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看了《战狼Ⅱ》。看得很过瘾,尤其是连篇累牍的溢美之词加上近三十亿的票房收入,加深了我对国产片终究会走出低谷,最终摒弃媚俗胡吹的信心。
不过,影片开头的一段冷锋踹飞强拆队队长的情景,更让我始终百感交集,不能释怀。
概况是这样的:还在部队的冷锋与战友护送牺牲战友的骨灰归家。此时,战友的家面临的强拆的下场。战友母亲、妻子、女儿苦苦哀求,希望让强拆稍缓一缓,让牺牲的亲人还能找到回家的路。然而,一切努力丝毫唤不起强拆队长的一点怜悯。张牙舞爪的挖掘机毫不犹豫的逼近了房子,幸得冷锋们赶到,制止了暴行,战友的骨灰得以在旧居前与亲人团聚。
强拆队长居然掏出手枪威胁冷锋,被冷锋夺过。强拆爪牙一拥而上,被冷锋们打得满地找牙。此时,公安出场,强拆队长毫无顾忌的仍用语言挑衅冷锋,“等你们走了,看我不弄死他们”。血气方刚的冷锋脱下军帽,在姗姗来迟的公安面前,怒踹强拆队长。气焰嚣张的强拆队长口吐鲜血,不知是否一命呜呼了。
听说观影过程中,每到此处,观众必然掌声四起。掌声的热烈程度不亚于影片结尾时的,冷锋高举国旗,带领群众穿过交战双方时,观众报以的掌声。
冷锋在电影中,前后经历了两场战斗。一场是正义的,是靠一己之力在非洲解救无辜的群众。另一场是正义的吗?电影只说了冷锋为此开除了军籍;关了三年大狱;来不及在爱人出事前签下结婚登记。似乎是不正义的。电影就是这样用难以言说的笔法,交代了导演吴京内心的矛盾。
吴京内心的矛盾非常有群众市场。我就是其中一个。
毫无疑问,强拆是丧尽天良、天人共愤、国法不容的暴行。谁能够有力的给予制止?公安算是一份重要的力量吧?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强拆成了各地基层行政机关蛮不讲理,草菅人命的惯用手段。就像电影里,是谁给了强拆队长那么大的胆子?电影中用春秋笔法揭露了谜底——以公安为代表的政府机关为强拆撑了腰。
我绝不苟同一些人把现在社会的某些混乱总结为“警匪一家”。在岗位上的公安干警,每年牺牲四百多,受伤三千多。在我心目中,他们是今天和平的守护神。但是,就像强拆队长是人渣一样,局部地区的某些公安也会是“警渣”。这些“警渣”可以无视辖区里有人私藏枪械为非作歹;可以四平八稳的来到现场作壁上观。他们的斑斑劣迹,让一方成乌烟瘴气,民不聊生的地域。
就像电影所描述的。此时,应该防止暴行继续发展的公安没有任何有效手段。不说“警匪一家”,说是公安始终“不作为”不为过吧?面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如果没有冷锋合情不合法的一脚,牺牲的战友对自家孤儿寡女往后的日子能闭眼吗?
我岳父家原是住在祖上留在清泰街的一处精美绝伦的深宅大院。此地一直被文物部门青睐。解放后作为“一化三改造”对象,岳父一家只留了很小一部分作为私宅,其余充了公。小就小了,起码还有片瓦,起码还有念想。不料,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一纸通知说是要拆了这里。
岳父母是老实人,不敢有半点违抗,一面找过渡房一面请求房管部门宽限几天。房管部门忙于在面积上大作手脚,克扣我岳父应得面积,丝毫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包工头还算是有点良心,扒平了周边的楼房,让岳父的家像碉堡一样孤立在断壁残垣之中。一直到了小偷上门把岳父的抽屉撬开,偷走了一包细软。房管部门也没有出现过。倒是公安来了,了解了一下情况,走了,没有下文至今。
我很理解冷锋。我很希望岳父当年被拆时,身边也有冷锋。我真想叉住房管部门的那些人,讨个公道。可是我没有,我不是冷锋,我连嘴硬都做不到。
当百姓受到侵害又无路可以申述时,身边的保护神没有“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怎么办?不是民反,就是冷锋替天行道。
冷锋这一脚是下决心的,是往死里踹。踹死了,是一“人渣”,是能够杜绝强拆的最直接做法。踹死了,才有下文,冷锋才会脱下军装,远漂非洲。踹死了,冷锋后面的壮举才有“嫉恶如仇”的铺垫。
电影因此十分精彩。可是现实生活中,可惜了这一脚,本该是公安出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