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父母就告诫我们,不要早恋。然而,他们并不知道,我们这一代像打游击战一样跟随大人们“台风韩雨”里赶潮儿。
百八十集的偶像电视剧,偶像言情,家庭伦理,抛家人,洒狗血,仁义道德,风花雪月,哭哭啼啼,婆婆妈妈。生死置之于度外,只留真情在人间。霸道总裁爱上我,王子遇上灰姑娘。
身为学习吸收能力极强的祖国花骨朵,免不了深受其“毒害”。
不早恋,大伙暗恋还不行吗。
于是乎,我从小学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暗恋。一年级的时候班上流行组些团,女生暗地评选了几个坏小子F4。
其中有一个清秀的男孩做了我内心琼瑶剧的男主角。一段时间里搅扰的心神恍惚,升腾起朦胧的好感,时常手撑着头,傻大姐般的笑容盯着人家。
不过我也就是想一想,行动上还是纯得像一鞠清泉:上上早操,踏着进行曲。男孩一排,女孩一排。并排一起走的时候,等待老师下令,牵一牵手。好一番朦胧的局促又再一次涌浮上心头。
好景不长,身边总会有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损友,曾经总会有些信誓旦旦的保密任务,最终总会有种一传十来十传百的无限功效。果真是应验古人的那句老实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绯闻的男主角单方面决定老死不相往来,女主角每日恨不得把脸像鸵鸟一样塞进沙子里,反正三岁定八十,未来也是实力派,靠内涵吃饭的。
没想到,这个结局急转直上,不想初恋“这件小事”传到了另一个遥远的传说中的初中:一个传说中男主角的姐姐。这个姐姐在传说中是一个厉害的太妹。
她知道了我的存在,于是,男主角突然在某一天,走过来拉下脸皮,对我说了一句:你周五下午时候有空吗,我姐姐想见你。
我一瞬间比落跑的新娘还要慌张,忙不迭说:我没有空。然后不知道找了什么借口落荒而逃。闹剧般收场。小学六年的早操,男主角再也没有横排对过我,即使有,也都在尴尬中与前后调换。
少女情怀总是诗,没想到此番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默默关注了男主角多年以后,到了初中,男主角在隔壁班,个子没长过,脸也越发长残了。长叹息,捂胸口,有点圆满。
记得有一位诗人写道:去爱吧,就像没有被伤害过一样。时光匆匆脚步,但少女的心还是会被小细节打动和掳获的时候。
初中第一个暑假报道,一个人从学校运输一袋子回家,但是袋子为少女不能承受之重量,也就罢了。质量也不尽如人意。猛然崩的一断,一眨眼功夫书便都瘫软在了地上。
正在这时,对面马路的小区的一个斯斯文文的身影映入眼帘,把我一切的窘迫都框进眸里。
好友的同桌,突然蹲下帮我把书装进那残损的塑料袋,一路毫无怨言抱着。
只记得两个人略有尴尬地并排前行,自己紧张得眼睛都不好意思正眼看他,拼命搜刮肚子里的话题,以防话题的不测。眼睛却只敢盯着他骨骼分明的手指。心却想入非非,怎么一个男生手可以这么白?又这么长?
那时候班上的男生们都热爱随身携带一支头重脚轻,质量上乘,耐摔不断的笔,一本厚度均匀,大小适宜,老师好人的课本。有空没空就在教室里用灵巧的手指玩转起来,地轴转地球也不过如此。一节课下来,笔落地声声入耳,转花招课课关心,大部分的课本脑袋还没有搞懂,被手指抢着钻研得差不多了。
好友的同桌也是参与其中是达人。但是我却是个手指极短,四肢不勤的“笨鸟”。上课下课,抓着一只笔念念有词:别掉别掉。一遍又一遍厚脸皮地请教那某某,如果有一半学转笔的努力用来好好学习,估计北大都要朝我喊欢迎光临。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在搭讪中熟络起来,我的小手指转起笔也似乎有模有样。智商顺带也被锻炼起来。
初中的时候一个学期一个学期的交午餐费,8元钱,9分饱,还有水果一个。不过偶尔不想在饭堂吃,午饭就集体贡献给学校门口对面的凉面摊流连。卡里多出8元。三次24元,精打细算下来,在学校吃8顿豪华的3元早餐。
一早我美滋滋地来到学校,偶遇交早餐费了的同班女生,一起用长勺勺起一碗无限量供应的豆浆,一桶浓郁无比的豆浆上腾的蒸气里,她坏坏的问道:你是不是喜欢那个某某?我感觉血一瞬间涌上脑,条件反射般反问:你怎么知道?!女生的脸突然整个清晰出现我眼前,我完全暴露在她面前。完了,完了,完了。我的暗恋就这么昭然若揭了?女生好像迅速领悟我眼神里有种间谍被抓住的惊恐。赶忙安慰似的拍拍我的肩膀说:没事,挺好的嘛那某某。
我耷拉着脑袋吃完早餐一起往班级里走,正好在准备进班级门口遇到了那某某,女生掩藏不住笑意,对我使了个眼神就快步走开。过了好久好久,才让心平静,恢复正常人。其实,不就暗恋一个人嘛,不就是不小心让半个班的女生都知道了嘛,也没什么的,啊。一阵无力感。
开始有意无意得躲避开他。同时躲避的,还有我的好友。好友是一个明眸皓齿,身材很好,也很有运动细胞的女生。在毽球风靡一时的课间里,一次可以踢100多个。
在体育课上她也是耀眼的星星:跑步快,仰卧起坐优秀。不过可惜成绩倒是不如长相那么漂亮。她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化妆的女生。第一个涂指甲油的女生。是有很多外校男生都追的美女。她就像一把火,像夏天。像《七月与安生》里的周冬雨,《左耳》里的黎巴拉,或者是像《东霓》里的东霓。她也会用幼圆体在上课的时候给我写很多小纸条分享秘密,她带我体验一些很酷的生活:中午不在学校午休溜去她家玩,或者是周末去游乐园溜旱冰。
她扎两个耳洞,画上眼线和唇膏出去玩。她告诉我她的她会期待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生,会想像自己是恶作剧之吻里的袁湘琴。
不过我觉得她比林依晨还要好看,也更酷。
她会公然“调戏”那某某,或者笑着带点嫌弃,和他在我眼里的打情骂俏,会告诉我她很羡慕那某某是细腿和白嫩皮肤。
她会和我说他们俩上课打打闹闹的内容。我内心是拒绝的:“够了噢,你们继续,继续给我秀恩爱”
万般无奈,我常常假借传纸条给好友之名,行搭讪之实。
最可耻的是,友谊万岁,关系好得你侬我侬的我们,因为那某某,好友和我的关系慢慢像隔了一条银河。我嫉妒那某某不好意思地对我说他喜欢她。好友私底下生气我为了那某某而讨厌了她。
自此,我恨透了把为了一个男人导致闺密大战的戏码搬上银幕的编剧。
正待我还来不及伤春悲秋,上帝好像是安慰奖励我一番,鬼使神差在一个家长会让我妈和那某某的妈擦出友谊的火花,一个巧合,得知了我英语惨不忍睹的状况,又一个巧合,那某某家借住他的表姐就读商务英语,黄金专八,周末没事做下家教,赚点小钱消遣人生。
随着故事发展一路小跑,沿着偶像言情剧套路,我和另一个小学男同学兼那某某死党,来到那某某家开始了“粉红色”的补课生涯。脑补心里小鹿那个乱撞,五彩泡泡那个吹。
然而,一场噩梦就此正式拉开了巨大的序幕。
我一进门,寒暄几句,只见那某某开始和死党兼基友荤素全开,接下来几周,那某某的生活发挥各时态展现无遗,睡眼惺忪的过去时加半开裆睡裤,屁声冲天的过去进行时还沾沾自喜着不承认,林妹妹式现在时美美的享用豆浆。
他的手掌穷尽一切动词代替手帕,对着脸胡乱的搓。
他的手指待命听候差遣为鼻孔服务,
他的手臂时不时树袋熊似的环抱妈妈。
他可以赖在母亲怀抱里呢喃撒娇,
Sometimes英语单词默出来,助力他的牛皮吹上天。
Often迈开筷子般的腿童心未泯不亦乐乎,沙发上来邀请空气跳支舞。旋转,旋转。
一会儿又是和另一个补课同学玩起了追逐游戏……
我捂着胸口,强颜欢笑,心里说服自己:这是个正常的男生,这是个正常的男生。
但那某某这一连串炸弹般的惊世骇俗的行为,连番上阵,轰炸一个正常少女的底线。
什么斯文,什么小细节,什么暗恋,通通灭灯,破裂幻灭,土崩瓦解,忍住不自戳双眼的冲动,心底怒吼:“是,这是你家,但你家里这里,还是有一个女生的,我处于暗恋现在进行时,请注意一下并好好规划一下将来时形象,好吗?”
凄凄惨惨戚戚,男主角不惜“自毁形象”拒绝了我,伤透我的心,直接导致一个结论,我的眼光,真是太重口味,太独特了。好的,我赢了。
罗曼罗兰曾说: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以后依然热爱生活。
不幸的是,罗兰呀,我是只彻底的狗熊。
其实,感情没有输赢。曾经的誓言还是太年轻,但亲爱的并不是爱情。
只是早恋,我的早恋,就这样愉快得崩塌了。
但我还是依旧热爱我五彩缤纷的生活,充满着无与伦比的幻想和奇遇。
爸爸妈妈,你们说得对极了。从小不要早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