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九十,在此之上标注断句。
正德七年秋七月
○壬申 朔,享太庙。
○兵部覆议南京给事中 赵官 等劾:“江西总制都御史 陈金 统御无律,纵狼兵残暴。临川之捷,滥杀平民,怨声载路。纪功御史 曹仿 不能紏正,俱宜责谴。”得旨:“金 已降敕切责。其土兵不如律者,许斩之。于军门东乡军功,令给事中核实以闻。”
○都御史 马炳然 之死也。巡按湖广御史 王俸 劾:“总兵 方寿祥 纵贼戕戮。”大臣请正其罪,有旨:“令 寿祥 陈状。”至是,纪功给事中 吴玉荣 及 俸,复劾:“寿祥 及镇守太监 王闰、巡抚都御史 刘丙、参议 方璘、佥事 郭韶、都指挥 潘勋 并布政副使知府等官四十一人,均宜究责。”诏:“闰、丙 姑宥之,寿祥 俟陈状另议,璘、韶、勋 逮问,余俱停俸。”后,寿祥 伏罪,乃夺其禄米三月。
○甲戌 户部尚书 孙交 引疾乞休,且言:“自祖宗以来,优礼大臣。有容其一辞而退者,有容其再辞、三辞而退者。盖辞退至三,则臣下之情已尽。眷留至再,则君上之礼极隆。终辞而许其去,君恩臣节两得之矣。乞察悃诚,特容礼退。”上曰:“卿操履清慎,誉望素著,国计尔托,其勿固辞。”
○升南京刑部右侍郎 陶琰 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巡视浙江。
○乙亥 仁孝文皇后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蔡震 祭长陵。
○丙子 户科右给事中 王銮 荐:“兵部尚书 刘大夏、户部尚书 韩文,皆正大刚明请,以礼敦起,畀之重任。”又劾:“南京吏部尚书 张澯 偏刻逄恶,巡抚佥都御史 寗杲 凶戾济奸,乞重加谪治。”下所司知之。
○升办事有功官旗舍人 屠璋 等二十一人人一级,从太监 谷大用 请也。
○太监 萧敬 传旨:“河南用兵两月,贼首就擒,余党殄灭。监督提督镇巡纪功领军等官,劳效可嘉。太监 陆訚、总兵 仇钺、都御史 彭泽 各赏银五十两、纻丝四表里。太监 甄瑾、周景,侍郎 黄珂,都御史 李士实、邓璋、刘琬,各银三十两、纻丝三表里。给事中 吴玉荣、御史 李元、副总兵 时源、参将 神周、金辅、姚信、游击将军 陈珣、守备 周镛,各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仍写敕遣行人赴军前给之,待班师之日论功升职。”
○沂州知州 李锡 以御史谪任泾府,礼生 李敩 与内使 杨景奴 有犯,锡 慑治之,景 等怒,乃遣军校夺其奴,还且肆骂于州治。会冬至,锡 入府贺,又为 敩 等殴系三日,乃得出。事闻,下镇巡官勘报,乃调用 锡,而逮 景 等鞫之。
○岷府黎山王 彦汕□莫,镇国将军 彦汭、彦淮,皆黎山安懿王子也,与安昌王 彦滵 收畜奸徒,从臾为非。时索州司供应及勒取民财,莫敢谁何。彦汕□莫 居丧酣饮,率宫眷凭城观戏,诸弟皆效之。彦汭 屡忤,毋推而仆诸地。彦淮 性尤凶,强尝置毒馔中进母,母觉不食。其夫人刘氏与家奴通,彦滵 淫纵事尤多。彦汕□莫 兄弟尝侵 彦滵 及沙阳王 膺刨 宅地,积怨久,遂各以其事讦奏,而 膺刨 又诬 彦汕□莫 烝其父妾。命:“司礼太监 温祥、刑部侍郎 戈瑄、锦衣指挥 韩端 往会镇巡官按之。”事涉宫壶者,令 祥 入府详讯。彦汭、彦淮 母因各为其子诉解,祥 等还奏。诏:“降 彦淮 为庶人,革 彦汭 禄米,彦滵、彦汕□莫 革三之二,膺刨 三之一。刘氏,夺封号,家奴处斩。”奸徒发戍边远者四十五人。
○丁丑 命故泰宁侯 陈璇 子 儒 袭其父爵。
○四川贼 陈二 等降。陈二,即曹甫,时总兵 杨宏、王宪副使 张敏、马昊、何珊、都指挥 李荫 等合击贼于营山蓬州等处,俘斩千三百余人。贼势穷蹙,总制尚书 洪钟 乃遣人分诣贼营抚谕之。敏 单骑入 甫 营,甫 听命赴军门,面受约束,仍还营抚散。余党 廖麻子 不从,且忿 甫 肯,已杀之,遂拘留 敏。既而,送 敏 出,甫党散解者几二万人。钟 及都御史 高崇熙、蓝章 等奏至,赐敕奖励,升赏进奏者如例。
○升赏四川有功阵亡官军二千七百二十七人有差。死事都指挥使 樊烨、推官 吴伯钧 各赠二级,赐祭一坛。永顺保靖土官正赏外,仍各赏银三十两、纻丝二表里,仍给永顺宣慰 彭明辅 诰命。
○命直隶巡按御史 原轩 随军纪功。
○河南虞城县训导 折琮 以守城御贼被害,其子 自胜 陈奏,令优恤如例。
○戊寅 命副总兵 刘晖、时源、郤永、李鋐 俱充总兵官,分守山东、河南、南北直隶。先是,兵部以盗贼未平,请仿各边事例,于山东、河南、南北直隶各设镇守武臣一人,假以总兵名目,协同镇巡官保障,事宁裁革。下廷臣会议,既而提督咸宁伯 仇钺 言:“边军久劳,风土不宜,人马俱病。今贼渐平,请留三之一讨贼,其余遣还诸边。”亦下兵部议。于是,兵部会廷臣议:“以为南土卑湿,非北人所宜,盗聚江湖,非弓马所制。但渠魁未殄,难遽班师。请以 刘晖 戍山东,时源 戍河南,郤永 戍北直隶,李鋐 戍南直隶,所部各千人,仍于各部选留五千人属之,假以总兵名目,暂留镇守,仍听提督官调发。其副参 许泰、白玉、神周、金辅、温恭、陈珣、李瑾、姚信 等军,俱宜遣还。”诏:“从之,直隶地方镇守名目再议以闻。边军留屯者,人赏银三两。遣还者,人二两。京营及偏头关军还者,亦如之。延绥军,令取道径还。辽东、大同、宣府军,仍过京犒劳。”后三镇军至京,遂留不遣云。
○己卯 改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 李士实 掌都察院事。
○升南京大理寺卿 郭绅 为南京刑部右侍郎,四川按察司按察使 公勉仁 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兼赞理军务。
○监察御史 文晧 劾奏:“南京吏部尚书 张澯 谄附逆瑾,至销黄金为寿星以献,诚不宜居大臣之位,乞削夺。”下其章于所司。澯,性下急寡,与持论太高而行已,亦或未能皆出于正,故多招谤寿星之事,或以为出户部侍郎 张志淳 而人乃竞归之 澯。
○升赏汤阴县有功并阵亡官军九十三人有差。
○庚辰 大学士 李东阳 以病满三月,例当停俸。吏部为请,上不许,且令吏部谕意,俾亟出视事。
○辛巳 巡抚都御史 边宪、萧翀 各引疾乞罢,许之。
○升礼科左给事中 李贯、户科左给事中 闵楷 为都给事中,兵科右给事中 李阳春、户科右给事中 王銮 为左给事中,礼科给事中 安金 为右给事中。贯 兵科,楷 刑科,阳春、金 吏科,銮 工科。
○升四川按察司副使 谢朝宣 为按察使。
○盗过阜城交河,都御史 甯杲 发兵追之不及,遂掠杀二县、义门等村居民 王秉仁 等百六十余人,斩首而去。老幼千余,走诉于纪功给事中,哀声震地。又于景州逐田中耕者,所杀数十人,至有一家四五人俱死者。科道官交章劾之。得旨:“杲 事待勘明来奏。”继而巡按直隶御史亦奏 杲 妄杀,且言:“杲 于河间、保定各州县索贿,名为赏军,其实自取。”奏上亦报罢。
○壬午 慈圣康寿太皇太后圣旦,免命妇朝贺,赐群臣宴于午门。
○罢南京操江都御史 陈世良、武靖伯 赵弘泽,以都御史 俞谏、怀宁侯 孙应爵 代之。南京十三道御史 汪正 等劾奏:“参赞机务尚书 刘机 及 世良、弘泽 才非统驭,保定侯 梁任、西宁侯 宋恺、南宁伯 毛良 贪残害人,俱宜罢黜。太监 崔安 近以内降主管留钥,亦宜取回。”得旨:“安 召还,弘泽 闲住,世良 致仕,谏 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应爵 令署南京前府事机,令尽心供职。”
○癸未 吏部奏尚书等官 刘大夏、韩文、林泮、王宗彝、马廷用、朱钦 等及科道等官 艾洪、徐昂、葛嵩 等皆废黜,宜复收用。得旨:“大夏 等先各降谪,既复职致仕,其勿复言。洪 等,俟有缺奏用。”
○升刑部右侍郎 戈瑄 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南京光禄寺卿 茆钦 为南京大理寺卿。
○甲申 升光禄寺卿 郑宗仁 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鴈门等关,兼巡抚山西。
○乙酉 升四川布政司左参议 陶照 为按察司副使。
○以中元节遣驸马都尉 蔡震、马诚、崔元 分祭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文武衙门各分官陪祭。
○遣仪宾 周钺 祭恭仁康定景皇帝陵寝。
○遣内官祭恭让章皇后陵寝。
○丙戌 大学士 李东阳 上曰:“建官以治事,班禄以劝功。有事不理则谓之旷官,无功而食则谓之窃禄。臣之官职已极,既加正一品俸,又兼食正五品俸臣之禄,食亦过。今病已三月,例当停俸,乃辱优恩,不允所请。用是哀鸣乞休,庶不为旷职窃禄之首。”上曰:“卿累朝元臣,方隆倚任,既屡遣慰谕,宜亟起以副眷怀,慎勿再辞。”
○兵科给事中 王昂 上言:“吏部,衡鉴之司也。不平不明,何以统百官、均四海。如训导 苏森 闲住八年,未尝赴任而历升。教谕 纪善、蓟州判官 王纳诲 憸邪党恶,徐州兵备 张宪 贪酷不职,谪调未久,辄得转迁。员外郎 冯相、御史 俞缁 皆进擢太骤致仕。编修 孙清 行类俳优,岂堪提学。南京管粮都御史及山东按察使,不推见任官而扣补守制。马炳然、金献民 皆由尚书 杨一清 假公家之爵位,植私门之桃李门生,故吏越次超迁,旧识夙知,汲引殆尽。秉衡鉴者,固宜如是乎。臣亦知一清当代奇才,文章政事俱出人右,但恐选法从此大坏,不得不为陛下言之。”得旨:“吏部用人,自有公道。昂,何为出此议?且 王纳诲 乃易州同知,而云蓟州判,其妄可见,令自陈状。”既而,一清 逐事奏辩,复得旨谓:“其选法允当,纳诲 等皆供职如故,昂 谪为直隶休宁县县丞。”
○丁亥 命都御史 甯杲 原募义勇一千七百余人归籍,其愿报效者送营食粮寄操。
○是夜,月食。
○戊子 伊府光阳王 勉土□冉 薨。王,简王第三子,母张氏。景泰癸酉生,成化戊子册封。至是薨,辍朝一日,赐祭葬如例,谥曰:“荣靖”。
○吏部尚书 杨一清 引疾乞休言:“吏部,六卿之首,责任重大。若徒驱难强之力以蹈,不知止之戒,妨贤偾事,如天下公议何?”上曰:“卿忠诚体国,铨衡重任,方切委托,岂可引疾求退。其悉心事事,勿复辞。”
○改提督仓储户部右侍郎 黄珂 为刑部右侍郎。
○升福建按察司佥事 宗玺 为江西副使,监察御史 谢琛 为浙江按察司副使。
○提督军务都御史 彭泽 引疾,乞代。诏:“彭泽 志在灭贼,忠诚可嘉,劳绩茂著,已有旨令同 仇钺 督各该镇巡操江等官,随贼向往剿杀,务收全功,以副朝廷除害安民至意,所辞不允。”
○己丑 太宗文皇帝忌辰,奉先殿行祭礼,遣驸马都尉 马诚 祭长陵。
○大帽山贼 何积钦 等与 张时旺、李四仔 俱作乱攻劫州县。时旺、四仔 既诛,总制都御史 陈金 督兵备 王秩 等进击,积钦 获之,并其党 刘斌、陈凤球 等俘斩凡千七百余人。金 以捷闻,赐敕奖励,并奖劳秩等,奏捷、承差赏纻丝衣一袭,钞千贯,照资格除授。
○庚寅 升吏科给事中 蔡天祐 为福建按察司佥事。
○升大理寺左少卿 李良 为光禄寺卿,南京太常寺少卿 王宸 为南京光禄寺卿。
○升兵科左给事中 卢纶 为四川布政司左参议。
○降宁夏分守都指挥佥事 孙隆 为指挥使,坐虏入不备也。
○辛卯 升赏山东有功官军五百四十五人有差。
○壬辰 升太常寺卿 侯观 为户部右侍郎,提督京仓。大理寺右少卿 张禬 为左少卿,左寺丞 吴世忠 为右少卿,南京国子监司业 罗钦顺 为南京太常寺少卿。
○录广西平乐、梧州等府县,广东连山等县,湖广锦田等处功,升赏官军七千九十六人有差。太监 潘忠、都御史 林廷选、总兵官 柳文 各赏银二十两、纻丝三表里。御史 陈奎、王昊,副总兵 张文渊、左参将 金堂 各银十两、纻丝二表里。布政 王倬、参议 黄清、孙火□冈,按察使 翁茂南,副使 江潮,佥事 张芝、陈阳,都指挥 吴坤、王佐 各银五两、纻丝一表里。
○癸巳 江西按察司副使 周宪 讨贼于华林寨,败绩,死之。初,贼屡败且食尽,宪 乘胜追之,贼迎战,复败,斩首三十余。进逼贼寨,贼突出围之,遂遇害。其子干援,又被伤舆,归亦死。通判 汪頴 面被创,犹力战不屈,军士死伤者二百九十人。总制 陈金、御史 江万实 等请褒,录 宪 父子及 頴,且劾都指挥 胡玉、参议 沈炼、知府 邝墦寺 不即应援,及副总兵 张男 与三司领兵官之罪。诏:“赠 宪 为按察使,谥:‘节愍’,赐之葬祭,仍荫其子 金 为锦衣卫,世袭百户。干 令有司旌其门,曰:‘孝烈’。頴 升二级,死伤者优恤之。玉 等逮治,勇 与三司官俱停俸。”
○户部右侍郎 王琼 言:“广平等府滏阳河口等处,堤岸冲决没民田,宜及时修筑,请以河间府赈济余银千五百余两给其费。”工部覆奏,从之。
○甲午 命大宁都指挥佥事 李实 守备真定等处地方。
○乙未 录江西靖安等处斩贼功,升赏官军四百二十二人有差。
○丙申 升忠义卫武举署指挥使 禹宁 为署都指挥佥事,于大宁都司佥书管事。
○丁酉 兵科给事中 王萱 奏:“四川民穷盗起,宜如直隶山东例,命大臣一员再发内帑赈济。”户部议:“以四川布政司贮库银五万两,及提举司正德六年、七年盐课二十万九千九百余引召商开中,仍令巡抚官赈济,不更差官。”从之。
○命丰润伯 曹恺 左府佥书管事。
○先是,盗贼充斥运河,多阻权建寄囤之策,及是运船多观望不前。户部以为言,令督促依期上纳,以实京储。
○录延绥木瓜园等处功,升赏官军百二十二人有差。
○戊戌 录故吏部侍郎兼翰林学士 张元祯、孙鏊 于中书舍人、习字出身。
○狭西巩昌府地震。
○燕山左卫军 王宣 及其子 钦 等与贼 刘七、齐彦明 交通,资以兵器。事觉,宣 脱走,捕得 钦 等送锦衣狱。时权奸有庇之者,钦 等屡奏辩。兵部言:“京师动静,贼辄先知之,盖皆此属所泄。且贼还霸州,皆近郊祀之期,其阴谋非小,虽赤族尚以为轻,而可纵之乎!”乃诏法司与锦衣卫会鞫,皆坐死,亲党谪戍边卫。时又有大通事 王永 者得幸,彦明 赂之,尝托名 永 弟引入豹房见上,经宿乃出。京师传言:永 与贼约为内应,而上不知云。
○录山东郓城潘家渡破贼功,升赏官军七百五十四人有差。
○山东残贼自□县劫朝城,大同指挥 谢琴 率兵追之,斩首七人,琴 亦战死。时流贼虽已败奔,间复啸聚,少者百十人,多或千人。宁阳、邹费、临邑、高唐诸州县复被掠,巡检 刘斌、潘佑 御之,皆死。守臣以闻,兵部议覆,请赠荫琴,以励有功,及令抚按官严限督剿,而究治诸失事者。得旨:“琴 赠二级,其子袭升如之,仍赐祭,并 斌、佑 俱给棺歛还,其丧余如议。”
○己亥 升太常寺少卿 廖纪 为本寺卿,仍提督四夷馆。大理寺右寺丞 李廷梧 为左寺丞,御史 吴堂 为大理寺右寺丞。
○山东布政司右布政使 李禄 有疾乞致仕,许之。
○甘肃守臣奏:“往者,虏酋 阿尔秃厮亦卜剌 东寇山永、西侵来川,今复入山□甘州寇掠转甚,乞多发银布及本色粮料,以备军饷。”户部议覆:“狭西一省钱粮颛给三边军饷,此外又有年例银十三万两。顷镇巡等官数请发内帑,三年之间输运银已一百十七余万,开中盐又三百六万七千五百余引矣。而告乏之奏益急,不知存留百万之储委之何地,而困乏至是。今岁年例银已输运,宜令总制官分给各镇,及时籴买粮草,与先次盐粮相兼接济。仍移文巡抚管粮等官,督催该年派徵税粮及积欠,以备边储。”从之。
○降狭西署都指挥佥事 王铭 等四人各一级,坐虏入境守备不设也。
○命兴安伯 徐良 于南京中府,武安侯 郑英 于左府,彭城伯 张钦 于前府,俱佥书管事。
○诏暂免山东官军秋班京操,以盗贼未宁也。
○庚子 升翰林院检讨 穆孔晖 为南京国子监司业。
○升锦衣卫指挥同知 叶凤仪 为署都指挥佥事,守备山海关。
○辛丑 谪守备灵州都指挥同知 李完 于四川茂州卫充军,坐虏入不设备,致杀掠数多,故也。
○大学士 李东阳 言:“司礼监昨宣旨京城内外,近有讹言,欲命太监 谷大用 仍旧提督官校缉访事情,令臣等撰进敕稿。臣等切见 大用 前日两次具欲遵祖宗旧制,乱免西厂办事。皇上特允所奏,内外欢传,无不称颂圣德。若数日之间,骤革骤复,似非事体。且讹言一事,昨已谕令各该衙门禁约。若更添差官校,诚恐愚民惊疑,将谓真有妖物,尤于事体未便。臣等偶有所见,不敢不尽其愚,伏乞圣明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