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作,最初是因为一个女孩子。
故事还得从那篇《坚守》说起。那时,老彭把这篇文章打印下来,说班上同学的好文章大家可以一起欣赏一下。
同桌说,“这篇文章是遇宁写的,她初中语文成绩特别好,几乎每次语文考试都是班上第一,语文老师经常夸她。”
“你和她是初中同学?”
“是啊。哦,还有,虽说她的语文很好,但她的字是有点丑的,老师也在班上说过好几回。”
我突然很好奇,一个语文很好的女孩子居然字写得有点丑,这真是特别啊!
也许就是这种好奇,把我拉进青春期的喜欢当中。
她坐在第一排,矮矮的样子,扎着马尾辫,看起来是个很安静的女生。可能是荷尔蒙分泌过多吧,我对她越来越好奇,总在课堂上有意无意地看她。我忽然发现她的侧脸好漂亮啊,好像我故事里的女主角。
是的,很多时候你对一个女孩子好奇说明你已经喜欢上她了。
意识到喜欢她的时候,自己一直在纠结,该怎么办呢?现在还是初三,这不好吧!
我的天哪,我从来没这么纠结过。
有一天,外面下着稀稀疏疏的小雨,而我的心情还在斑驳。正在发呆时,看见后面墙壁上贴着她的文章。反正也没事,我就开始抄那篇文章。长长的文章居然被我耐心地抄写在本子上,我发现这越来越不像我了。
边抄文章边想到她,想到她坐在第一排的样子,想到她在我眼中楚楚待泡的样子,老子一狠心,决定要追她。
这念头让我心里一惊,笔下一抖,笔被我按断了。
当时青春故事看多了,总有一些奇怪的念头,抄完最后一句,“稻草人坚守在秋天的旷野上”我决定要学习写作。
没错,写东西。既然她喜欢写作,那我就往这里走,有个共同爱好以后就方便多了。
于是,开启了我漫长的写作之旅。
我发现我在写作这方面毫无天赋可言,经常面对一张纸,一支笔发呆,天马行空地想,结果落不下半个字。我发现写作这东西太孤寂了,根本不适合我,可每当我想到她坐在第一排安静的样子,老子狠下心,管它多难,也要写出好东西。
于是,开始买书看,没点墨水在肚子里真写不出东西来。
女生应该喜欢读诗词吧,那我得学点,以后追女孩的过程中随便念几句,看起来就很有文采。
所以我买了一本《唐诗三百首》,薄薄的一册,没事就念几句。
李白的大多写这个世界不爽和自己怎样就觉得爽了。
杜甫就是苦逼。
王维也还好,就是怀着一颗出世当佛的心。
最难的是李商隐,玩的是朦胧,介于已知与未知之间,完全不知道说什么。
大致看完此书,觉得水平提升了一个档次,写作可以引用几句诗,装个逼。
再后来,又去读词,身为艳科岂能不读。
苏东坡能大开大合,也能铁汉柔情。
柳三变是人生赢家,在青楼薄幸名。
辛弃疾看起来是侠客,豪气干云。
王安石工整,秦观精致,周邦彦华丽,欧阳修独到,总之好多佳作。
看多了就想写,不然内心憋得慌。于是模仿了佳作,插几个文学典故,写个物是人非的感慨,投稿到校内文学社《浅草》。很幸运,通过发表了。
忽然发觉,写作好简单。
再者,我开始买杂志看,看过许许多多的笑话,青春故事和人生感慨,忽然一下子迷上了这种感觉。
后来看到一篇文章,说主人公初中写得一手好文章就能讨女孩子欢心,老子感慨,要是初一会写一些漂亮的情诗老子就早恋了。
记得当时女生看徐志摩的诗看得脸红心跳,是这句“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这太娇情了。
还有女生喜欢,“你不来,我如何老”的情话。
我当时一脸鄙夷地望向她们,后来发现怪不得自己不讨女孩子喜欢。
后来,又看小说,看古龙。同样名字带一个“龙”字,自己却为何写不出这东西?从古龙的文字里,学到好多哄姑娘开心的本事,写姑娘好看的句子,懂得了姑娘什么是深情,什么是羞涩,如何暗示你可以来我闺房避避雨。
从此认识到文字好就能追到女孩,于是对她更加有把握了。话说一个不要脸的男生看上了一个安静的,漂亮的女生,那她就难逃毒手了。我相信如此。
所以,决心做李白,做古龙,万万不能做杜甫。
升高一时,发觉写东西有点没落,搞不过玩音乐的。学校的文学社总是玩不过音乐社,写东西成了一件丢人的事。
隔壁班会弹吉他的男生,在草坪上唱几首歌,就有女同学围观喝彩,还有人以身相许。
愤怒之下,在网上学吉他,学得生不如死,于是放弃,还是文章适合我。
可是现实总是要打击你一下的。我投了三次稿给《浅草》,只中了一次,那次还是我刻意模仿来的,愈发觉得自己不是写作的料。
而她的文章,总是能入选,玩的也是朦胧派,我越来越好奇了。
我还在苦逼地看书,看张嘉佳,看八月长安。后来畅销书看多了,发现有个规律,它们的书名都带有“世界”这个词,像《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愿我的世界有你的二分之一》等等。
老子以后也要出一本书,叫《世界很忙》,署上我和她的名字,骄傲地和她说起这事。
可现在却是很残酷,我遇到瓶颈,写不下去。
每次我写不下去时,就望向她,她在我眼中楚楚待泡的样子,老子一定要追上她。
所有的困难在我追女孩的道路上,都是浮云。
后来,改变方向,从朦胧派开始写真实故事,写感人心弦的故事,像张嘉佳一样,写身边人的故事。突然有个想法,就是写班上同学的故事。这个方向还是很好的,有话可讲,有事可说,有情可诉。其实,后来我知道班上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故事,他们有自己的秘密,有的人暗恋一个酷酷的女生,有的人父母离异性格也很活泼,有的人因为成绩不好父母骂他而离家出走,有的人表面和内心不一样,有的人拼命学习是因为身后空无一人,有的人心很大却经历连续的失败丢失信心,有的人偷偷摸摸恋爱无人知道,有的人因为父母精英式教育天天不开心............每个人是一本本书,我想成为那个写故事的人。
因为种种原因,我不得不说出我的计划,班上一片哗然。那时,我只想看见她的样子,她在微笑,是吗?
我高中做辉煌的事就是决定去每个同学家里蹭饭。当然目的是为了蹭饭,呸,不是,是为了套他们的故事,秘密。这样我就有写作素材了。
同时,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因为这件事她会多关注我一下。
因为喜欢她,我开始了漫长的写作之旅。
那时,每天花半小时写作,半小时看书,半小时想念她。我发觉我越来越想她了,她总在我的梦里出现,穿着漂亮的衣服,做着羞羞的事。
早上醒来,裤子湿了,我不会做春梦了吧!
就这样漫不经心地过完一天天,在写作里遨游,在喜欢中痴想。我发觉自己好像和她谈一件事,这件事的名字叫恋爱。
于是乎,在我写作技能又提升一个档次之后,我决定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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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省略一万个字)
表白被拒的那一天,我手表坏了。我之后一天迟到了三次,像个行尸走肉。
我无聊地坐在寝室里,无事可做,连想念也不会了。
既然被拒了,写作于我而言也没有意义了。我打算删掉那些乱七八糟的文章,却又舍不得动手,我发现这些文章都是我认认真真地写下的,很有意义。
好吧,既然在情场失意,我一定要在写作上得意。
我用五百块钱买来的二手笔记本电脑,在每个清晨写半个小时。写着写着,我就想到她了,越写越乱。
去他妈的写作,我要见到她,我想看见她笑的样子。
于是,我写了平生第一篇关于暗恋的文章,我把我所有的想念都写进文章里,叫《暗恋,也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
我至今觉得那时候的我真心牛逼,我把我的文章打印下来,用四号字体,洋洋洒洒十页A4纸,用订书机订好。在下课时,我走到她面前,说,“这个给你”。我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坐在后排,看着前排的她,可她根本没看,收起来了。
她要拿回家看吗?还是她选择不看呢?
我在后排纠结地看着她,她在安静地写作业。
老天,下辈子让我做个女生,让我也可以使别人纠结至死。
我天天想的问题是,她到底有没有看?不过纠结归纠结,我还是每天坚持写五百字。写着写着,我开始不想她了。的确,走出失恋的方法只要转移注意力就好了,虽说我这不叫失恋。
在苦逼地写作里,我并没有像想像中一样追到我喜欢的女孩子。我又觉得写东西除了讨女孩子欢心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可以安慰自己。而且,我希望我的文字可以超越时空,使别的姑娘感动。
后来在《简书》里看了许多文章,发现有人真是写得好,天赋如此,有些人的文字活色生香,好看,有趣,有意思。
当然自己还是个高中生,很嫩,但本着不要脸的想法决定以后成为作家。
我想如果没事,我就打开电脑写东西,尽管我写不出来,还是要写,总这样写,最后就写出来了。
日子向前,我一直在摸爬滚打,写了几万字,得到个位数的喜欢,但还是下定决心,继续努力,让自己活得与他人不同,继续追我喜欢的女孩。
我把写作当做一种生活方式,讲班上人的故事。这是我想到的最好的方式。
写东西本身不为了赚钱(当然我也赚不到钱),写本身就是一种奖金。
写东西不为了开心,它本身就是开心。
我就想以后文字可以在我的夜晚里安眠,想文字可以被人看到,我可以像小孩子一样欢喜。
如果你给我一个喜欢,更是漫卷诗书喜欲狂。
等有一天,有一个女孩喜欢我的文字。
等有一天,把写的东西给自己的儿女看,讨他们的欢心。
我拱手赔笑,希望可以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