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蓝的天空,红色的塑胶跑道,一群大学生围着一个子不高的短发女孩,高呼“Iam the best,Iam the NO1!”短发女孩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领着大家晨练,激情四射、气势磅礴……这是我第一次理解“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真正涵义。
若干年后,排名第一的网综《奇葩说》播出之后,看着金句女王马薇薇口吐莲花,斯文教授陈铭狂撒鸡汤时,找到了当年那种“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的感觉,有一种一路向北,不见黄河心不死的想法和壮士扼腕的决心……
以上的种种情景总在脑海中浮现,所以让自己越发的想要拿起笔去写点什么,写出点什么。离自己羡慕的、敬仰的人近一步,更近一步。
我是一个中规中矩的女孩儿,从小到大受到的最多的夸奖就是“这孩子真勤奋,真老实!”这样的夸奖多了,并不觉得这是真的夸奖,反倒是为了激起那些机灵孩子的斗志,是“笨”的代名词。但无论如何,我坚信“It's better late than never.”所以若干年后才迈出这第一步。
工作中的我也常常把这句话当做行事准则,多学多看,努力学习各种技能。工作之后的职场更需要循规蹈矩,但我又是一个不安分的人,一个不甘于平庸的人,骨子里的的狂野和叛逆常常在某个瞬间显现。似乎在写点什么的时候,可以天马行空,可以桀骜不驯,可以做任何自己想做在现实却不能做的事情,仿佛那个才是真正的自己。
现如今,拥有一技之长最是令人向往,而文笔好又特别受人尊敬和羡慕,收获别人艳羡目光的同时,还能收获财务的自由。这也许是大多数写作人的最高境界吧,希望我也可以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希望和大家一起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