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次见到得意是我开始上自习的第三天。
那时我刚看完一个考试视频,叼着笔按开一首歌开始课间休息。那时他就站在三米开外的一张桌子前,低头和同伴轻语。浅灰套头卫衣和深蓝色的牛仔裤,穿在他身上竟然那么妥帖好看。灯光并不是太好,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是却莫名觉得他的是那么的神采飞扬,鲜活生动。从我瞄见他到他说完话倒完水,我全程直勾勾的盯着他看,天知道当时我的矜持上哪儿了。耳朵里充斥着马頔略带沧桑的声线:“他说你所有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
真有几分应景呢,在傍晚师大苍白的教室里,他肩上斜搭一件果绿色夹克衫如一抹亮色插入了灰白的世界里,跳脱而生动。这大概就是惊艳吧,就像太平形容薛绍:“他笑起来的样子就好像春天里最明媚的一束阳光。”
我以注目礼送他绕半个教室回到座位,落座之后他旁边的姑娘转向他说话,脑袋凑的好近,我挑挑眉毛,哎?原来是一棵有兔子的草。
上完自习出来,他已经在外面站着了,旁边是他的“小女朋友”。我扛着大包路过,目不斜视,别人家的草看了也白看。
2
阳光大好的早晨,我找了间自习室,坐在门边,有人进来我正好抬头。不巧,是他。
我快速扫他一眼,大概看清了他的长相,哟,好白。
他穿了一条收腿的条纹九分裤,一件肩上刺绣的牛仔外套,搭一双骚包的橘粉色的运动鞋,一股清新绝尘的Gay气息扑面而来。我挑挑眉毛,外套不错。
我看了一会儿视频,休息的时候就斜着眼睛瞄他,别人家的草不看白不看。
瞄着瞄着就想认识认识他,我发誓我此刻心思纯良!
瞅他的娃娃脸的小模样难道是个师弟咩?大四的老师姐上去搭讪总不太好吧。我纠结了。
这种馊想法一冒出来就像藤蔓一样蓬勃的生长起来,还没等我偷偷摸摸的去踩踩点他就把他的书放进了我前方的桌兜里翩然而去。四下无人,我伸长脖子,“xx考研英语”,呼……我松口气。
我决心要认识他。
第二天我战略转移到靠窗户的座位,计划先潜伏在敌人身边,摸清情况再伺机而动。我心不在焉的看着视频,左等右等不见他来,换自习室啦?我没精打采极度抑郁,向后一转却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我后面。我松懈的脊椎瞬间绷直,后背像有蚂蚁在爬一样极不自在,即便我知道他根本无感,我还是紧张的要死。人生第一次和男生搭讪啊,我心里盘算着现在转身自我介绍的可行性,还没算计好我就先拎着包落荒而逃了。
3
晚自习,不甘心的我又杀了回来。
这回我瞅准了位置,就在他后面第三排,此地距离适中,视野甚佳,既可来回走动纵览全局,又可隐蔽观察敌人的外交关系。我见斜后方的女生和他相谈甚欢动作亲密,便仔细观察了该女生,长发,着裙装,黑色打底裤,蓝白色布洛克中跟皮鞋,以及和打底裤形成鲜明撞色的紫色中筒袜。根据他一向骚包的衣着风格揣度他的审美习惯,经过严密的论证分析,我认为该女同学不可能是他的女朋友。
我咬着手指头纠结,要怎么搭讪才能不留痕迹水到渠成呢?俗话说酒壮怂人胆,有时候听歌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我插着耳机研究作战方案,悦耳的女声和着舒缓的音乐娓娓唱到:
“ 能够握紧的就别放了,
能够拥抱的就别拉扯,
时间着急的冲刷着,
剩下了什么”
旋律动人,歌词正中我心,头脑一阵发热,一曲未完我就收拾东西坐到了他的正后方。我快速的撕下一张纸,写下索要他联系方式的话语。本想一鼓作气递给他,但是手指却颤抖不停,心怦怦剧烈的跳动着仿佛要跳将出来,我咬紧嘴唇,右手攥拳指甲深入掌心似乎只有疼痛可以让我保持平静。
一分钟。两分钟。我捏着纸条迟迟伸不出手。
都大四了还这么没出息!犹豫什么!心一横,给!
伸手递他的那一瞬间就像提心吊胆了好久终于被老师点中名字一样,那一秒极度紧张,然后就是尘埃落定的放松以及听天由命的无谓。
他转身冲我笑,说他是隔壁中医药的学生,来蹭自习室的。
然后把纸条递还给我,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得意。
4
就这样认识了。
用最直接最土鳖的方式。当天晚上我在微博上写:“原谅我的冒昧,毕竟时间太短。”匆忙到我都来不及细想。
我们不咸不淡的聊几句微信,他要考研,我要考公,都是忙碌的毕业狗,还有,他是单身。我问他为什么不在自己学校上自习,他说我带你看看去你就知道了,我根本没客气,说好呀好呀。
得意真的是一个特别称职的导游,在巴掌大的中医药东院校区,他带我从食堂的每一个窗口一路溜达到充盈着甲醛气味的教学楼,还郑重介绍了教学楼里阴森而破旧的厕所。哪里是停车场,哪里有小卖部,哪里是澡堂子,还有一路上五颜六色的小段子,我本来就不坚强的某根弦“咯嘣”一声就断了。
得意送我回学校,路上偶遇了宿舍小六。我还没回去,她们就已经备好刑具等我招供了。见势头不好,我立马招认了各种犯罪事实,并表示死不悔改。判长小六总结,这么容易勾搭一看就不是好鸟。众人作鸟兽散。
傍晚和得意一起吃晚饭,气氛不错,私心想要是每天都能和他一起吃饭多好呀。
果然,只能想想而已。
5
第二天,他的女同学来上自习了。我盯着表挨到11点,数分钟等着约他吃饭,不料那女同学竟然先我一步发出了邀约!他点点头说:“好。”
我被突然地变故惊呆了。
兴许是我的表情太过震惊,他见我愣神看他就顺道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的内心大声喊叫着:不要!不要!不要!吐出的声音却是:“好。”
在我并不丰富的和男生交往的经验中,我第一次面对和完全陌生的女生一起陪一个正式认识不到48小时的半陌生的男生吃饭的情况。他们是熟稔的同学,也同是海边人,之间有好多的话题,他们从这种虾说到那种虾,这种虾有长胡子,那种虾打捞于北冰洋。而来自中原内陆的我对此一无所知,虾还长胡子?所以我只会笑笑。
那些天真的好烦那女同学,天天盼着她不要来自习。有天她真没来,可是得意也没来。
下午我憋不住发消息问他,怎么没来呀。他说要出去玩。我追问玩什么,他回:“唱歌,要来吗?”我捏着手机发愣,要去吗?
唱歌是我的软肋。没有足够的肺活量,没有美妙的音色,而且节奏感混乱,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每次去KTV都是能躲就躲的我……要去吗?
我咬着嘴巴发怔,脑袋里盘旋着三个字:要去吗?要去吗?要去吗?
要去。
6
我站在KTV门口足足有五分钟,仿佛里面是刀山火海一样。
我捏着手机翻歌单,想找出一首万一躲不过去还可以救场的歌。我翻了又翻,似乎所有的歌我都只记得一半旋律。
于是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临时有事不去了。
在发送的前一秒,我脑子里的弦又松动了。
当我推开包厢门的时候,得意一脸惊呆的表情,“你怎么找到的?”
我也一脸惊呆的表情,他和一个美女窝在一起是什么情况?!
“这是我死党”得意介绍完就开始扯着嗓子唱《死了都要爱》。美女笑眯眯的和我打招呼,我僵硬的回应。我的认知又一次被刷新,第一次与陌生的女生和仍是半陌生的男生呆在一间KTV包房里,这种搭配真的很奇怪。但是奇怪并幸福着。事后想想我都有点佩服自己,真不把自己当外人。
终于是躲不过去要点首歌,本着反正都唱不好就唱一首有意义的原则,我点了首《岁月神偷》,歌曲很舒缓,在得意大嗓门大高音不断轰炸的背景下这种慢歌实在很无聊,加上我又唱的很烂,一首蛮有感觉的歌生生被毁的连渣渣都不剩了。
说起来得意也是风流倜傥潇洒翩翩的时尚型男一枚,却在KTV里大唱时代感鲜明深受中老年妇女喜爱的各类草原歌曲,一种强烈的反差萌油然而生。我坐在边上看他唱歌,看似盯着屏幕其实在偷看他的侧脸,我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一瞬间我在此刻引吭高歌欢快愉悦的他身上,看到了孤独。
我甩甩头,乱想!他那么会玩怎么会孤独。
后来想起《算死草》里的一段,星爷问莫文蔚:“我很孤独用英语怎么说?”莫文蔚回他:“I love you.”
原来孤独的人并不是他。
7
很多时候离别并不是猝不及防的,蛛丝马迹,总会显露点什么给我们预告。
之后我就没有再和得意一起吃过饭,他与他的女同学和男同学结伴来去。他们去东边南苑,我去西边饭堂。自习的时候也再少偶遇。
终于有一天,他说他要搬去四楼上自习了,他的同学都在那里。而我走失已久的矜持也突然间就回来了。我隐约觉得这是道别的意思----不必追,我冲他笑,点点头,我不追。
那一天网易音乐推荐了一首歌,《停格》,
“动情是容易的,因为不会太久,
远远的 ,仿佛可以触摸
无奈我们看懂彼此是彼此的过客啊”
两所学校隔街相邻我却从来没有见过他,这其中也许有一万种原因可以将我的目光错开,但是让我看见他只需一种足矣:我抬头,他刚好在。
那天晚上我喝了半瓶啤酒,终于在酒精的怂恿下,问出来我想问好久的问题。
“你有喜欢的女生不?”他知不知道这句话里包含了我千千万万的忐忑和紧张。
“没有”
“你应该说有,好叫我死心了。”他真不是个好鸟,晓得我心思不纯良却还笑的如此温柔,都要ending了还不放我一条生路。
8
小六回来说今天她男神把书撒到地上了,她好想上去帮他捡,可惜她坐的太里面出不来。
想起来在认识得意之前的某一天下午,他在外面背书,窗外突然吹进来一阵大风,把他桌子上的纸张吹散一地,两只笔咕咕碌碌滚下地去。自习室很安静,没人动。我去关了窗户,收拾起纸笔。其实那天我就知道了他是中医药的。
我把这件小事讲给她们听,她们大笑起来。刚回来的曼曼一脸茫然,她们比划着转述给她,“人家都不在!她去给人把窗户关上…balabala…”,声音刺耳,仿佛在笑一个不知所谓的傻逼。
我挑挑眉毛,扯出一个无所谓的笑脸。坐在他身后看书的时候,我常忍不住把手伸向他,然后在离他后背1厘米的地方停下,再把手指一根一根的收回来,好想碰触却又小心翼翼的收回手。怎样,多的是他不知道的事。
从和他搭讪开始,就预见了结束。所以每一刻相处,每一次闲谈,每一条消息我都倍加珍惜,我知道,时间是倒着走的。所以我尽情享受每一次瞄见他的侧脸,看见他的背影,听见他的声音的时刻,在一切还没有明晃晃袒露的时候,不贬低,不试探,不哀求,不自作主张。
后来的后来,听说他不再来师大上自习了,尘归尘,路归路。也许本来就是没有交集的两条直线,纵然我强行改道也只能在短暂的相交之后分道扬镳,但我相信所有相遇和分离都是值得铭记的故事。
“我哒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当初只觉得这两句读来很是上口,如今一读再读才懂得其中真意。
恰如有一种喜欢叫不求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