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职律师,自执业十几年来,从未遗失过与工作、学习有关的物品。应当说,谨小慎微、计划周全、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是我一贯的处事态度。
可今天(2020年3月2日18时20分),我却将装有笔记本电脑、手机、律师执业证、身份证、护照、往来港澳台通行证、社保卡、银行卡、储值卡、U盘、硬盘、案件材料等物品的公文包,不小心“遗忘”在了地铁车厢内。其实,凡是办案用的东西,旅途中不离手,早已是我的行为习惯。也许,这几天睡眠不足、工作紧张,加之接打电话过于投入、包裹较多,以及在机场看到一名乘客通过红外线测温装置时,听到仪器发出报警声音的缘故,使“疏忽”有了可乘之机。就在我疑窦丛生、浮想联翩时,突然发现地铁已到达宣武门站。当我快速完成下车动作,意识到公文包没一块儿拿下来时,列车的门已然关闭,并迅速驶离站台,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
事后回想,似乎是法律人的思维模式起了作用,让我第一时间找到地铁站厅工作人员,告知公文包的特征、遗忘的车厢编号,请求其立即呼叫该班次乘务管理员帮忙寻找;与此同时,我又拨打了96165地铁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分别说明了在公文包内的电脑、硬盘中,存储有侦查卷宗等文件的情况,请求他们紧急提供帮助。
必定,北京不是武汉。这里的职能部门反应及时、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很快,地铁二号线乘务管理员谢怡小哥,在车厢内找到了如同我生命一样重要的公文包。可以预见到,公文包找不到,不但会对我的工作、学习、生活造成特别重大的影响,还可能导致当事人的案件出现不利或者败诉的结果。故此,我决定,在疫情得到控制后,为北京地铁二号线乘务管理员送去感谢信和锦旗,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昨)日教训深刻,郑吉文必将铭记于心。深夜,特撰文记录,以作后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