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世界上没有谁是天生的坏人

二龙的大名叫——陈克龙。家里兄弟三人,他排行第二,所以周围的人就都叫他二龙。大哥叫——陈降龙,小弟叫——陈化龙。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自己父亲在性格上的转变过程,二龙与哥哥之间只相差不到两岁,那时候估计他父亲正是强壮之年,对于一切都希望用武力来降服,希望自己的儿子将来可以拥有降龙伏虎的本领,到了小弟出生的时候,老人家或许发现,原来无论怎样,我们都只是凡人,既然是凡人也就不可能具备超自然的能力,于是就希望弟弟可以变得强壮,不再与世抗争而是成为人中豪杰即可。二龙的母亲在生弟弟的时候难产死了,父亲在去年的一次酒后也因为脑出血过世了,对于穷人而言,死!或许就是最好的解脱,有钱有势的人在世间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烦恼与牵挂,而对于穷人而言,赤裸裸来赤裸裸的走没有任何牵挂,也没有任何不舍,所以说,死绝对是一种解脱。兄弟三人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本来就是个家庭妇女,单凭父母那点少得可怜的抚恤金维持兄弟三人的生活和学业,可想而知生活的艰辛程度。于是,大哥很早就辍学了,挑起了养家的重担,但是对于无权无势无门无路的小百姓人家而言,找个工作是件多么艰难的事情,何况还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于是,无奈情况下大哥便干起了偷钱包的营生,虽然风险系数非常大,但毕竟还是将这个家维持了下来。在二龙的印象里,大哥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公安局里住上一段时间,就连自己都数不清给大哥往里面送过多少次行李了,直到去年全国性的“严打”斗争开始,大哥没有再回来,被判了15年徒刑,发配到新疆去服刑改造了。二龙还清楚的记得自己去公安局里送别大哥的场景,一个偌大的礼堂里,坐着几百个剃了秃头的犯人,一小时后这些犯人就会被押上西行的列车,远赴荒凉的大漠戈壁,未来对于他们是什么,没有任何人知道。大礼堂里哭声一片,绝大多数的犯人和家属都在抱头痛哭。而大哥却是一脸的轻松,大口大口地嚼着一根香肠。

“哥,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远吗?多久才能回来?”二龙递给大哥一杯凉水,问道:“他们怎么都跟生离死别似的?”

大哥推开了水杯,四下环顾了一圈不屑的说道:“一群怂包,哭能管个屁用?大老爷们可以流血但绝不能流泪。去新疆呗!听说要做七八天的火车呢,至于多远,我也不知道,只是听说很远。”

二龙没有再说话,只是愣愣的看着大哥。大哥咽下了最后一口香肠,用手指了指天花板一脸无所谓的笑道:“你问他!你问问老天爷,哥多久能回来!”

二龙摇了摇头双眼缓缓地垂了下来:“我不问,咱家指望不上老天爷!”

大哥伸出手重重的拍在弟弟的肩头上:“这就对了兄弟,爹妈在靠爹妈,爹妈不在了就只有靠自己!哥这一走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回来呢,你也十八岁了该养家了,上学的事就让小弟来完成吧,咱们家能出一个大学生就行了,我看啊你跟我都不是那上学的料儿!”

“嗯!”二龙坚定的点着头回道:“放心吧大哥,家里有我呢!”

“我放心,有你在,这家就散不了!”大哥仰起头用右手用力的搓着满是硬头发茬的秃头说道:“记着,苦自己也不能苦了奶奶,自己伤了也不能伤了小弟,咱哥俩就这命了,所有的希望都在小弟那里,就算你将来不幸也落得我这下场,你也得坚持到小弟大学毕业,听到没有!我在咱爸病床前发过誓的!”

“好,我记住了!”二龙的眼眶潮湿了,眼泪即将夺眶而出:“哥,你到了那边给家里来信儿啊!有钱了我一定去看你!”

“把眼泪给我憋回去,别像个老娘们似的!”大哥皱着眉用手指指着二龙的额头厉声说道:“信我一定会写的,但不用你来看我,要学会存钱不要大手大脚的,奶奶爱吃稻香村的点心,有钱就给她买点吃,还能活多久啊?还有,给自己留点钱将来还要娶媳妇呢,爹妈不在了我也指望不上了,你自己努力吧!”

大哥看着二龙用衣袖擦干了眼泪,紧接着说道:“但是,得等小弟考上了大学你才能成家,否则我出来饶不了你!”

二龙再次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哥,你放心,小弟一天大学不毕业我一天不结婚!”

“嗯,好兄弟!这我就可以安心上路了,也不用,小弟小你4岁呢,他大学毕业时候你都多大了?哥不为难你,他上了大学你的任务就算完成了!”大哥从二龙手里接过了一支烟,点燃后深深地吸了一口,压低了声音有些语重心长的说道:“我知道你惦记孔家那丫头呢,但是人家可是一定会上大学的,虽然都在一个胡同里混着,可是咱没爹没妈也没钱,我又这样一个不争气的操行,我看你还是算了吧?省得让街坊邻居啥的说咱家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二龙低下头没有说话,心里知道大哥说的意思是怕自己受挫折受打击,但是,有些青梅竹马的感情也不是说放下就可以放得下的。

“好了,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做主吧,哥现在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呢,管不了你这凡人的事儿!”大哥再次在二龙的肩头拍了拍,但是远不如刚才那次用力:“记着,不用来看我了,咱哥俩从今往后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各自混各自的吧,有命活着就一定能再见!”

二龙已经记不清大哥走时的背影了,只是记得自己站在那里哭了很久很久,直到众人都已散去方才如梦初醒。

二龙走出银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半钟左右的时间了。借着夕阳的光线他看了一眼存折上的数字,那里写着二百四十八元。这个存折是父亲生前留下的,不过刚拿到手里的时候那上面的余额只有十一元。自己对父亲的印象很深刻,北钢的炉前工,一身腱子肉,一米八三的个头,一副看着就不好惹的样子。在二龙的记忆里,父亲这一生只有两个爱好,一个是喝酒一个是摔跤,据说父亲不是凭蛮力摔跤的人,在天桥那里还有一个比较有名气的师傅,父亲总是说:做男人最关键的就是要坐得端行得正站的稳……从来没有听说过父亲有败绩,每次下班回来总是一边喝酒一边讲述着自己年轻时候的光辉战绩,父亲怀里抱着小弟,二龙和哥哥就围在父亲的身边听他讲那些传奇故事,其实,那些故事父亲已经讲述了无数遍,哥俩无非是想趁父亲高谈阔论时偷吃几口父亲的下酒菜……

父亲说过——真正的功夫不是谁比谁狠,关键是得有一身正气。二龙记得父亲在世时,曾一再嘱咐自己,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二龙曾经尝试过像父亲教导的那样努力成为一个好人,但随着父母的离去,他开始发现,一个好人很难生存下去,好人就注定要受坏人欺负;好人就注定要饿肚子。就像父亲走了以后,以前那些所谓的同事所谓的哥们就像是突然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过。二龙清晰的记得就在父亲去世的那年春节,跟着大哥去父亲生前的领导家和哥们家,只想借几斤白面,兄弟三人给奶奶包上一顿饺子一家人也算是过个年,可是,不是被拒之门外就是说不在家……回来后奶奶说:人情本来就是薄如纸,何况还是咱们这样的穷老百姓家?人一走茶就凉,况且还是你父亲这样的白开水呢。于是,从那天起在二龙和大哥的心中,靠谁都不如靠自己,这样的想法一直延续到现在。二龙点燃了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缓缓地将烟雾吐了出来,根本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根本就没有什么老天爷,要么老天爷就真的是个瞎子。

“奶奶,我回来了!”二龙推开奶奶小院的大门,手里拎着稻香村的点心盒子。小弟化龙正蹲在院里给煤炉子生火,满院子烟雾缭绕的很呛人:“我操,这么大了你怎么连个炉子都不会生啊!干什么吃的?”

小弟接过了二龙手上的点心盒子,迅速的捂住口鼻跑回了屋里:“大哥我也要上学好吧?”

二龙将煤炉的火苗稳住,添上了两块蜂窝煤,打开了小院里水龙头仔细洗着双手,已经是11月份了,太阳一落山寒风就渐强起来,水管里自来水冰凉,凉得有些刺骨。

“炉子生好了,小弟你赶快做饭去吧!”二龙推开了里屋的门,走进了奶奶的房间:“奶奶,我回来了!”

二龙的奶奶是个慈祥的老人,虽然已经七十多岁了但依然耳不聋眼不花,盘腿坐在床沿边,看着眼前稻香村的点心盒子,笑得合不拢嘴。稻香村的点心在现如今的社会里不算什么稀罕玩意儿,但对于老北京人而言,这是一种专属北京的文化底蕴,跟好不好吃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就是老北京人茶余饭后嘎巴嘴的零食而已。但是在七八十年代,稻香村的点心可是一个家庭是否宽裕的象征,尤其是在资源匮乏的年代里,这种零食更显得尤为的来之不易,逢年过节走亲戚串门子,那时代都讲究要拎上两颗“手榴弹”和两个“炸药包”(就是两瓶二锅头和两盒稻香村的点心盒子)。自从大哥走后,二龙就没有让奶奶断过稻香村的点心。

小弟坐在一旁的写字台上写着作业,头也没回的说道:“作业一大堆,我今天跟奶奶吃点心了,不做饭了!”

“放屁,你也配!”二龙在背后瞪着小弟的后脑勺,没好气的说道:“那是奶奶的零食,什么时候成你丫的主食了?滚出去做饭去!说好的事情,我负责赚钱养家你负责好好学习和做饭,装什么大尾巴狼啊!”

奶奶冲二龙摆着手说道:“算了算了,让他吃吧,他还小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别让他做饭了,让他好好学习吧!”

既然奶奶说话了,二龙也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他挽起了袖子,从橱柜里摸出了米袋子:“您老就惯着他吧,还小?都上初一了,我大哥这岁数都开始挣钱养家了!”

奶奶没有再说话,嘴里嚼着一块萨其马,细细的品味着那浓郁的香甜。人为什么爱吃甜食,或许是因为生活太清苦了吧。二龙端着饭锅走到了小弟的身后,用脚踹了一下小弟的座椅:“我告诉你,别总是拿学习说事,你要是学不好,我就抽你!”

“吓唬谁呀!”小弟依然没有回头只是随口反驳着二龙:“别总动不动就抽这个打那个的,养成习惯不好,再说了,我又不是大院里的那些羊羔子,你才别在这装大尾巴狼呢!”

晚饭后二龙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一直住在父母留下来的小院里,小弟则住在胡同的另一端奶奶的小院里,一是一老一小相互照应有个伴,二是因为自己舍不得离开自小成长的环境,最重要的也是考虑到小弟的安全问题,二龙知道自己在外树敌不少,多少大院子弟都恨得自己牙根痒痒,恨不得将自己碎尸万段,其实二龙并不害怕,他不相信什么报应,但他知道该来的早晚要来,想躲也躲不掉。二龙从墙角处拿起了一把吉它,那是大哥留给自己的唯一念想,不过这把吉它的音箱已经开裂了,琴弦也调不准了,那琴声一点也不优雅动听,更像是胡同口弹棉花的弦子。二龙从口袋里把存折掏出来,打开再次查看了上面的数字,现在上面的钱买一把星海吉它绰绰有余,但是星海吉它的琴把太厚,且声音发闷。二龙在心里盘算着,要是买一把上海出的蜻蜓吉它也不错,南方人做的琴要比北方人的手艺强很多,琴不大不小声音也柔和悦耳,价格虽然比星海吉它要贵出一倍左右,但无论是手感或是音色,都是要物有所值得多,但是听说,制作蜻蜓吉它的木材多取自于南方,到了北京琴很容易就开裂的。二龙将存折塞到自己的褥子底下,用手将床单抚平。其实自己最想买的琴是台湾出的红棉吉它,那简直是自己的挚爱之物,上个月自己在东单琴行有幸上手试了一试,那音色那手感甚至于是每个五金件,都称得上是完美。不过,价格也是不菲的,一百三十八块,这钱数顶的上一对工厂上班的双职工两个月的工资。虽然,存折上的钱可以买到这把令自己梦寐以求的吉它,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啊,他不得不计算着水费、电费、房费、小弟的学费、一家人的柴米油盐酱醋茶、还有奶奶的点心,哪一样都不得不精打细算啊。二龙点燃了一支烟,算了!二龙在心里默默的劝慰着自己,再等等,等再宰几只部队院的羊羔子再买吧。只要大院子弟来上学,后面的财源就会一直滚滚而来的。

二龙用那把已经失了音准的吉它,弹奏着一首自己最爱的歌:(唱)夜色已深大地一片沉寂,我的人儿啊,你在哪里,寒风中你是否会想起我,你的身影又出现在我脑海里……

二龙的吉它水平,在那个时代应该算是有一定水准的,尤其是声音,厚重且包含着磁性。二龙从小就跟着大哥学弹吉它,虽然技法上难分上下,但二龙天生有一副好嗓音,就连大哥在时都自叹不如。

二龙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抱着吉它在心爱的女孩窗下唱这首叫《寒风里》的情歌,这首歌自己已经不知道苦练了多久。现在,歌已经学会且十分的熟练,心爱的女孩就在不远的胡同里,只差一把像样的吉它了。

孔刚趴在桌子上写着作业,胡同里人家的晚饭总是吃得很早,也很清淡。妈妈在小院的厨房里洗着碗筷,爸爸今天又要加班,这个月他已经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工厂里加班了,爸爸不回家,晚餐就显得越发的清淡。孔刚的左手边放着一个椭圆的小梳妆镜,姐姐孔灵正在镜子里仔细修饰着眉毛。

孔刚侧脸看了一眼镜中的姐姐,有些蔑视的说道:“臭美!”

“小屁孩懂啥啊!”孔灵根本就懒得搭理一边的孔刚,继续用眉夹修饰两道弯眉:“写你的作业得了,一点眼光都没有。”

孔刚转过身将脸凑到了姐姐的面前,似乎是在近距离端详着姐姐:“哪儿美啊?我怎么看不出来呢?美是一种纯天然的感觉,不是靠修饰出来的,懂吗?”

孔灵一把将弟弟推到了一边:“你离我远点,浑身都是臭汗味儿!”

孔刚抬起两臂在腋下嗅着:“有吗?今天跟梦晓一起跑步来着,是出了很多的汗。”

“待会去洗澡啊!”孔灵收拾起了镜子和眉夹,坐到了写字台的另一边问道:“你和他处的怎么样?怎么一直没见他来家里玩呢?”

“挺好的啊!我和他很配。”孔刚将钢笔在纤纤细指间熟练的玩耍着,一脸得意的表情:“他最近在筹备一个大计划呢。”

孔灵一脸鄙视的表情,用手指尖点着弟弟的额头说道:“你也不害臊!哪有两个男人之间说配不配的呀?最多说是投缘,真恶心!”

孔刚倒是毫不在意的笑着,他转过身将书包里的一本书取了出来,说道:“这有什么可害臊的呢?意思不是一样吗!男人之间为什么就不能说配啊?非要男女之间才能说啊!封建!”

“懒得理你,一点文化也没有。”孔灵低下头打开了一本教材,仔细的看了起来,片刻之后她突然抬起了头,仿佛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般:“哎?!你刚才说梦晓在筹备一个大计划?什么计划啊?”

“针对二龙的计划。”孔刚回答道:“开始不觉得,现在越来越觉得梦晓真的挺有心计的,而且还真挺爷们的。”

孔灵将书合拢一脸严肃的看着对面的弟弟,说道:“针对二龙?他还要计划对付二龙他们啊?他这不是自不量力吗?”

孔刚似乎感觉到自己说漏了嘴,急忙解释道:“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或许……或许也就是个计划而已吧,可能没有什么实质的行动。”

“你一定要劝劝梦晓,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啊!”孔灵非常严肃非常郑重的看着弟弟说道:“二龙那都是什么人啊,从他爸到他大哥再到他,哪个不是打架不要命的主儿啊,而且都是一身功夫,再者说二龙手下十几号人呢,这些部队院长大的孩子,都是爹妈的乖宝宝过惯了安逸的日子哪经历过这阵势啊,非要硬来,只能是鸡蛋碰石头的下场!”

孔刚没有再说话,他心想不能告诉姐姐,其实梦晓他们也召集了十多个人,而且天天在苦练拳脚并且在不断的增强体质。自己在梦晓面前发过毒誓,绝对不会将他们的计划散布出去,刚才已经算是话多了,再多说恐怕以后梦晓就不会再信任自己了。

“能有多大的仇啊?还非要弄出个血流成河才肯罢休吗?”孔灵显得有些急躁,她起身倒了一杯凉白开,并没有喝只是用手端着杯子,站在弟弟的对面,继续说道:“其实二龙他们就是想要部队大院子弟身上的军装,这不是穷嘛!梦晓他们也是,二龙他们要,给他们就是了嘛,那些军装对于他们而言一点也不重要,干嘛非要打来打去拼个你死我活的呢?”

“你不懂,这有关男人的尊严!”孔刚忍不住说道:“梦晓他们是不在乎那些军装军帽,关键他们是要讨回公道和尊严。”

“什么尊严!就是男人所谓的面子。就像动物世界里那非洲大猩猩似的,就喜欢争斗。”孔灵抿了一口水继续说道:“你说二龙家那条件跟他们这些部队子弟比那公平吗?他才多大就辍学养家了,谁容易啊!不都是生活所迫吗,要是也能过像梦晓他们那样的日子他能干这事儿吗!”

其实,孔刚知道二龙他们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困难,才做起了像是绿林好汉一般的职业,但强盗就是强盗,没有人会关心强盗的成因,就如同好人做了坏事,还能算好人吗?“姐,我知道!但二龙他们确实也有点太过分了!你说抢就抢呗,干嘛还非要把人打成那样啊。”

“没错,他们是过分!但那是警察应该管的事儿,无论动机如何,以暴制暴那就是一条不归路,只能说他这是错上加错非常愚蠢的做法。”孔灵依然用她那能言善辩的口才极力说服着弟弟,似乎孔刚就是梦晓,说服了弟弟就如同说服了梦晓一般:“二龙他大哥已经进了监狱,他这样下去也是早晚的事儿,对于二龙而言为了那个家为了弟弟他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而对于梦晓他们而言,就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了。而且,二龙他也就这样了,根本没有什么前途可言,可梦晓他们不一样啊,家庭条件好、出身好、学习好,早晚上大学或是进部队,你跟梦晓关系好,你得直抒己见直言不讳的把这些道理掰开了揉碎了讲给他,他跟二龙他们这么较劲到了不是得不偿失吗!”

孔刚低着头一言不发,姐姐说的确实有道理,但自己知道梦晓这么一个血气方刚的年龄怎么能听进这些话呢。

“什么得不偿失啊?”妈妈推开门探进头来问道:“不好好复习功课写作业,探讨什么人生哲理呢?”

房间里瞬时安静了下来,孔灵捧起书心不在焉的看着。妈妈继续说道:“小刚啊,你快点写啊!我先睡了,给你留着门,完事也赶紧过来睡吧!”

“你先睡吧,我今晚在我姐这屋睡了!”孔刚有些不耐烦的回答道:“我都多大了?还跟父母一起睡?传出去多难听啊!”

妈妈刚要转身离开听到儿子的话又转过来推门而入站在门口说道:“不行!家就两间房,你姐都快18了,都是大姑娘了,你怎么可以在这屋睡啊!还难听?难道让我和你姐一块睡?你和你爸一块睡呀?两口子分居传出去就好听了是吧?知足吧你,总比隔壁陈阿姨一家六口挤在一间屋里睡要强得多吧?”

孔刚继续写着作业,点了点头回答道:“哦,知道了!”

妈妈继续说道:“再坚持一年啊儿子,等你姐考上大学,这间屋就是你的了!”

“大学也就四年一晃就过去了,以后我还回来呢!”孔灵抬眼看着门口的母亲说道:“要睡这屋只能算借住啊!”

妈妈披着外衣看着孔灵笑道:“你不是还要读研究生吗?那不又是三年吗?再说,到那时候你都多大了?不能总赖在娘家吧!”

“就是,”孔刚也在一旁帮腔道:“你都多大了?找个好人就嫁了吧,别在家跟我抢地方了。嘿嘿,到那时……”

“滚一边儿去!”孔灵打断了弟弟的话,低下头继续看着书,妈妈也笑着转身离开了。

“哎姐,你说,我未来的姐夫会是什么样的人呢?”孔刚小声的问道。

孔灵故作凶狠的看了弟弟一眼,没有说话继续将视线投在了书上。其实,这个问题自己也时常的问自己,再有两个月孔灵就十八岁了,正所谓哪个少女不怀春呢?这个年纪正是怀春的年龄段,孔灵的思绪已经飞到了窗外,虽然手里捧着书,但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看进去。一年前,孔灵曾经交往过一个男朋友,是一个邮递员,自己还记得在那个午后的湖畔,她第一次体会到了做女人的感受,虽然只是短短的几秒,虽然那种转变仅仅是在一阵短暂的疼痛之后就完成了,但自己一直就想不明白,为什么女孩和女人的转换过程仅仅只是这几秒钟的事情。后来,和那个邮递员还有几次,都是在他的宿舍或是在第一次的湖边。再后来,邮递员响应国家号召去当兵了,起初他们之间还有书信往来,再后来就什么都没有了。很多人说,女人的初恋是最难忘的事情。但在孔灵看来这并不尽然,直到现在她都没有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和他交往,为什么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他。在这个年代最盛行的就是传看琼瑶的言情小说,尤其对青春期懵懂的少女而言那故事里的爱情极具诱惑力,而自己的这段恋情似乎与书中的任何一段恋情,都有着完全不同的感受。孔灵经常想,是书里的故事都是胡编乱造?还是自己的恋情就像一杯透明的白开水一般平淡无奇。还是那个令自己怦然心动的人还未曾出现呢!每次邮递员出现在胡同里,自己都没有那小鹿狂奔的心跳声,每一次约会自己也体验不到书中描写的花前月下的浪漫也没有难分难舍的依依惜别之情,孔灵一度觉得自己是不是根本没有恋爱的那根神经。而琼瑶笔下的女主角,却是那样的痴情,都会为情所困,可自己甚至于连情为何物都说不清楚。再后来,孔灵发现,当邮递员去当兵以后,自己竟然有一种解脱后的自由感,没有思念没有惦记,就像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两个人一般,彼此知道存在但却彼此毫不相干。孔灵没有想过他,甚至于连一天一小时一分钟也没有过,只是觉得在一起时就好好的在一起,分开了就是独立的两个个体,任何牵挂都是多余的累赘。她不知道,这是自己的问题呢,还是其它原因造成的。总之孔灵感觉不到任何有关初恋的兴奋和难忘,自己甚至于会怀疑,到底有没有发生过那一段叫做恋爱的经历,会不会只是自己的一种幻觉在作祟!就在上学期全校组织的一次考前体检之后,孔灵被单独叫到了班主任的办公室里。

班主任一脸严肃的问:“孔灵,你为什么不是处女?”

孔灵假装思索了片刻,其实这一天自己早就有准备了:“噢!老师,可能是有一次骑自行车太久了吧?我下车的时候发现内裤上有血迹,我还以为是来那个了呢!”

班主任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说道:“噢!原来是这样,我也觉得你不像是谈恋爱了,你现在还小要把精力用在学习上,不能学人家胡思乱想啊,以你的成绩肯定能靠上一所好大学的!”

就这样蒙混过关了,孔灵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局促或丝毫的紧张情绪,似乎一切都在自己的意料之中,甚至于包括班主任的态度。

孔刚用钢笔轻轻的捅了一下孔灵的胳膊,问道:“哎,你是在看书还是在发呆?怎么半天就没有看你翻过书页呢?”

“管着么你!烦人!”孔灵随便翻了一页书,不耐烦的看了一眼弟弟,继续陷入了沉思中。对于男人,到现在自己也依然了解不深,虽然做那种事已经很多次了,但对于那一个器官的了解程度,还依旧停留在初中“生理卫生”的课本内容上。她说不清这种过程是如何开始的,如何的进展如何的结束。对于自己而言其实不过是从脱衣服到穿衣服全过程的慢镜头罢了,对于男人来说或许是舒服的感觉,否则男人不会这样乐此不疲急不可耐的索取,但是对于女人有什么好处呢?孔灵不知道!有一次半夜起床上厕所,不经意听到父母房间传来的声响,开始以为是爸爸在欺负妈妈,但在窗外偷听了一会,才发现妈妈略显痛苦的呻吟声里却夹带着“用力!舒服!”肯定的评价。孔灵不知道,女人是如何促使男人用力而获取舒服的感觉,但自己可以清晰的分析出,这种事情必定是在你情我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快感应该是彼此的。然而自己却始终想象不出这种彼此快乐的感觉会是怎么的一种感受。孔灵还是努力挖掘着记忆里的片段,或许是自己遗漏了某一些细节?这种事情,往往都是从一个吻开始的。孔灵一直就没有想明白,男人为什么管这种事叫——上床?明明是在湖畔的草地上,却说这是上床!床在哪里呢?或许,男人只是需要这种占有的过程,至于是在床上还是湖畔都不过是完成这种过程罢了。而女人,不过是被占有被征服罢了,承受才是女人的天性。

孔灵翻了一页书,其实依然没有看进去,只是在弟弟面前做做样子。在孔灵看来,对于之前的感情不应该算是一段恋情,因为那个邮递员并没有打开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心灵,而只是加速实现了一个少女蜕变成女人的整个过程,孔灵甚至觉得是自己利用了那个男人,一个女孩总要成为一个女人,这个过程或早或晚,但总会完成。至少自己并不讨厌那个邮递员,不讨厌至少说明喜欢,只是还没有到爱的程度罢了。孔灵舔了舔微干的嘴唇,有时候自己不明白,自己舔嘴唇为什么就没有接吻时的那种感受呢?就像掏耳朵一般,往往自己掏耳朵就是没有妈妈掏得舒服。与其说是少女怀春,不如说目前正处在思春的状态下。虽然那时候并没有书上所描述的那种冲动和舒服的感受,但偶尔还会有一些隐隐的想法,只是这种想法与那个邮递员无关,似乎只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蠢蠢欲动,就像春暖花开时枝头的嫩芽刚刚萌生,孔灵相信,叶芽并非是因为向往春天的美好而萌生,只是因为温度和湿度的适宜而自然生长,说白了,这是一种本能与情怀无关。

孔灵偷偷瞟了一眼对面的弟弟,一脸稚气身上一点男人的味道都没有,都是妈妈惯的,这么大了还在爸妈之间睡觉,真不知道自己趴在窗根下偷听的那晚,弟弟看到了什么。

“哎,”孔灵放下书看着对面的弟弟,试探着问道:“哪天把梦晓叫家里来玩呗?”

“嗯!嗯?”孔刚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紧接着抬起眼注视着姐姐一脸茫然的问道:“干嘛?咱家有什么好玩的?”

“嗯……”孔灵似乎是在犹豫着:“就是来玩嘛,顺便我再开导开导他。”

“噢!”孔刚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收拾好写字台上的书本,说道:“我作业写完了。”

“那赶快上床睡觉去吧!” 孔灵本能的捂住了嘴巴,“上床”那两个字让自己有些说的极为不适应。她急忙将手放了下来,眼神慌张的转回了书本上:“你赶快洗洗!去睡吧!”

“你怎么了?”孔刚有些不解的看着姐姐,然而孔灵只是默默的摇了摇头没有做任何的解释。孔刚背起了书包转身离开了姐姐的房间:“神经病!我还要出去锻炼一下,我跟梦晓说好了,每天睡前都要做一百个俯卧撑和仰卧起,还要跑一千米。”

孔灵偷眼目送着弟弟离开了自己的房间。其实她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要让梦晓来家里玩,因为除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小院子,自己也想不出让梦晓来玩些什么。但自从那晚梦晓送自己回来,心里总是偶尔会生出一些惦记之情。只是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跟弟弟开口,孔灵也说不好为什么要惦记梦晓,但她可以判断出,这种惦记之情绝非是姐姐惦记弟弟的那种感觉。很模糊又很复杂,可是孔灵知道,梦晓是弟弟的同学,比自己整整小了四岁,不应该与他发生任何的火花碰撞,梦晓还是个少年,而自己已经是个女人了。在心里孔灵无数次的否定了,这是一种感情的萌动,但是那晚自己在自行车后座上搂着梦晓的腰间,自己确实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那身体根本不像一个少年的身体,强壮、有力、鲜活,那分明是一个男人本该有的体魄。分别时梦晓的眼神,也不像弟弟那样没有任何内容,那目光含蓄温暖且有着刚中带柔的魅力,自己甚至有一种同龄人间的熟悉感。孔灵放下书,蹑手蹑脚的走到了门口,附耳在门框上静静的倾听了片刻,她轻轻插上了门的插销,再次蹑手蹑脚的走到了床边,从褥子下摸出了一盒香烟,她划着了火柴将烟点燃,淡淡的吸了一口,蓝色的烟雾在屋内弥漫开来。孔灵拉灭了房内的吊灯,整个房间霎时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只有一个闪亮的烟头,在黑暗里忽明忽暗的闪烁着微微的光亮……

孔刚围着八一湖整整跑了一大圈,足足有三公里半。虽然承诺梦晓加入组织后一定要每天坚持跑一千米,为了增强自己单薄的体质,但实际上他每天都会多跑一千甚至两千米的路程。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增强体质,他再清楚不过了,自己并不是一个热爱运动的人。梦晓的组织是针对自己这样的胡同串子的,自己不过是个看客,没有实质性的任务和职位,就连其他大院子弟对自己的态度都是忽冷忽热的,对于这个所谓的组织,其实根本没有任何指望融入其中,孔刚知道,生长环境的不同,早就注定了他与大院子弟本质的不同,他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非要死皮赖脸的加入这个组织,只是觉得只要有梦晓的地方就有快乐,就有安全感,自己就是喜欢看着梦晓那霸道的态度和不服输的性格。孔刚有一种预感,梦晓以及他那个组织,早晚有一天会成为这一片地区的霸主。论战斗力梦晓他们与二龙的团伙还有很大的差距,可是成大事者不能只凭借莽撞的行动和愚蠢的蛮力来完成霸业,现在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因为自古至今所有的成功者都是如此!但是,自己对于这一切并不关心,在孔刚的心里,跟谁在一起开心快乐才是最关键的事情,其它一律都是次要的。孔刚咬着牙做了十五个俯卧撑,自己宁可再跑一公里也不愿做这样的力量训练,胳膊练得一块一块的那么粗壮有什么好的!就像健与美画报上的那些老外,身体上疙疙瘩瘩全是肌肉浑身上下油光锃亮的有什么美感可言?在自己看来那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代名词。但梦晓说了,我们的目的是让对手惧怕我们的战斗力,而不是羡慕我们的奔跑能力……所以,自己只能咬紧牙关坚持着。男人!在孔刚看来,强壮的男人不一定算真男人。男人不一定非要成为力量型选手,全身匀称比例和谐的男人穿衣服才好看嘛,浑身全是腱子肉总会让人感觉不舒服的。不过,孔刚发现仅仅只是自己不想变成肌肉男,而跟肌肉男在一起自己却平添了很多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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