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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开闭原则就是说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所以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后面的具体设计中我们会提到这点。** 里氏替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里氏代换原则中说,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 **。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通过继承来进行复用的主要问题在于继承复用会破坏系统的封装性,因为继承会将基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子类,由于基类的内部细节通常对子类来说是可见的,所以这种复用又称“白箱”复用,如果基类发生改变,那么子类的实现也不得不发生改变;从基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不可能在运行时发生改变,没有足够的灵活性;而且继承只能在有限的环境中使用。因此慎用继承多考虑使用 合成复用原则
- **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这个是开闭原则的基础,具体内容:针对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 高层次的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次的模块,他们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具体实现,具体实现应该依赖于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这个原则的意思是: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因为接口是一个角色,不要让另一个调用者可以调用不需要的接口,因此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依赖性应当是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的,没有关系的接口合并在一起,形成一个臃肿的大接口,这是对角色和接口的污染。同时也是一个降低类之间的耦合度的意思,从这儿我们看出,其实设计模式就是一个软件的设计思想,从大型软件架构出发,为了升级和维护方便。所以上文中多次出现:降低依赖,降低耦合(高内聚,低耦合)。** 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为什么叫最少知道原则,就是说: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也就是低耦合的体现。
一个不错的小例子
迪米特法则还有几种定义形式,包括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只与你的直接朋友通信等,在迪米特法则中,对于一个对象,其朋友包括以下几类:
(1) 当前对象本身(this);
(2) 以参数形式传入到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
(3) 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
(4) 如果当前对象的成员对象是一个集合,那么集合中的元素也都是朋友;
(5) 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
任何一个对象,如果满足上面的条件之一,就是当前对象的“朋友”,否则就是“陌生人”。在应用迪米特法则时,一个对象只能与直接朋友发生交互,不要与“陌生人”发生直接交互,这样做可以降低系统的耦合度,一个对象的改变不会给太多其他对象带来影响。
应该尽量减少对象之间的交互,如果两个对象之间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对象就不应当发生任何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的一个对象需要调用另一个对象的某一个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简言之,就是通过引入一个合理的第三者来降低现有对象之间的耦合度。
6.** 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原则是尽量使用合成/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也可以说是: 尽量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来达到复用的目的。 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通过关联关系(包括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来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对象通过委派调用已有对象的方法达到复用功能的目的。
如果两个类之间是“Has-A”的关系应使用组合或聚合,如果是“Is-A”关系可使用继承。"Is-A"是严格的分类学意义上的定义,意思是一个类是另一个类的"一种";而"Has-A"则不同,它表示某一个角色具有某一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