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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词很流行,叫做“破坏式创新”。
显然,这是一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词,所说的事情,自然是技术、产品或者商业模式的创新了。
关于“破坏式创新”,大家能马上想得到的,就是乔布斯主持下的iPhone对智能手机的重新定义与破坏,还有阿里巴巴对传统销售行业的破坏(阿里巴巴其实是模仿eBay),以及支付宝模式(支付宝其实是模仿PayPal)对传统支付的破坏。
实际上,革命性技术的出现,导致原有商业模式被打破的例子,在近代以来比比皆是,不仅仅是这么几个。之所以说这几个,是因为这些最为大家所熟悉,也比较容易被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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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里,可能有人会犯嘀咕,说:你说的是什么鬼?这些高大上的玩意儿,对于我们这些屌丝有啥用?
我要告诉你的是,关系大着呢。多大?几乎每一个出色和成功的人,都是靠“破坏式创新”逆袭成功的。
没错,你没有听错,是每一个。
也就是说,学会并理解了“破坏式创新”,运用它,未来你可能就会逆袭成为新的马云。
到底怎样才能逆袭成功呢?别着急,我得先荡开一笔,从源头把破坏式创新说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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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式创新”由荷兰经济学家熊彼得于1912最早提出,后由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于1995年的论文中,引入管理学领域,并赋予其新的意义。此后该理论更因其1997年的专著《创新者的窘境》 而闻名于世,成为了创新理论中的经典。
问题是,颠覆掉现在的方式与模式,这得多高的要求啊?你都不如人家,还想颠覆他,可能吗?简单粗暴直戳心窝的翻译,就是:你一个卢瑟和屌丝,怎么打败人家高富帅和富二代啊?
解决方案,还得从克里斯坦森老爷子的理论精髓说起。没错,老爷子是有说:只有在现在的主流科技和商业模式之外,进行“破坏性创新”,才能有机会重新席卷市场。但他却没有说:你要从高大上的角度去颠覆他。他明明白白讲的是:颠覆性(破坏性)创新,一般都起步于新市场,或者低端市场。
为什么呢?因为低端市场一般会存在更多的机遇,因为大部分企业往往都会着眼于为最有利可图和要求最高的顾客提供日臻完善的服务,这就使得它们对要求相对较低的顾客的关注度不足。而且,大多数时候,在为企业提供给现有客户的性能,往往超出了要求较低顾客的需求。因此颠覆者就有了机会。如果此时,颠覆者能为这些低端顾客提供“刚刚好”的产品,那么他们就会受到低端客户者的青睐,从而为颠覆者带来大量新的需求。
用在我们这样的穷屌丝身上,意思就是:想超越现在的层次,取而代之那些你周围的种子选手,以及你的上司的方法,就是从他们不愿意干的地方,或者都不想干的那些琐琐碎碎的活入手,逐步干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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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唐骏就是这样起步的。据说唐骏当年要出去留学,去签证,总是被拒签。于是,他就常常去签证的地方,每天跟人家打招呼,帮去那里签证的人填资料,帮人家倒茶水,慢慢,他就把负责签证地方的人都混熟了,后来人家就网开一面,给了他去美国的签证,于是他就去了美国。
再后来,他进了微软,其实没啥机会晋级的,但他抓住了很好的机会,比尔盖茨来中国,他就去做别人都不做或不愿意做,觉得丢面子的事情,比如,在台上应该怎么走,走几步,他根据比尔盖茨的身高和步幅,模拟了很多遍,然后在台上将比尔盖茨应该走的路线和用脚印图形画下来,这样,比尔盖茨演讲的时候,就照着他画的脚印走。比尔盖茨对画脚印这个人印象深刻,于是唐骏便因此赢得了亲近比尔盖茨的机会,从而真正打开了他辉煌的职业生涯历程。
不只唐骏,其实很多成功人士,都是靠类似这样子的方式,赢得机会的。比如,去年名列胡润百富榜第27位、世界富豪榜125名的王文银,他的身价高达612亿。但他却是从仓管员起家的。在做仓管员之前,他卖过破烂铜铁,被公司开除过,后来好不容易进了一家港资企业做仓管,住3平方米的小屋,一下雨床脚就被淹。但他并没有抱怨这样的命运,也没有埋怨,而是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在短短的一个月中,把工厂几千种电缆线、插头、连接件的物料编码都记了下来,在进料和发料的时候,直接可以报出来,因此,他便成了香港总部和制造部门最受欢迎的仓库保管。再后来,他仅仅用一年的时间,就从最底层的仓库管理员,升到了工厂的总经理助理,连升七级!接下来的两年,他从总经理助理到营业部主管、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一路就这样上去,从而赚到了他人生的第一桶金——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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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常听一些起点低的人,或者一些发展的不好的职员抱怨,说自己之所以混的不咋的,是因为自己没后台,运气差之类的,认为自己之所以没有机会成长起来,或者没能超越别人,是机会少的原因造成的。
真的吗?
我不这样认为。去觉得恰是他的起点低,条件差,所以恰也给了他很多颠覆别人、超越别人的机会。
为什么这说?因为你的地位低,岗位要自然也低,所以上司对你的期望和要求一般都不会很大。正因如此,你做得出彩,让上司觉得惊艳的机会就很多。比如,你是文员,上司让你去打印一页成本的统计数据,你是打出来丢三落四不准确还需要上司修正和填补呢,还是自己能核对准确所有的数字,并能翻查下历史数据、行业数据,将它们作为附件一并供上司参考呢?还比如,你是个销售部负责发送订单给客户的职员,上司把定金数量写少了,传出去了,你是当做这事跟你无关在一边幸灾乐祸呢,还是主动跟客户沟通更正,并及时报告给上司处理进度呢?……那些看似在岗位职责之外的、并非内份内的是,那些在你的同事眼里没有必要自寻烦恼多做的事,那些在你的上司期望之外的一些小事,可能就是你最大的成长和超越的机会。
从“破坏式创新”理论讲,就是,有很多琐碎的细节问题,是职位高一点能力强一点的人不愿做的,也不是你的份内事,但你每次做给你的上司或者同事,都超越他们的期望的时候,你的这些“刚刚好”的工作成绩,就会受到你的上司和老板的青睐,从而就会为你的成长和发展带来很多新的机会。
比如,上文说到的王文银,就是典型的例子,背会上千种物料的编码,显然不会是工作岗位的作业书中要求的,也不会是上司要求的,但当他背会,并能在进货和出货的时候信手拈来的时候,他就颠覆和破坏了大家对这个岗位能力的定义和形象,大家觉得对他大材小用自然就成了共识,上司青睐他,愿意给他更高的岗位、更好的薪水,自然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而他一直能以超越自己岗位要求的能力展示自己,上司不断给他新机会,以至于最后让他去做总经理,一点都不突兀,就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才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