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当第一片枫叶红了,就是你我相见的时候。”
宋溪诺的耳边不断地响起这句话,她做梦都想见到说这句话的那个他。
爱情究竟是什么,恐怕这对于年少轻狂的人们根本无法给到一个耐人琢磨的答案。因为爱情就是那么的喜欢捉弄人,她总是喜欢躲在厚而模糊的玻璃后面,恐怕只有时间才能不断打磨这块玻璃,让它变得薄而清晰,使人看清爱情的真面目。
小溪解冻,依然忙忙碌碌头也不回的向东流去。宋溪诺从初春就开始等啊等,一直等到这个寒秋来临。然而,她并没有因此而变得不开心,反而是越等越兴奋。因为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等的是什么。
故事还是要从那时讲起。
01. 再回空城
高跟鞋,墨镜,红唇,行李箱,都在一个女人的驱动下。风风火火,向机场外前行。
宋溪诺放下行李箱,驻足而立,眼前是曾经魂牵梦绕的家乡。她摘下墨镜,展臂低呼:“我又回来了!”
小雨初晴,一股江南的水香扑面而来!宋溪诺鼻尖轻扬,缓缓地的吸了口气。这里的一切是那样的熟悉,原汁原味,以至于让她十分地享受。这种感觉真是久违了,由衷的喜悦洋溢在她的小脸儿上。
“小偷!快抓小偷!”“把包还给我!”只见一大妈边追着边用力的喊着。宋溪诺见状,赶紧扔下行李,可刚想追上去帮忙,却忘记自己穿的是高跟鞋。“啪!”的一声,鞋跟折了,她一下子坐在了地上,扭到了脚脖子。眼看着小偷就要跑远,可她却有心无力。
“嗖嗖!”一男子猛地从宋溪诺的身旁穿过,像风一般,朝小偷逃跑的方向飞奔而去。 “跑得那么快,肯定能追上。” 宋溪诺看着男子远去的背影,好生欣慰。
宋溪诺扶着行李箱慢慢地站起来,正当她转身拍打身上的灰尘时,却看到不远处有一红色的小本本。她推着行李箱,小心翼翼,一瘸一拐,一点点向前移动。
“是军官证!”她一惊。
“难道是刚才那个追小偷的男子丢的?是军人?难怪他身手那么敏捷!”宋溪诺想想应该是他的,可她的脚是越来越疼,便不再多想,顺手将那军官证塞到自己的包包里。
“要不要在这等一等,丢了东西肯定会回来找的。”宋溪诺强忍着脚痛。
可过了好一阵子,都不见那男子的身影,眼看着脚肿得越来越像个馒头。
“待我先去医脚,之后再去寻找失主吧。”她只好选择放弃等待。
“师傅,去附近的医院!”宋溪诺顺手拦下一辆出租车,走了。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宋溪诺刚从医生办公室出来,手机响了起来。
“喂!大美女!在哪儿呢?”电话那头儿的男子油腔滑调的。
“还没呢!在医院呢!大少爷!”宋溪诺并不乐意待见他。
“在医院!你怎么了呀,是看什么科呀,是神经科还是妇科?”男子以为宋溪诺不想见他,故意编出的理由。
“我看你是神经真有问题,婆婆妈妈,叨叨絮絮,更年期到了吧!真该去看看妇科!”那男子不料惹怒了宋溪诺。
“我错了,我错了!我以为你跟我开玩笑呢。”男子连声道歉,收起了他的油嘴滑舌。“你在哪家医院啊?把地址发我,我这就过去接你!”
“不用了吧!扭到脚而已!大夫说了,没啥大问题。”
“我一会儿打个车就行。” 宋溪诺不想麻烦他。
“这可不行!你扭到脚,我也有过错,让你一个人,我会自责死的!”看得出虽说男子说话不太着调,但还是挺关心宋溪诺的。
“嗯,好吧!”天色已晚,宋溪诺也不好打车,只好答应了。
电话中的男子很快来到了医院,只见他西装革履,头发梳的锃亮,外表装扮很商务。
“任之初!在这里!”宋溪诺向那男子招手。
原来那男子名字叫任之初,是宋溪诺的好损友,他们两家是世交,从小一块儿长大,但不是“青梅竹马!”他大学是在国外读的,毕业后也一直在国外,去年才回国到自家的公司里帮忙。
“溪诺,怎么样了,好点了没有?”任之初看到宋溪诺单脚站立,不禁关心其她来。
“托您的福,医生给我用了疏通经络的药,现在基本消肿了。”宋溪诺习惯了与任之初耍嘴皮子。
“看看,脚都伤成这样了,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任之初一本正经的,竟教训起宋溪诺来。
“能!”宋溪诺“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觉得任之初正经的样子好逗。
任之初见宋溪诺笑了,趁势说道:“车就在外面,宋博士,我来背你吧!”他摆着一副坏坏的表情。
“想得美!”“本姑娘金枝玉叶,岂容你这糙人说背就能背的!”“我还没残废,扶着我点就是了”宋溪诺知道任之初在想什么。
当然任之初也早就知道会被拒绝,“算了,当我没说!”“酒店的房间我已经帮你定好了,我帮你拿行李,走吧!”
宋溪诺一只手扶在任之初的肩上,两人踉踉跄跄的出了医院的大门。
“溪诺,你这次回国,也不提前两天通知我,怎么这么匆忙啊?搞得我今天都没能安排时间去接你,还害得你崴伤了脚。”任之初一边看着前方开着车,一边说着。
“没事儿,我没那么娇气,脚过两天就好了”宋溪诺轻描淡写的说道。
“那行,过两天有一饭局儿,我在国内的几个朋友都来,随便聊一聊,要不去透透气,我介绍你们认识认识。”“我可经常跟他们说,我有一发小儿,在加拿大最牛的大学读博士呢!你可不能让我丢面儿。”任之初显得十分得意。
然而,宋溪诺并不领情。“大少爷!快打住!我这次回国,是来参加国内的心理学高端学术交流会,之后会马上回加拿大做学术报告,不会待太久,我可没功夫认识你的那些狐朋狗友。”
“瞧你说的,怎么是狐朋狗友呢,他们可都是业界的精英!”任之初在为他的那些朋友辩解。
宋溪诺则不屑的丢了一句:“人模狗样也算精英?在我看来,能和你们资本家扯上关系的,都是吸人血的人渣!”
“好吧,宋大博士!随你怎么说,我是说不过你们这种穷苦的知识分子。”任之初知道再说下去,也是自讨没趣,只好一心开车去了。
宋溪诺并不是真心对任之初口中“精英”抱以偏见,只是她不喜欢那种“群英荟萃”、“逢场作戏”、“真真假假”的场合而已。
任之初驾驶的红色轿车停在了酒店的门口,他给宋溪诺开了车门,扶着她上了楼。
“行李和包包我给放这儿了!我看你今天也累了,早点休息!有事Call我,保证随叫随到!”任之初对宋溪诺顽皮的眨了眨眼睛,“砰”的一下,随手带上了门,走了。
宋溪诺的感觉她的脚已经好多了,看来并没有伤到骨头。她小心的走到阳台,吹着风,静静地看着这偌大的城市,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好繁华的城市!”宋溪诺垂眸低叹。
这几年,宋溪诺独自一人在国外生活学习,她已经习惯了在异国他乡的孤独。可此刻,身在这座生她养她的的城市,内心的孤独却无处排解,她第一次体会到“近乡情更怯!”的寂寞。
往事不堪回首,苏州这座城市埋葬了她的过去。生活硬生生把她从一个多愁善感的江南女子,打磨成今日的“巾帼之躯”。
陈年旧事随风而来,心中的伤感之情如炊烟般袅袅升起,宋溪诺并无睡意,怕是又要失眠了。
“我回国仅仅只是为了工作!工作!”宋溪诺给自己一个强烈的心理暗示。
关上窗,无尽的繁华瞬间被阻隔在外,宋溪诺朝书桌走去。
“也罢!看看学术交流会的材料也是好的!”这些年来,她一直用无休止的工作来麻痹自己。不过这招很顶用,屡试不爽。
宋溪诺轻轻地打开包包,拿出文件夹。“啪”的一声,一红色的小本本掉在地上。
“军官证!”
“哎呀!瞧我这记性!”宋溪诺猛地拍了拍脑袋。
“要怎么还给人家呢?”她小心的打开了它。总共两页,左面一页贴的是照片,右面那页是个人信息。
宋溪诺首先看了右面那页,最底下写着“衔级:少校”,再往上看是“工程兵某部”,然后最上面写的是姓名。
“李丹枫!”“李-丹-枫!”宋溪诺很吃惊,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重名吗?”她睁大双眼,目光在这还没有巴掌大的两页纸上疯狂的扫描着每一个信息。
“出生日期:9月1日!”他的生日,她又怎会忘记!
再看照片中的男子,鼻梁高挺,双目炯神,眉宇间透露着一股英气。
宋溪诺合上军官证,她沉默了。七年!整整过去七年!这个人才出现,出现在这江南的温情都市。
七年前,他们即将大学毕业。突然一天,李丹枫对她避而不见,之后便不辞而别,杳无音讯。宋溪诺曾发疯似的找过他,均无果而终。
苏州!这座城,虽美,那个人不在,也成了寂寞空城。痛定思痛,百无聊赖,她远赴加拿大,选择逃离这座“空城”。
“为什么当初那般无情!”这些年来,宋溪诺心中的苦闷无处宣泄,只好,任凭岁月的冰霜将它雪藏。
李丹枫负了她。七年的时光,七年的风雨,足以冲散记忆,让爱淡忘,让恨滋长。
此刻,宋溪诺百感交集。
“再丑的媳妇也终究要见婆娘!”
“隐匿这么久,我倒要看看,你李丹枫过成了什么样!”
她把李丹枫的军官证放到床头柜上,侧身躺在床上,竟不自觉的看着它,心中流淌着满满的“恨”。
宋溪诺的眼睛渐渐迷离,居然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