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着国庆假期闲暇之际重新翻了遍勒庞的《乌合之众》,对于这本书豆瓣等一般分为两派——热捧和棒杀,联想到近期网络上对美国枪击案的不同立场及多元解读,觉得当下大家对不同价值观和认识判断的接纳不失为一种进步。直接聊聊此书吧。
这本书之所以重新引起我的兴趣是看到了它被列入“不必读的经典”系列,清华大学刘瑜教授曾说过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不是因为有多少人读过它,而是它确实能帮助我们认识当下的世界和自己。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本书的确有不必要读之处。本书如果遵从原文标题应直译为“群体心理研究”,中文翻译的版本习惯将它译为“乌合之众”,首先在标题上就很吸引人,这也是中文版卖的如此火的原因之一。对这类书的评论经常出现两种极端,一种奉为经典,另一种认为缺乏论据充满偏见,个人觉得基本是下面这些原因造成的。
再说下这本书的时代局限性,要想理解一本书的内容,是不能脱离作者所处的时代和阶层的,即便现在人读经典是为了参透当下,同样不能脱离当时的环境完全照搬理解。作者古斯塔夫勒庞作为当时的精英群体,其行文中充满了种族优越论,对女性和平民群体有歧视性的表达比比皆是,例如“群体的某些特点,如冲动、急躁、缺乏理性,缺乏判断精神和夸大感情”等,几乎总是可以在低级进化形态的生物中看到,比如将“妇女、儿童、野蛮人”归为一类,这种话放在今天必定会引起公愤。但如果把这类描述放回到它被创造的时代去看是没问题的。就像我们国人说“妇孺皆知”,这词放在古代没什么,拿到今天就有问题,但我们不能说这个成语本身有问题。此书出版于法国大革命前后,作者的创作背景经历了启蒙运动、大革命、第二、三共和国;当时社会民主思想蔓延,传统信仰和权威崩塌,群体在反复的革命浪潮中变得失去理性,盲从,作为一个保守派的精英,勒庞将一切尽收眼底,伴随着不安和抵触,书中出现的哪些充满偏见的观点也就不足为奇了,如果我们把它全盘吸收肯定消化不良。
除了时代局限的因素,还有就是不少人拿此书当做社会心理学的学术著作。以现代的观点看它几乎没有系统的研究调查论证(当然不能臆断,毕竟我们也是触及不到当时的情景以及理解作者当时的真实意图的)简直是本对群体的吐槽集,充满了智商优越感和现在火爆朋友圈的那种鸡汤文类似,相比较也就顶多小“乌”见大“乌”。如果想要系统地了解社会心理学不如去看看大学的相关教材。
反过来,如果抓住以上的观点不放,也很难让这本书帮助我们认识当下的世界,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把一些不符合当今价值观的东西剥离开,再去看勒庞到底对群体都这什么样的观察。这本书的意义在于首次提出了社会心理学的一些重要问题,给我们提供了相关领域的原始发现。它对于社会心里的研究更像是缺乏论证的观察和洞见,但是这些洞见在多年后对我们解读社会问题仍有很大的帮助。
既然这本书研究的是群体心理,那就先来弄明白“群体”这个词的含义及延伸即“乌合之众”的“众”是什么。一群人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同一地点就是同一群体吗?作者认为偶然聚集在一起的人还不能形成群体心理,电影院广场上商场里的人一抓一大把,但这称不上群体,虽然广场上随便一群人算不上群体,但广场舞大妈就是一个群体了;虽然一个旅行团中的团员不是群体,但遇到导游坑人和有损旅行团利益的事情发生时候,这是大家站出来抗议维权就是群体;虽然看奥运会的观众算不上群体,但一起在媒体上骂霍顿的人就是一个群体。所以“群体”不必有多么大的数量也不必同时出现在某一地点,而是当人们共同受到了某些外界的刺激和影响,并且感情和想法向着共同的方向发展的时候,那么“群体”心理就形成了。
了解了“乌合之众”的“众”指什么,再来看看“乌”在哪。以我对作者文字的理解,勒庞在确定了“群体”这个概念后,群体中人的思考、感觉和行动方式,会和个人独处的时候完全不同。群体的智力和认知不是人群的总和也不是人群的平均值,而是有属于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例如群体的无意识代替个体的有意识,书中这样描述“群体的聚集野蛮不善于讲理却善于行动,群体的情感易于简单化和夸大化并且缺乏理性和主见不追求真理”“一个独处的人可能有教养,但是在群体中便成了野蛮人,成了凭本能行事的人”可能说到这儿不少人会觉得勒庞的这些言论物理无惧开始不讲道理了,这些缺乏论调和论证的判断令人难以信服甚至觉得他在骂人。这本书有趣之处在于,明知作者不讲理但听上去的描述说的也不完全错误。我们不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社交网络上,经常会看到一些群体行为真的很像勒庞描述的那样。那么群体的这些特点是如何形成的。首先,在群体中个人感受到了强大的力量,由于群体无名无姓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勒庞认为,在群体中蠢人和白痴不再会感到自己平庸和无能,而是产生了一种强烈、短暂却巨大的力量
;其次,群体具有感染性,记得几年前的疯抢食盐和板蓝根;最后,身在群体中的个体容易接受暗示,有引导者的暗示而做出一些和自己性格习惯完全不同的事。除了这些书中还从情感道德信念等角度展开来强调作者的论点,论证方式也不是很站得住脚。当然,之前也提到这本书不在于它的逻辑和论证,而是勒庞首次将群体心理作为一个研究对象去看待,成为了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起点,他提出的理论被后来的人们逐个解答甚至印证,他提供的是一些“原始发现”。
此书之所以受到热捧一方面是它有很多新发现,另外,可能有不少人把它当做了工具书。他们希望通过这本书学习如何影响并控制别人,例如在传销或微商体系中再上一个级别,作者在书中也提到“谁影响了群体的想象力,谁就掌握了驾驭他们的艺术”。勒庞还分析了群体领袖是怎样创造信念并且把群体组织起来的。书中讲要让思想和信念深入群体的头脑,汪汪采取三种办法:断言、重复和传染。100多年前的观点如今在传播、营销、管理各个领域都被广泛实践。大家想象听过的不少成功人士的演说是不是都有些方法的影子呢?”断言”,通常搭配着一些不留余地的形容词一起出现,比如“年轻人一定要。。。。;这是市场上唯一一个个。。。等”曾以为在当今多元社会中这样斩钉截铁地给出观点未免过于简单化,后来才知道这样的表达方式真的很高明。再说”重复”,最典型的就是广告了,早些年电视上反复播出的那种“今年过节不收礼。。。”到现在的电梯间公交地铁站反复映入你眼帘的广告,都在时时刻刻向我们证明“重复”这个简单但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后是’传染”,营销者们用简单粗暴的行文风格帮你说出了你想说的,帮你宣泄了感情,表达了欲望,使我们获得了种爽快的感觉,这种“传染”,传染的是观点和情绪;而这些观点和情绪的缔造者就是我们所说的意见领袖,现在人们已经比较少提意见领袖这个词了,甚至开始抵触这个标签,但是深谙群体特点的人们怎么会放过这样的机会呢。意见领袖并未消失,虽然人们对观点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挑剔,但同时更容易被有深度和共鸣感的内容影响,从天涯、微博到微信、知乎,当各种鸡汤和反鸡汤充斥着社交媒体,庞大的点击量和用户量在证明着群体的活力。
“对,还有你”如果你这样说我,那证明你是将大脑放在这显示屏几尺之外来看这篇文章的,很高兴这也是我个人认为对此文“正确”的阅读方式。毕竟只是篇读书随笔,如果带给你什么困惑或者因此让你失去阅读《乌合之众》的冲动那就算是我做的对不起大家的事,因为客观来说书确实是好书只是文章实乃一家之言请勿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