住得近,都是城南秦淮区来的。而我则跟小W和小G更多地同来同往,也是因为她们跟我上学同路。虽然我家住鼓楼区,而她俩是栖霞区的,但每周回家她们都要从鼓楼换车,所以来回路上她或者她有时就先到我家去玩一下。我们有一段就同路了。

                                              三

        也想不起来,哪一天我与小F就比跟别的女生更密切起来。应该是初中的事。

        上了初中后,我不知怎么就想学拉二胡,父母那次也特别舍得化钱,带我到新街口一家乐器行,化十元买下了二胡。印象中当时这把价位算比较高的。便宜的好像才三四元一把。

          这把二胡就被我带到了宿舍,小F也带了一把二胡来,我俩经常一下课就回宿舍拉二胡玩,我没什么基础,照书学,她水平跟我也差不多,两人一起无师自不通地拉得还挺开心。后来,她通过她在秦淮区小红花的妹妹经常借来各种乐器,记得有琵琶、扬琴,我们下了课回宿舍又拉二胡又玩琴。虽不成调,但轮番用不同乐器拉出或敲出各种美妙的声音,感觉别样的快乐。结果虽然没在任何乐器上有什么造就,但在这种共同的快乐中,我和小F就成为了最要好的同学。

          七六年唐山大地震时南京虽未大受波及,但全城人也兴师动众地防震,被唐山的大伤亡吓坏了大概。当时我们院子各家在院子里用油布或塑料布搭起了帐蓬,我的二胡也被家人拿出来放在帐蓬里,结果逢下雨帐蓬漏雨,二胡被淋了,底盒裂了大缝。有此作为记忆标杆,可以断定我和小F一起在宿舍拉二胡必然是七六年之前开始的。所以我们的友谊始于七六年之前是无疑的。

                                                四

            因二胡而与小F走近,但其实平常班里的文艺节目我几乎从不沾边,除了人人有份的大合唱我也在其中认真地大声地充数之外。我完全不属或没被老师列为文艺青年一类,对此其实我暗中小有遗憾。小F却是我班的文娱骨干。

        当时,对于有文艺天分的同学我着实有几分敬佩,就如对有画才的同学和跑步快的同学一样。在我看来,这一切是我永远不可企及的,这与学习成绩好不一样,不行就是不行。但后来我工作后才明白,我也不是朽木不可雕也。

      小F的舞跳得特别好。在我心目中,论文艺天赋,我班就数她第一了。有一回,班上几个女生在小教室里排演舞蹈,当时每个班有一个大教室一个小教室,供上外语课分小班用。曾教过我班地理的甄荣光老师也在现场,几个女生跳了几个动作,小F随后单又跳了一遍,当即甄老师就满脸赞赏地夸小F跳得好。那天本没我什么事,但被小F拉着,我也在小教室旁观,实际上是为陪她。看罢,我也觉得小F的舞蹈动作明显地优美舒展多了。以前从台下看台上表演,我并没有注意到此点。

        小F妹妹是秦淮区小红花的。这个资源,经常被她带到班级,不知是她自己主动安排的还是应老师要求而为。班级排练舞蹈,时不常就是她请了妹妹的小红花小伙伴来教,有时表演行头也从小红花借。

                                                  五

      小F是个文艺女孩,但在我面前从来不显山不露水,从没有情不自禁地唱唱跳跳,也从不有意识地培养或拉扯一下文艺后进的我。

        只一回例外。有一年应该也是在初中的时候,我们年级去农场学农,是不是叫红旗农场,记得带我们的是农场的牧队长。后来在同学的作文中牧队长被普遍提到,所以我在此一提,同学就是见我写不对农场名字,也能对上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天晚饭后,我俩都上到小F所在的上铺床,圈着腿,对着歌本。那天不知怎么她就想起教我唱歌。一句一句耐心地教,唱的是“冰山上的来客”主题曲“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教到最后一句“它象征着纯洁的友谊和爱情”时, “和爱情”三个字小F就用“嗯嗯嗯”替代哼过了。我也跟着哼。因为教唱了好几遍,所以两人就也“嗯嗯”了好几遍。一边哼一边两人也自觉可笑。一切皆因 “爱情”两字不好意思发出声来,呵呵。这段她教我学唱的记忆也由此变得格外清晰。

          现在想起当时的情景,还会不由自主笑出来。

                                      六

          小F的漂亮,在全年级可以说是数一数二的。不信搞一个选美大赛试试。反正我这么觉得,我觉得别人也这么觉得。当时也没校花班花一说,如果有的话,我觉得她就是我们班的班花了,或者甚至于就是年级一花了。

          那时的我,对于漂亮不漂亮,其实通常是没有什么感觉的,除了小F我也没觉得学校里谁漂亮或者特别不漂亮。而小F是漂亮的,我有这个概念,也更多的是周围大人的反应折射于我所致。比如我的母亲总说她漂亮,我的邻居说起她都会说,你那个挺漂亮的同学。我大约也是喜欢漂亮同学作自己朋友的,因为每每听到人们对她的赞美,我也为她和为自己自豪。

        小F跟我说起过,本来她也跟她妹妹一样被选入秦淮区小红花,但是她爸给她家三姐妹做了各自不同的安排:大姐当兵,妹妹去小红花,而她则上外校。“小红花”当时是南京的招牌之一,当年的南京,人们一话及差不多就会提到它有 “大中小”,“大”指南京长江大桥,“中”为中山陵,“小”则指小红花。那小红花倒是谁家都想让孩子进就跟现在进名校似的,但哪是谁想进就能进的?一个个小男孩小女孩都天仙般漂亮且能歌善舞。

        一个差点进了小红花的女孩是个漂亮的女孩就不奇怪了,而她的舞姿明显好于其她女生,也是理所当然的了。

                                          七

          我和小F在外校的几年,一起呆着时做的最多的事情,并不是拉二胡,而是复习考试。逢到期末或期中考试来临,我俩就会或者她住到我在鼓楼高云岭的家,或者我住到她在贡院街的家。常常是第二天要考试,头天下午我俩一起往她家赶。

          我们这对要好同学可说是一个文艺尖子和一个学习尖子的组合,不过她这个文艺尖子好像很听爸爸的话,对考出好成绩看得比当文艺尖子重要得多。其实,起初还是在高考恢复之前,按说那会还处在“读书无用”盛行的时代。

          进入初中后。我学习已明显比较拔尖。而我俩一起复习,看样子对小F的考试成绩的确是不无效果的。经常考完试之后,小F都会对我说:亏好这次跟你一起复习了,要不然哪哪题,自己肯定不会去看的。

            呵呵,听起来,她对我也有点小小的佩服,就如我对她的文艺天赋有点崇拜一样。

                                              八

        长相漂亮的女孩子通常给人印象比较娇媚也比较柔弱。好多同学当时似都觉得小F有点娇滴滴的。不过我可知道,她其实一点都不娇生惯养,家务上比我厉害多了,到我家来玩时赶上我家包饺子,她能快速包出一个个复杂花边的饺子。印象中她骑车去换过煤气包。她还曾领着我在外校汽车楼前的大草坪上采过一种可作中药的草,说是可用来治她妈妈的头痛。

        我俩从外校去她在秦淮河那边的家,还是有相当距离的。经常都是她骑车带我。这样一个舞跳得千姿百态、平常看起来又很文静的女生,骑车带人还一路骑得飞快,按现在的说法简直就像一个“野蛮女友”。

        一路上,我俩还与警察叔叔大玩“猫和老鼠”。一见远处有警察身影,她就说“快下”,我“噌”地一下从后座上跳下来。好在是女车,下来也不费什么劲。然后她骑到没警察处,等着我赶上来后让我再坐上后座。

        经常在学校期末或期中考试的前一天,我俩回她家复习,就这样一路小有惊险地到她家。这么多年,居然没被警察叔叔抓住过一回。当年两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小姑娘搭档玩骑车带人飙车,没被警察抓住过,战绩不错吧?现在想想,还有点惊险感但又不无小小的自得。

                                        九

      这两个小姑娘一帮一,看得出来大人是十分乐意的。我每次去她家,她的爸妈对我都特别好,经常将菠萝切好块用盐水泡着招待我。我这才知道菠萝要用盐水泡去涩味后再吃。可见,就是那个“读书无用”的年头,爸妈也喜欢自己的孩子爱学习,交爱学习的同学作朋友。而我爸妈也都十分喜欢她。

        同学中却有一些不大中听的议论,听小F告诉我,有同学说她就喜欢跟学习好的同学在一起。这话现在听起来也没什么不好听的,当时却不然。不过回过头来想想,亏好当时没人说我就是喜欢漂亮女同学。呵呵,可见当时民风还是比较纯朴,中学生思想没有那么复杂。

                                        十

      有点意思的是,入团的道路上,我俩都有点小坎坷。

      我初三就被推荐提前参加高考了,班干部也当着,但组织的大门对我就是不敞开。直到高一结束,我还不是团员。小F平常不言不语的,此刻却为我打抱不平地说了一句:“再考验就烤糊了!”

        以前我一直以为这句话只是我俩私下说说,后来才知道当时就成了班上的一句名言,传到老师那里,老师又告诉了团支书。后来我高一再次提前参加高考,成绩下来后老师认为这成绩必然要离校上大学了,便赶紧地将我发展为团员了。小F的这句名言起到了舆论督促作用,也没准。

        小F的入团更有戏曲性。到了我们高二快毕业时,班上女生差不多已都是团员了,她却还不是。看来光在班级集体活动特别是文艺表演方面有所贡献,不断提供小红花资源,还是不一定符合一个团员的标准。

          听说,来自女生对她的一个批评是她爱打扮,有人说她一天换一条围巾!这还了得,虽然粉碎四人帮已三年,但一天换一条围巾还是被认为太资产阶级了。

            一向文静的我此次竟然有点拔刀相助的意思,女生少有支持她入团的我支持,而且是她的入团介绍人。对换围巾的说法我也反唇相讥:我怎么没发现她天天换围巾?不成天关注人家穿什么,怎么会发现她天天换围巾?当然我如此豪言壮语不过是在老师面前发表,记得老师很认同说对呀。

            最后小F以微弱多数涉险过关,通过了大会表决。在中学毕业前成为一名光荣的共青团员。

          而我俩,也算先后都经历了一回小小的友谊的考验。

                                              十一

          我们俩各自那个这么多年只在我们宿舍猫着的二胡,在我班高中毕业班会上,终于上了一次台面。那次我俩一起出演了一个节目:用二胡拉了一曲电影“地道战”主题曲“太阳出来照四方”。鉴于拉二胡水平有限,我们找了同班的小W独唱此歌,我们则相当于给她伴奏。

          我和小F外校的友情始自二胡,现在在二胡曲调中,我们就要各自南北东西了。高考结束,我要北上,小F将南下。

          有时时间的一个节点,确实意味着一种结束和另一种开始,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即使友情也不例外。当时就要分开的我们,却还不懂人生,不知分离的意义。没有任何愁怅。豪情满怀,差不多可以说。或者充满对人生未来的期待。

          后来回过头来才发现,道声再见可能就会长久的不见,暂时的别离可能就是越来越远的地理距离和心理距离。

          一晃四十年过去,有些当年的亲近被岁月冲淡了,有些曾经的密切因距离疏远了。而我与小F,多少年来虽然也一南一北,我安家北京她扎根广州,但“便是千里风尘,十岁云烟”,也改变不了我们的友情。虽然也不是总联系,但彼此“恰似天边的星辰,默默无言”,“孤独时却投来关切的一瞥”。

          都说百年修得同船度,千年修得共枕眠。那么一份友情,始于还是女孩子之时、一生相伴,又是多少年的前世修行,才修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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