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RCL
“原本 能笑看对方超越自己底线,渐渐 却像是睫毛掉进眼睛里面。”—蛋堡《我们都有问题》
我不太擅长写爱情类的东西,因为我从未遇到过它。
所以我只能描述了。
遇到N小姐的时候,是在酒吧里。
光线昏暗的以至我看不清楚她的样子,只能依稀知道那是一个女孩子的轮廓,长发,仅此而已。
我的目光从未光顾过N小姐的方向,即使我们是隔壁桌而已的距离,直到一晚的挥霍之后,散场时,我才清清楚楚的看到了她。
她笑起来眼睛似乎会说话。妆容很淡,长发过肩,身上也没有名牌或者奢侈品———除了她的手勾着他的男伴。说实话,第一眼看到她,只是单纯觉得她的眼睛很特别,妆不浓罢了,像是一种习惯,加了微信帐号之后,大家就好像约定好似的消失,我也知道我的微信里从此又多了一个僵尸粉。
两个月后,这只僵尸复活了。从厚厚的灰尘通讯录里醒了过来。
她开始找我聊天,是因为我在手机K歌软件的歌,我和N小姐的关系就从僵尸迅速升温为铁粉。
N小姐比我小一年,却没有我想象中的小女生,思想出乎意料的成熟,笑点也是异常的低。经常因为一个段子而笑的前仰后翻,荤段子说的比我还溜,我也一度怀疑她是不是隐瞒了她真实的年龄,不过事实就是,是我老了。
我们从三言两语到连续三个55秒的语音,只用了两个星期,很快的,聊天的内容暧昧占据了大部分,我也感受得到。直至N小姐对我告白。
我拒绝了。
我承认当时是懵占了大部分,而另外一方面,是我还想享受那种被她喜欢的感觉。
是的,人都是自私的。
那次过后,我们极少聊天,甚至可以完全不联系,她似乎又裹上绷带,变成了僵尸。
直至她交了男朋友。
当然我是持祝福的态度,也不否认我的私心,想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把我从列表里抹去,事实是,她没有。好景不长,她和他男朋友分手,借着酒劲,说还是忘不了我。
这世上就可怕的事情,莫过于“信以为真”
而我却真的信了,是的,我和N小姐在一起了。
不可避免的,恋爱开始的时候,总是那么不可思议。让两个人都变成白痴。似乎就连氧气都想存着给对方吸。
不过二氧化碳也随之增加。
她工作,我上学。晚上仅剩的聊天时间,也寥寥无几,甜蜜被扔到了冰里,周而复始。
我们从无话不谈到无话可说,也用了两个月,也给我扣了顶我不喜欢的颜色的帽子。
在现在这种环境里,这种情况已经不太新鲜,“快餐文化”已经根深蒂固。一切都是以毁灭的速度增长,然后毁灭。
但即便如此,她给我的感觉。仍然任何人都不能给我第二次。即使比她好的人有千万种,她给过你的感觉仍然相同。
对于这种感觉是否就是特别,并没有绝对的界限,至少对于我来说,感觉才是最重要的,至于她,如果不是放下,我怎么和真正对我好的人负责?
我们或许真正在意的,并非是那些走过去的人,而是那个能融合你最想要的那种感觉的人,我相信会有。
即使我仍然不相信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