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过年的时候,朋友圈里就会流传着这么一条段子,大意是在大城市的杰克、露西、托马斯等等都回到农村老家过年了,他们的名字也脱掉了洋气的外衣,改回狗剩、二妮和二柱子。这个段子虽然好笑,但也让人不禁去思考一个问题:这些杰克们可以肉体上回到农村,但他们的精神上还会回到当初的狗剩吗?电影《杰出公民》,就对这个问题展开了思考。
个性而率真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丹尼尔·曼托瓦尼在收到自己家乡小镇寄来的邀请信后,决定回故乡去领取“杰出公民”这一特殊的荣耀,因为虽然所有作品都是围绕着故乡这个名叫萨拉斯的小镇展开,但丹尼尔自己却是在离开的四十年里从未再回去过。这场旅行对他来说既是衣锦还乡,也是落叶归根,于是他没带助理,孤身一人回到故乡。然而,真正回到故乡时,丹尼尔却发现,这里才是自己最陌生的地方。
看这部电影就像是在看马克吐温和马尔克斯的合著,幽默中带着嘲讽,又充满了魔幻气息。荣归故里的诺贝尔奖得主在回到故乡的时候得到的是站在消防车上接受欢呼的荣耀,但短短的几天后,他面对的却是咒骂、臭鸡蛋与枪击。丹尼尔在脑海里一辈子都没离开过的萨拉斯,然而当他真的回到这里时,他却发现这里与自己记忆中的故乡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当这部电影看到一半的时候,开篇的那条段子就在我脑海里盘旋,很多人就像片中的主角丹尼尔一样,靠自己的努力走出闭塞的故乡,只身在大城市闯荡,慢慢的成为一个个杰克、露西和托马斯,成为企业高管,成为文化名流。但他们毕竟不是在大城市出生的人,他们也终究无法全身心的融入大城市,在他们伤心难过的时候,故乡农村的灯火与明月便是支撑他们走下去的动力。然而,当他们回到自己的故乡时,接受过高等教育见过外面世界的他们也发现,故乡并不是记忆中的那个“故乡”,他们再也回不来了。
这里并不是在贬低农村,而是在说对于一个离人来说,你已经走出了很远,但故乡仍旧封闭在你离开时的状态。片中丹尼尔刚回到萨拉斯时,全镇的人都跟他打招呼,第一次公开课连楼道都站满了人,大家是真的喜欢他的作品吗?并不是,他们只是觉得自己这座封闭落后衰败无比的地方出了一个世界级的人物,所以理应被他们消费。我们给面子捧你的场,你也应该给面子为我们带来利益,可惜丹尼尔是个“刺头”,不愿意配合大家的表演,于是终于成为这个小镇里“最可恶的人”。
其实这种例子在我们身边也并不少见,当你在大城市混出模样回乡探亲的时候,总会有人跑到你跟前来假装很熟的跟你套近乎吹捧你,然后就是求你捐点钱、办点事、带他家的孩子出去闯世界等等,你要是少有推辞,他们就会露出鄙夷的目光,骂你忘了家乡,骂你狼心狗肺。
当然,如果只是单纯的表达这层意思,还不足以体现本片的水平,在对文化隔阂和人心险恶刻画的同时,本片也讽刺了一把知识分子的自我与虚荣。正是这种知识分子独有的自恋与虚荣感,才让丹尼尔选择只身回到故乡,他认为这是一种荣誉,而“情怀”和“孤高自傲”又让他觉得要低调行事,最终把自己逼向了尴尬的境地。这其实是知识分子的通病,也是人在走出故乡后与故乡之间的文化隔阂的另一种诠释。
酒越喝越暖,水越喝越凉。看这部电影就像是在喝一杯水,越到后面心越凉。坚持自我的作家终于鼓起勇气斥责了小镇居民们的愚昧与不自省,像是个勇士,但却在枪声响起时露出了知识分子的软弱落荒而逃,但子弹还是追上了他,当作家倒下的时候,我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那种绝望。
然而镜头一晃,却是丹尼尔坐在桌子前发布这本名叫《杰出公民》的新书。我们看到的究竟是发生在作者身上真实的故事还是他虚构出来的一次惊心旅程,恐怕连导演自己也不清楚。而我只能根据片中多次出现的那只死在池塘里的火烈鸟做出自己的推断,火烈鸟本身是一种群居动物,随水草而迁徙,但片中反复出现的却是一只孤零零的火烈鸟,独自死在水草丰美的池塘里。这就像是很多现实生活中的人,他们脱离了故乡的桎捁,去寻找更好的远方,等他们想回归的时候却猛然发现,故乡已经再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