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旷日持久的爱情

文/梅拾璎


说起来也很奇怪,人的一生中,当无数的过往成为云烟,却总有一些片段,或是生活的碎片,永远那么清晰、执着地留存我们的记忆里,仿佛脚下的小草,每年碧了又黄,白了又青。

就像那年深秋的那个下午。

那时候,我大学毕业才不久,在北京郊区一所大学分校里教书。说是地处北京,其实离城里至少有30公里的路,真有些偏远呢。

我怕遗忘了这个世界,也怕被这个世界遗忘。

所以,周末不累的时候,我就坐着那辆长长地、白绿相间的369路公交车往市里来。我也一般不往王府井、西单那边繁华的地方去,因为哪里根本就不属于我。可能是因为出身平民家庭吧,一直到现在我都抗拒并远离着繁华和奢侈,喜欢简约而平淡的生活。其实,一直都是这种感觉:繁华和奢侈只是生活的浮花浪蕊,简约和平淡才是果实。

那时候我喜欢去哪儿呢?若是没有同伴,我一个人进城,我就会往北京西郊,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北京大学,和北大南门的一个叫”风入松“的书店。

那时候,北大也没有大规模扩招,也没有那么多各种名目的培训班,整个校园都非常安静。我尤其喜欢从深红而古雅的研究生院楼前的小路一直向东,沿着未名湖一路慢慢走。到了博雅塔脚下,再折向南,到书店里挑几本书,再绕到未名湖南面,找一把临湖的长椅,把书放在椅子另一边,自己坐另一边,开始贪婪地读看。那时候,我连一点来这里读研究生的想法都没有,尽管后来在这里习学了三年,熟悉了这里的每个角落。

还是回到那个下午吧。

那天,我还是习惯于坐在经常做的长木椅上,那把长椅是苍绿色的,风吹日晒,油漆已经掉了不少,显得很斑驳,也很破旧,不过,因为坐的人多,却微微闪着亮光。

看书看累了,我就习惯朝湖对面看。

那天下午,我又习惯地朝湖对面看,发现和平日也没有多大的不同。一位教授模样的人像是和一个学生说论文,一个深秋时节还穿着裤衩背心的满头白发的老人小跑着从那儿经过。这个可爱的老人我见过多次了,每次我都发现,他深邃的眼睛里似乎闪着赤子般的纯真,看他一眼就很难忘记。不知为什么,那时候我好喜欢这个老头儿,猜他是哲学系的退休名教授,好想跟他攀谈,可我总是摆脱不了一个姑娘的羞涩,也觉得自己过于渺小,连打个招呼我都不敢。我还看见有两三对情侣在交头接耳。是的,未名湖也是个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嘛。

不知为什么,那天下午,我看见那两三对情侣后,心里的的确确起了一些波澜。一个二十出头的姑娘,远离家乡,独自一人留在北京,似一只单雁孤鹤。

我清晰地记得,那天下午,我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要是能有一场美丽隽永的恋爱,真不错呀!

我自己那时候是什么样呢?不高不矮,身材说不上多苗条,倒是有点儿偏瘦。面容清秀,眼波灵动。气质应该是恬静的,因为被诗书熏染了多年,眉宇间绽着几缕清风。

在爱情上,我坚信:如果一个胸无点墨的男人能喜欢上一个蔚然深秀的女孩,太阳似乎也可以从东边出来。当然了,林姑娘也断然爱不上倪二。

那时候,我还执拗地认为:爱情一定要门当户对,学文史的女生不能和学理工的男生结婚,否则,没有共同的语言和共同的爱好婚姻就会不幸!可我自己的婚姻一再验证,不同的爱好也可以相得益彰,相互理解和取悦比共同的爱好更重要。唉!这都是后话了。

还是回到那个下午。

看着书,忽然想起那次朦胧的初恋,但就像阅读一本书,刚看了序言,就莫名其妙地结束了。

大约当太阳西斜得和大地成30度角的时候,我注意到湖水被蒙上一层淡淡的橘色,明净而漂亮。水上的青苔被风吹到了湖的东南角,湖水更加的明彻了。简直奇怪极了,看见这一幕的时候,一个念头跳进脑子,像一块鹅卵石被小孩儿扔进湖里:忽然想去清华园看残荷去。这个念头到现在我都好奇怪,怎么忽然想去看残荷呢,我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艺女青年。

把几本书塞进帆布包里,起身往东门走去。快出东门的时候,我清晰记得斜阳正照在大门南侧的白墙上,是淡淡的金黄,心情因色彩而变得开朗起来。



也就是十多分钟的样子,平生第一次,鬼使神差般地走进了清华园。

我一边打听着荷塘的方向,一遍细细地打量从我身边经过的男生女生。他们骑着各式各样的自行车,咣咣当当,铃声不断,不论男女,风驰电掣地从我身边呼啸而去。看着看着,我有些纳闷了,不是听说清华的女生长得不美吗?我怎么觉得人家个个都挺好看,也很聪明啊。倒是男生不符合我的想象,要么太黑,要么太矮,有的过于细高。我的想象是,清华的男生应该一个个高大挺拔、气宇轩昂、国家栋梁的样子。

不过,善于看人的我也发现清华人眼里有些沉稳执着的影子,后来我才明白,那就是这所学校塑造出来的样子。

北大人适合谈恋爱,清华人适合结婚!我心里冒出这个荒唐想法的时候,自己不禁莞尔一笑,瞧,我那时觉得自己真是个智慧的姑娘,看得多精辟!北大人自由浪漫,清华人沉稳务实。高明!我一下子总结出了两校学生的本质。

当我路过照澜院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大书店,竟然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书店比北大那个宽敞很多,有一多半书是计算机、建筑、机械、工程类的。我叹口气,朝角落里的人文社科类书籍走去。

不知看了多久,猛抬头,发现外面已经夜色朦胧。这才想起,我本意是来看残荷的,怎么一直站在这里。拿起背包,我匆匆回学校了。


洗漱前,我把外衣口袋里的东西一股脑地掏出来扔床上的时候,忽然发现多出个绿色纸条儿。仔细看,是一条常用的便签纸,上面潇洒地写着一串电话号码,没有落款。

短暂惊讶之后,恍惚感觉是电视剧的某个镜头,明白这一定是我不注意的时候,某个坏蛋把这个纸条塞进我口袋里,想搞个恶作剧。哈哈,好玩儿。

很快,这个小纸条就被我忘在了脑后。

也不知过去多少天了。有天晚上,我在办公室备完课,听了几遍孟庭苇的那首《风中有朵雨做的云》,也不知哪根神经出了问题,忽然就想起了那个绿色的纸条。

可能上帝一直守护着它,我当时竟然没有把那个字条当垃圾扔掉,而是随手把它放在了抽屉里。唉,姑娘的心可真有点儿不可思议!

也许越是胆小如鼠的女孩子有时候越是胆大得出奇,反正,就在那一刻,我大概也有捣蛋儿心理。

晚上九点差一刻的时候!那个电话被我拨动了。

现在想起来,当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持重而悠长的“喂”音时,我的手一定是哆嗦了,露出了胆小如鼠的本性,电话啪地一声掉在地上,跑出很远。

我清晰听见那边一再传出那个“您好”,是个陌生男子的声音,我不敢接,后来,那边电话挂掉了,我才敢把这边的电话合上。

我确定了,没有人在跟我玩恶作剧,那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电话号码,我又小心地查寻一番,那是清华大学一带的某个座机。

也真是莫名其妙,从此,白天黑夜,我都怕那个被我拨动的陌生电话响起来。做贼真的很心虚。不过,有时也悄悄期盼那个电话在静夜时分再度响起。我毕竟也是个又点儿浪漫幻想的女孩呀!

这个时候,你肯定会猜测,写那个号码的人一定和我发生了一段美丽的爱情,后来,他顺理成章成为我的夫君。哈哈,亲爱的,您的确也太浪漫了。

不过,您一点都不用着急,我也根本就没料到,第二天晚上,就在我上次拨响电话的那个时刻,电话真的就想起来了,告诉你吧,就是上回接通电话的那位男士。

好在这一次,经过无数次场景的想象,我不再慌张了,并且表现得非常得体:带着一位姑娘的羞涩、矜持,也不失天然的幽默与活泼。

奇怪的是,他一开始倒不像我那么沉着,露出显而易见的慌张,不过,几句话后,他就镇静了许多,渐渐地,声音变得清亮而热情,带着青年小伙子的朝气蓬勃。

我问他为什么偷偷往我口袋里塞纸条,他说,我走进清华二校门的时候,他和他表哥正骑车去球场,是他表哥先看见我的。他表哥是个正经人,经常帮他洗衣服,好得不能再好的人。他表哥从没把女孩子放在眼里,那天却一直在对我的背影张望。他还撺掇他表哥跟踪我,结果,人家不乐意,说他太荒唐。结果,就他一个人跟踪我,一口气把我的行踪说了个遍,我都跟什么人打听去荷塘的路,后来竟头也未会地走进书店,等等。猜我一定是文科女孩,因为我对那些工科书直皱眉头。他的话匣子一打开,简直是滔滔江水,拍岸不绝。最后,问我是否介意告诉他我就读的学校,我的详细地址。说他大多数时间和他表哥一起住在他表哥导师的实验楼,自由、惬意。电话是他表哥房间的座机。

当我们都愉快地放下电话后,我发现我额头还是汗津津的。



一连几个晚上,没有电话,过了三天,邮局给我送来一份特快专递。

看了地址,是北京大学27号楼407。

信厚厚的,8页纸,字迹龙飞凤舞,一看就是个激情浩荡的人。猜对了,是那个小伙子写来的。

第一部分,以普希金和拜伦的天才及热情赞颂我的各种美;

第二部分,说他的家族和他表哥家族历史上有多壮观;

第三部分,基本是引经据典夸他表哥将来会有多了不起。

他表哥是他们县第一个考上清华的人。他表哥高考时因为发烧睡着了,否则就被清华建筑系录取。他表哥本科时修了两个学位,本科一毕业免试直读博士。还调侃表哥学不会语文,高考时才考了60分。

最重要的是,他表哥的的确确爱上我了,希望我能珍惜这份缘。表哥明年博士毕业,今年才25岁。

哼!匪夷所思!

很多年后,我都把这封信的风格归为北大调:热烈,浪漫,才华,张狂,跨越,滑稽。

我后悔把地址给了他。

不过,那时候,我虽然比大学时成熟了不少,却依旧喜欢浪漫而富有才华的青年才俊。


五天后,我又收到一封特快专递,地址是清华大学东区第二实验楼308。一摸,里面薄薄的,顿感这对邮资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不过,我也并没有满腹狐疑,倒是生出临大事而不惊的勇气。

是的,很薄的一页纸,字迹工整有力,撇捺的挥洒有种舍我其谁睥睨天下的神气。内容却是一篇说明书。

开门见山介绍他是谁,抱歉他表弟的唐突,请我谅解,客观地说我的确引起他的好感(并没有一句赞美),最后希望我孤身一人在京,能接受他的照顾,拿他当个普通的朋友。

我也第一次像写说明书似的回了信,说我谅解了他的表弟,也接受了他的歉意。我寄的平信,没有同样礼貌地使用特快专递。

大约一个星期没有任何信息,冬天也已经到来,办公楼前的两大棵法国梧桐不知何时都落光了叶子,我晚上不在办公室读书备课了,晚上早早缩进被窝和同伴们聊天。

听着宿舍其他三个姑娘聊各自的事儿,我有好几次也有讲这个事的欲望,有次差点儿就脱口而出了,结果还是忍了回去。也许我觉得这事没完,也可能怕她们觉得太离奇。

一周过后,又来了一封信,不是特快专递,普通信,还是上次那个地址。

内容比请假条略长,大半页,说明他和导师开始了一场什么对流实验,可能要花费一个冬天的时间,让我多保重,好好照顾自己。还有一句稍有感情色彩的话,说一想起我的音容笑貌,就觉得浑身是劲儿。我越看越觉得是这句话是从作文书上抄来的。

此后,非常规律,每隔两天就来一封简洁说明书,报告他两天的行踪,也总有一两句略带感情色彩的话。

我回信很少,并且基本判定,此人基本没有任何的艺术想象力。想起第一封特快专递,对着冬天明净的天空,远处的山峦,浅淡的流云,我经常怅然若失。



一个月后,周六,我在办公室里看书,外面风呼呼的,带着恐怖的凄厉的哨音,但因为阳光好,窗户大,暖气很足,办公室里温暖如春。

电话响了,是他打来的,声音坚定,沉稳,说想到这里看看我,他们的实验告一个小小的段落。

我比他更冷静,说天太冷,不希望他来。真想来,等春天再说。一想起他说明书般 的信,再想起第一个特快专递里的激情与文采,还是忍不住怅然若失。

只过了两天,我办公室一个上了年纪的同事问我,是不是认识一个叫某某的人,清华大学的高材生。我一听,不就是几乎天天给我写说明书的人吗?什么高材生?我奇怪她怎么问起这个人来,我谁也没有告诉过呀!包括对我很好的这位阿姨般的同事。

原来,我同事和他家是亲戚,同事诚挚地邀请我周末到她家吃饭,因为她的堂侄,就是那位把情书写成说明书的人,要来她家做客。不用说,这位同志哥已经早把我的情况摸个透了。

一个落落大方、见多识广的姑娘,也会凑趣,他也并不像说明文那般木纳,午饭在极轻松愉悦地氛围里结束了。

饭后,他送我回学校,我们步行。我才发现,他竟然很会讲笑话。讲笑话前,他不告诉你要讲个笑话了,而是说,我告诉你个事啊。到了结尾,却让人忍俊不禁,格格直乐。

笑完了,我又偷偷打量他:鼻梁高挺,面孔白皙,目光柔和,可能是因为热爱运动的关系,个头不高,却显得器宇轩昂。

我感觉,我并不讨厌他,也没有爱慕的激情。他看我的眼神也有些奇怪,总是有些居高临下,好似长兄之于幼妹,嘲讽里暗藏捉弄,亲切里蕴含着怜爱,很快就和他熟络起来。

女孩子一旦感觉到一种来自异性的浓浓爱恋,总是忍不住撒娇的:

“我说,阿哥,以后可以不写说明文似的情书了,把邮资换成吃食,似乎更好啊!”

他意味深长地一笑,说那好吧。

从此,见到的说明文少了,电话多了,他被默许每个周末都可以来找我,带我吃各种各样的馆子,喝各种各样的饮料,爬遍了远郊区县的无数个山坡。

等春天来临的时候,他已经说过三次:咱们结婚吧!但我总在怀疑,我与他是不是爱情,因为和他在一起是如此愉快,但始终没有我想象中的激情。


早春时节,天还很冷,连迎春花苞都还料峭着,柳条儿也硬硬的,不敢伸开腿脚舞蹈似的。

周五晚上电话里说,他周六要把自己骑的自行车送来,说春天来了,要我多出去锻炼,我需要一辆自行车。我说我买一辆就可以,不要那么远的送过来了,他说我丢三落四,新自行车容易丢失,还会影响我心情。

周六我等了他一天都没来,晚饭时分他来电话,说试验遇到了点儿麻烦,他晚饭后送来,我说可以周日来,他说说好了的事,不能轻易就变。

晚上起了风,越刮越大,我打电话给他,已经没人接了,那时候很少有人用手机,我们都没有手机。我心急如焚,怕他出事。

快11点的时候他才到来,脸色白里泛青,头发像小鬼似的根根直竖,牙齿吱吱打颤。

我的心被什么狠狠撞击了一下。后来我才明白,上帝把爱情的真面目视我一角,为我终生留下了深刻隽永的瑰丽画卷。

他回去后只过了两日,刚上完上午两节课,我接到了他一位师兄的电话,说他昨天在实验室晕倒,现在正在校医院输液。

我还是坐在那辆绿白相间的公交车上,行人、树木、电线杆、村庄都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清晰地记得,他们在我跟前没有了任何意义,一片荒凉。

我一会儿坐着,一会儿站起来,生命里的第一次,万箭穿心,灼热如焚。我感觉我即将失去了他,我后悔我一直淡淡地甚至傲慢地回应他的真情,我常常怅然若失于所谓的浪漫与激情。

为什么他深情地唱着那首《一剪梅》,我不停地调侃他五音不全,却不体谅他曾对着磁带苦练了无数遍?

为什么他明明是个栋梁,我却倔强地认为高才就是会写激荡的诗篇?

他无微不至的体贴我为什么总认为理所应当,甚至视而不见?

为什么非要在这一刻,我才明白我是深爱着他的。我的上帝,冥冥中,究竟是怎样的一场安排?

我推开他病房的窗户,阳光正穿过窗户照在他的床头和他有些病弱的脸,他的导师正站在他的床边和他愉快地聊天,看见我进来,立刻露出老人最慈爱的眼神,就像期待了很久似的。



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夏天如期而至。

也是一个周末的下午,盛夏时分,我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到圆明园散步。途经荷塘,他说:”就是你第一次想来荷塘的时候我看见你的。你说,你那天怎么突然想到来这里呢?“

”当然是上帝派我来的。那念头说来就来了,事前连点儿征兆都没有啊。”

我们说着话,把自行车停在一边,不约而同地想过来坐坐。

我们并肩坐在荷塘边上的石桌旁,不远处有几位老人在闲聊天,几个小孩儿蹲在地上看蚂蚁,旁边就是朱自清的雕塑。树上的蝉声已经减弱,四围荷叶田田,清风从荷上掠过,吹到脸上,留下细微的荷香。

我有些口渴,他转身去了。

一会儿功夫,当他左手举着露露右手一瓶矿泉水走过来的时候,两眼看着我笑,忽然一个趔趄,差点儿绊倒,我忍不住笑了。接下来的这个时刻我恐怕终身难忘,打定主意:这辈子就嫁给他了。

他把露露递给我,把我额前的一缕长发抿到耳后,又露出了居高临下的神气,得意之下似有嘲讽:“傻丫头,我猜你这会儿想嫁给我喽!”

是的,当年的冬天我就结婚了。那一年,他26,我24,婚事在他的江南老家办得又淳朴,又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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