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绝的最后一句用邻韵是出律吗,孤雁入群格是否有问题?

有朋友提问如上,一边解答一边扯扯淡。

邻韵就是位置比较靠近,发音比较相似的韵部。

其实能够问出这个问题来,证明这位朋友对格律诗有相当的了解。

我们学习了格律规则之后,会在实际赏析和创作中不断地产生问题,然后不断地解惑。

关于格律诗用韵,基本原则是平声韵,一韵到底,不许押邻韵。

所以如果是在初级阶段,按照格律要求行事,是不会提出邻韵问题的。但是我们在大量阅读中,又会发现很多疑问,明明有些诗用的就是邻韵,却被划入格律诗中。有一部分朋友就会觉得格律扯淡,放弃学习,而另外一部分人就会寻求问题答案,不断精进。

格律诗使用邻韵其实是个变量问题。

我们这么说吧。从切韵到唐韵到广韵,韵部从193增加到200多,是汉字音韵学诗歌运用由懵懂入精确的过程。汉字发音的细分,要求越来越严,但是过于精细的韵部到后来确实让诗歌表达遇到了一些麻烦。

当一个标准逐渐成为桎梏的时候,改革就势在必行。格律诗的基本平仄关系其实是没有办法变动的,两两相替是汉字发音节奏感的最小单位;奇数句子(五、七言)是让语言不趋于平淡的最低结构(2+1);相对、相粘都是经过大量验证保持语音起伏、和谐的规则,没有办法改变也无需要改变——格律本身就是不完全归纳,他并不排斥改变,只不过你改变了就不再是格律诗了。

诗人们经过研究发现,最终能够改变的也就只有随着时代发生变化的口音、语调了。所以,能改变的只有韵书,而不是格律。

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平水韵》对《广韵》的大规模合并邻韵,从200部直接压缩到106部,这会造成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那就是按照以前押韵规则出律的大量诗歌作品,其韵字忽然从邻韵变成了同韵部,也就是说忽然从古体诗(因为不押邻韵是近体诗的规则之一)变成了近体诗。

而后人对韵部的改变,当然不仅仅是为了整理前人作品,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进行格律诗创作——就好像我们今天使用新韵,其实就类似于平水韵对广韵的进步,这没有什么不可原谅的。只不过是将平水韵106个韵部再次压缩,通过最精简的汉语拼音韵母来划分韵部,成为十四韵或者十六韵。

所有的韵部改革从广韵之后,都是往精简、萎缩方面发展,其目的就是为了创作者更好地创作出近体诗精品,而不受韵部限制——直到现代诗完全抛弃格律。

在对韵部大刀阔斧删减的同时,宋朝的诗人们也曾经试图改变格律诗的押韵规则,在杜甫拗律体的指引下进行了各种尝试,但基本上以失败告终,只是为我们留下了几种相对宽松的特殊韵格:“孤雁出群格”、“孤雁入群格”、“葫芦韵”、“辘轳韵”等。

这些韵格中“葫芦韵”等更类似于文字游戏,所以并没有被大范围接受,而“孤雁出入群”这两种格式因为是适当放宽押邻韵,所以被后来的诗人广泛认同并使用——大多数诗人,都是懒人。

这首诗有三个韵部,相当于三个红灯,忽然有一个灯坏了,交警不照相罚款,你走不走?

又方便,又不会被惩罚(并不出律),大多数人虽然不会故意去违反规则,但是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不用去纠结对自己的影响,何乐而不为之?

孤雁出群格是指格律诗首句入韵的话,可以押邻韵。

孤雁入群格是指格律诗末句尾字可以押邻韵。

这个概念没什么混淆的,但是有说法不同,有些人说首句押邻韵叫“孤雁入群”,末句押邻韵叫“孤雁出群”,其实这个不必争论,不干扰我们创作格律诗的用韵。

个人倾向于“孤雁出群”是首句邻韵,感觉就像一只孤雁冲出雁群。

我们只需要记住一点,首句和尾句押邻韵的现象不能同时存在,不能一只孤雁既出群,又入群。

孤雁出群格(首句邻韵)是大量存在的,比如我们昨天讲的王安石的《元日》。我们要搞清楚,古人写诗并非故意造格,这只是后人整理归纳前人诗歌的结论。我们知道它是孤雁出群格,知道它是格律诗,对诗人来说并没有任何意义。

但是知道这些格式,对我们今天来写诗是有意义的。比如我写首作品,首句押邻韵,就不必费神去寻找别的韵字来以辞害意了——因为这是允许的格式。

孤雁入群格相对来说不多,特别是绝句。因为一首绝句本来就只有三个韵,如果首句不入韵,就要靠第二句和第四句(末句)的押韵来体现诗的本质,所以这两个韵字同部就非常重要——这种情况下出现邻韵是不合理的。

而首句押韵本身是用来加强押韵节奏,即使不押韵也没关系,并不会干扰带到二、四句的押韵,所以“孤雁出群格”比较多——这说明诗人对原则还是重视的。

个人以为大多数人对绝句使用邻韵,即“孤雁入群格”的认可是一种被动的感觉。中国人喜欢对称,既然有“出群”,那就搞个“入群”,寻求理论上的完整平衡。

其实这是多此一举,古人在首句、末句押邻韵,其实都和理论无关。

我们能看到古人的这两个格式,理解了就足够了,但是今天创作格律诗中的绝句,非常不建议末句押邻韵——当然你如果使用新韵,就当我没说过,新韵总共才十四(十六)个韵部,完全没有邻韵的概念。即使是相邻韵部,发音也完全不相似。

所以从理论上来说,在首句入韵的情况下,七绝最后一句押邻韵是讲得过去的,叫作“孤雁入群格”。但实际上,基本上没有什么人会在使用平水韵的时候在绝句的尾句使用邻韵。

如果是首句不入韵的话,这绝对是出律的。

如元稹的《故行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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