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齐学长: 杨柳
我们从小到大看到的种种现象,大部分都是呈正态分布的。比如,我们上学的时候,每一次考试都有平均分;你年纪大还是小,智商高还是低,都有一个平均值。
但是,正态分布对创业者做的事情是没有意义的。如果用正态分布的思维来想问题——平均水平的创业者是什么样子的,平均水平的人才是什么样子的,平均水平的产品是什么样子的……觉得自己只要比“平均水平”好30%、50%就够了,那你就一定失败。
创业中使用正态分布没有意义,那什么是有意义的呢?幂定律。幂定律就是X的负一次方,即X分之一。
它跟正态分布完全相反,正态分布的意思很容易理解,就是都在中间,极端的情况很少。幂定律告诉我们其实没有什么平均值,平均值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极少数是特别特别伟大的,其他的都可以忽略,这就是幂定律。它的Y值是X分之一,所以你在接近零分之一的时候就是无限大,一千分之一、一万分之一都可以忽略,就这么简单。
我用实际的例子来解释一下平均值,如果一群创业者的平均身高是168cm,把姚明算进来,这群人的平均身高也就多2cm左右,和之前差别不大。
假设这群人的平均身价是30万美元,如果把比尔·盖茨加进去,那他们的平均收入可能就变成1000万美元了,但能说这群人的身价达到1000万美元了吗?不能。只有比尔·盖茨是身价极高的,其他人都是微不足道的,这其实就是幂定律的简单例子。
创业中有三件关键的事情:投资、战略、人才,都存在幂定律。
首先,资本是追逐幂定律的。一个风险投资基金它的实际回报从第一年排到最后,一定是图1-3橘色的这条实线。今天一些比较不错的基金,都是因为有一个项目的回报特别巨大,把它的整体回报拉升了。绝对不能说DCM平均给我们四倍回报,它投的就都是回报接近四倍的公司,实际上是有一家回报几十上百倍的公司把大家的值拉高了。
创新工场五年基金的实际回报情况是,最高的回报是200倍,还有很多一倍的没有得到下一轮投资,还有少数是零倍的。创新工场投资的公司的估值有很高的,达到几十亿的,也有几亿的,就是超级冠军引领了整个的投资基金。因此,创业者应该考虑下VC(Venture Capital,风险投资,简称VC)的思维模式,因为创业者是跟VC要钱的,VC怎么想跟创业者该怎么做有很大的关系。从VC的角度来说如果只有一家是特别棒的,投资靠“撒胡椒面”的模式是不行的。“撒胡椒面”的第一个问题是,一大堆公司的回报率都很低;第二个问题是,就算有一个项目很棒,VC只占5%的份额,投资回报额也不够大。所以VC,尤其是投早期的VC,对两三倍的回报率是没有兴趣的。
VC的模式很简单,找最好的idea投一次还不够,还要投第二次、第三次。好不容易有市场验证了,如果不多砸一点钱进去,它撒钱在里面是不值得的。
假如蔡文胜投了你的天使轮、A轮后,觉得你的项目真的很棒,第三轮想多投资些,你千万不要拒绝他,甚至拉别的投资进来,因为蔡文胜正在表示对你的超级认可。如果以后你融资,可以跟别人说蔡文胜连投我们三轮,对你是非常加分的。千万不要贪图很多个VC,多有多的好处,但是如果有一个VC非常看重你的项目,要投两三轮的话,一定要给他投资的机会。
其实VC对一个公司的期望很简单,希望通过这一项投资可以把整个基金的投入收回来。如果是一个2亿美元的基金,投了你200万,那你最好给它一百倍的回报率,这样,VC就会对你特别好。但你同时要意识到,这其实是非常艰难的。
有一个我们创新工场投资的项目创始人来找我,想要跟我道歉。他说:“开复,你投了400万,我们只给你回报了500万,基本上没赚钱。”他为什么这样说?我们投的时候认为他有机会成为黑马,我们赌了一下,他也赌了一下,最后没成功,那就赌下一次。因为每个创业者第二次、第三次创业成功的概率会更高。
很多创业者还是有点儿借钱的心态,觉得自己拿了VC的钱,赔掉了真不好意思。其实不是这样的,VC不是银行,而是赌创业者会成功。赌的时候95%都会错,这是正常的。创业者下一次可以再给VC赌赢的机会。
其次,战略选择也是符合幂定律的。看看不同的行业,你会发现几乎每个领域都是幂定律在起作用。图1-6中,左上角是智能手机各类操作系统的销售分布图,左下角是搜索领域的市场排名,右上角是电商类的销售额排名,这些领域中都只有一家做得特别大,第二家马马虎虎存活下来,其他的根本一文不值。这几张图告诉我们,不要觉得互联网倡导自由平等,人人都有机会,对于用户来说可能是这样的,但是对于一个公司,细分领域里做不到第一名,就什么都不是。
当然,并不是说每个公司都要做搜索领域的第一名,有很多领域可以细分,每个人都有机会。我们假设一年半之后能够获得一笔很大的融资,差不多2000万美元。那么,过去取得2000万美元融资的公司有什么特点呢?它们要么已经是垄断者,要么就是领域内的前两名,有机会成为垄断者,VC才会狠狠地砸钱下去。如果没有机会成为垄断者的话,2000万融资就跟你说再见了,这是非常现实的。
教科书上的垄断理论其实在互联网经济中是不成立的。以图1-7为例,绿线是用户需求,价钱越高用户越不愿意买,绿色区域代表大量消费者愿意为这个产品支付的价格。浅一些的紫线代表产品供应商愿意用多少钱生产多少产品来卖,生产得越多,成本自然越低,供应商就愿意以更低的价格出售。
图1-7中红色的圆点是最好的交界点,代表卖的人和买的人达成了共识。如果有一个人垄断了市场会怎么样?卖方就变成了深紫色的那条线,没有人跟他竞争,他就把价格提高。商品定价200元时能卖出1800多份,300元时能卖出1400份,而后者的利润更高,那卖方就会用垄断的优势来坑买方的钱。所以MBA的教材写着,垄断者会向消费者乱收钱,欺负其他的供应商。
但是,垄断者绝对不是坏人,而且所有创业者都要逼自己成为垄断者,这样才能融到2000万美元,才能成为顶尖者,才能让自己的公司成为领域内最棒的。凭自己功夫打拼出来的垄断,和凭借政府许可等方式达成的资源性垄断是不一样的,前者是伟大的、值得竖大拇指的。
如果一个公司可以让100个投资人追捧,那么它就很可能成为一个垄断性的公司,因为它的产品太棒了,棒到别人几乎没有办法提供和它一样好的解决方案。这才是我们要做的垄断者,而不是那个垄断资源、欺负人的垄断者。
在互联网领域,垄断才是核心,而不是竞争。创业公司要找到一个细分市场,然后垄断它,再逐渐地扩大。这样做对消费者是好还是不好呢?其实图1-7不太符合互联网经济的市场情况,因为它一定存在价格,而互联网的市场不见得有价格存在,互联网的收费模式可能是滞后于商业模式的。此外,互联网的技术变得太快,可能今天你是垄断者,明天就变了。比如,QQ曾经是即时通信领域的垄断者,但微信出来后就变了。又比如,E-mail以前是垄断者,但是现在大家不用E-mail了,都用微信,所以垄断是可以被颠覆的。互联网创业不是做资源,而是做技术,技术不断有后浪推前浪。(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