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平鲁区李林中学472班主任王任俊(物理)、466班主任郭建伟(数学),468班主任李文彦(数学)等多名老师参与培训机构并组织班级学生星期日补课。
据悉,该培训机构在平鲁区南关,参与补课的学生一学期收费1300元,各班级累计上百人参与补课。
2017年,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明确提出6条禁令。 山西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指出,凡发生违反《规定》情形的,中小学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或被撤销教师资格。
6条禁令包括: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据悉,山西省教育厅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查。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凡发现并查证属实的教师,一律撤销其教师资格。
山西省教育 厅 同 时 公 布 举 报 电 话0351-7676630、举报邮箱sxsjytjsgzc@126.com,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然而在朔州市平鲁区李林中学的个别教师却为了个人经济利益,置国家法规于不顾,私自参与课外补习班,组织班级学生补课,收取巨额补课费。平鲁区李林中学及平鲁区教育局却对此事不予监管,视若无睹,任由其行。增加了学生家长的教育负担,请有关部门给与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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