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得知了自己洛阳之行的座位安排,很不满意,便急急找了几个朋友打算在车上彻夜长谈打发时间。原因呢,因为记得上次去西安自己坐车时候那种透骨的孤单,不想再有了,真的不想再有了。
可是到了操场就后悔了,后悔自己那么轻率地呼朋引伴,突然觉得也许看看书,听听音乐,然后睡一觉也是一场不错的旅行。嫌弃人群,这四个字就这么在我的脑海里出现了。
好友在结束了七年的恋爱以后打电话过来说,自己开始担心以后的日子了,说因为自己害怕不是一个人的时间,怕极了。
是坚强了,还是习惯了。主人说宠物好孤单。宠物有时候也想要抱抱,可是触不到。
终究是习惯了吧。习惯了,然后就惰于甚至害怕去改变。我也难以想象自己生活中突然多出一个人或者好多人的感觉,麻烦,光想想就觉得麻烦。
我成了一个孤傲到骨子里的女子了吧。
曾经很看不起身边一些为爱不要腰的女子,她们曾经信誓旦旦,但是遇上了男子就变成了落入蜘蛛网的虫子,难以自拔,任人宰割。我是个有精神洁癖的人,我喜欢单身的女子,因为她们有足够的空间和时间来拥有独立的人格。后来,他们说我没爱过,因为谁也要拾一把人间的烟火,因为这世上的人怕孤单啊。
可是我嫌弃人群啊。去操场运动,耳机音量大得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去图书馆看书,倚在书架子两边自顾自已。去看电影,自己选座位自己买爆米花自己看完全场。
我又怕极了人群啊。就像那只雉鸡,珍惜自己的羽毛,不舍得让它变脏一点点,于是被猎人轻易逮到。我喜欢孤独的时间,在音乐嘶哑,黑暗和孤独交织的时间里反思和咀嚼自己,然后写出来。我吝惜自己的写作,怕有一天消失不再,那么雉鸡就再也没有颜色鲜艳的尾巴了。人群仿佛对我来说就是扼杀的工具,是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罪魁祸首,所以,我怕极了人群。
而现在,我似乎真的脱离了人群。喜欢看的书是政治政要以及各文豪著作,无人相陪;喜欢讨论的是政治与理想,无人相谈;喜欢做的事是写随笔和去图书馆看杂七杂八的书,无人相知。曾经感到过强烈的不适应,企图找一个发泄口,现在却也淡定了,无人做伴的世界里定要自我相随。
恩,嫌弃人群。但是还要不卑不亢面对微笑地去接受。毕竟一个人呆久了就傻了,总把自己关在屋子里的人总有一天会肌肉萎缩。
起床,看书,准备接受人间酷刑--考试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