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君,第一次这么称呼你。
六年了,原来我们已经分开太久了,久的让我差点就忘记我们以前的点滴了。
如果不是看到有位简友的文章,我真的很难才会想起你了。我一直以为你是我戒不掉的回忆,但时间为我磨灭了你的印记,我终究高估了我们的感情,又或许是我低估了时间的能力。
笨蛋,其实你不知道我是对你一见钟情。第一眼看到你,斜挎包,一身干净的衣服,你真的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这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我喜欢这样的少年。
因为你喜欢许嵩,所以我听了他很多歌,只为了和你有更多共同话题。你喜欢书法,我就模仿你写字,你说我是你迄今为止见到和你写字最像的人,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努力的模仿,到最后连我本来的字体也忘了。
我们自然而然的就在一起了,没有正式的表白。
两个月零五天,我们只在一起了这么几天。后来的我们分道扬镳。
最后,我们的距离就越来越远了,没有交集,后来的你不在像以前那么喜欢许嵩,而我,可能也随着对你的喜欢的淡化,很少再听他的歌了。就像你身边的人不是我,我身边的人也不再是你了。
你和我 曾经有共同爱好, 谁得耳边 总有绝句在耳边萦绕,我们俩 用文言文对话真的很搞笑 ,还笑那曹操贪慕着小乔~
我们不再是我们了。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