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夭》
这首诗词出自先秦时代汉族民歌《诗经·周南》第六篇——《桃夭》。这是一首祝贺新娘出嫁时的诗,诗人以桃花之鲜艳美丽,赞美新娘美好的品德为新家庭带来了欢乐和谐的新气象。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多么美丽的形容,这大概是妈妈为了女儿能像古代绝美的诗词那样繁华貌美,于是便给她起了个十分文艺的名字----蓁蓁。而爸爸刚好也姓叶,由此得一佳名,叶蓁蓁。
蓁蓁自幼便是一个活泼伶俐的小女孩,她生性聪慧,对身边的一切事物都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有时候注意力不太集中,很容易就被有趣的事物吸引了去,由此对学习不太上心,老师赞她聪慧,却少了勤奋。
在张含韵唱着《酸酸甜甜就是我》火遍大江南北的时候,蓁蓁刚好在懵懵懂懂的青春时期,她穿着肥大而又松松垮垮的校服,袖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还沾上了星星点点的圆珠笔笔迹,一个开始装载着青春和梦想的书包,里面有着喜欢的语文课本,也有着讨厌的数学书,还有一大堆令人烦恼的作业。
而在这青葱时代的懵懂时期,蓁蓁晃动着嵌有婴儿肥的头一边唱着“虽然我还在象牙塔,我多么想一夜长大”,一边慢悠悠的骑着单车往学校的方向去。
她无时不刻在幻想着长大多好,就可以不用上学不用做作业,不用害怕因为成绩退步而受到老师和家长严厉的责骂,可以像大人们一样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穿着那些成熟优雅的衣服,还有无数次趁妈妈不在家时穿着不合脚的高跟鞋在镜子面前生涩的走来走去,捂着嘴偷偷的窃笑。
人们常说,能让一个男孩成长的标志是受到挫折,而让女孩成长的,便是失恋。
蓁蓁开始成长的那一天起,直至多年后数着记忆回味起来,她却苦笑着说,这是命运给她的一场浩劫,并且最终让她仿佛落入轮回中,万劫不复。
爱是失去自我
于是这非同寻常的一天,蓁蓁早恋了,这是蓁蓁的初恋。
喜欢她的是同班的陆小哲,其实蓁蓁也难以描述关于恋爱的那种曼妙的感觉,与其说是小鹿乱撞的心跳,更多的其实是强烈的好奇心所驱使,而往往在这种纯真青涩的年华,也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开始。
陆小哲是一个十分懂得花言巧语的男孩,他长得不帅,也不是特别的优秀,却有着一手隽秀的好字,说话时带着点磁性的令人耳根舒适的温润嗓音。
他比较喜欢相对成熟的女生,但是扎着两根小辫子又带着婴儿肥的蓁蓁完全不符合他心中的审美标准,为此,陆小哲对蓁蓁说,蓁蓁,你为我蓄一头及腰长发吧。蓁蓁听罢便在心里默念着,发儿你快快变长吧。
蓁蓁沉浸在爱河中,却不知爱是为何物,她总是傻傻的认为只要陆小哲喜欢的她都会努力去做,为他蓄起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稚嫩的双脚尝试着磨脚的高跟鞋,开始熟悉着他因为早恋怕被师长发现而偷偷半夜起床接电话的习惯,用低沉的嗓音小心翼翼的分享着爱的喜悦。
而这导致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蓁蓁习惯于凌晨三点钟的苏醒,她开始变得容易失眠,嗜饮咖啡,精神状态一落千丈。甚至在那些长夜漫漫似乎熬不过去的夜晚,蓁蓁的精神开始变得衰弱起来,可她依旧坚持着,因为她始终觉得这一切是值得的。
后来陆小哲喜欢上班里的另一个女生,于是他对她说,“叶蓁蓁,我们分手吧”。
蓁蓁傻傻地说,好。
她甚至问不上一句为什么,毕竟这样尴尬的局面是她没办法想象却也无法逆转的。
那个女生比蓁蓁还要娇小可爱,和她与之努力想要成为的陆小哲心目中的女神形象也不一样,可是她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为什么,晶莹的泪花在通红的眼圈里打转,她竟无语凝噎,自己到底是哪里不够好,是不是改变的还不够明显。
她呆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为他蓄起的一头长发,为他熬夜的那对黑眼圈,仿佛都在笑话她所付出的一切,她用双手轻轻抚着磨破皮的脚后跟,啜泣着,无力的颤抖着,略带哭腔的哼起了歌。
她开始变得自卑,怯弱,多愁善感,总是在意他人的眼光,在这场青涩的初恋中,她输掉了自己。
尽力漂亮
叫你察觉到吗
就算一刹
我够好吗 没震音喜欢吗
高八度能令你走近吧
未够好吗 喉咙疲倦不理它
只怕这首歌再好听也未及那个她
不怕 没结果都不怕
低八度能令我动人吗
未够好吗 还是全部不够她
--------《无心恋唱》
爱是失去尊严
如果说陆小哲是明媚青春里的一道伤口,那么吴晓就是洒在伤口上的那一把盐巴,无时不刻的灼烧着蓁蓁还未结疤的伤痛旧患,而随之又将新的“病毒”栽种在她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每一处细微的缝隙悄然声息的渗透出一道道新伤。
吴晓有着很强的控制欲,他喜欢的却是清爽可爱的女孩,他摇着头看着蓁蓁那一头及腰的长发,还有那双在他眼里看起来十分蹩脚的高跟鞋。
叶蓁蓁又开始为了另一个人而不顾一切的改变自己,她开始活得越来越卑微,吴晓总是说她这里不够好那里不够好,她那强烈的自卑感已经在尘土中生茎发芽并开出花来。
“你的头发太长了,我不喜欢头发太长的女生,看起来很老气,剪了吧。”
“哦哦。”
“你不要穿高跟鞋,显得你腿型不好看,还是穿平底鞋吧。”
“好吧”
“你的皮肤不太好,夏天穿短裤腿不好看,记得穿丝袜。”
“可是天气很热啊,还要穿丝袜吗?”
“那你就不要穿裙子了”
“...”
“你今天怎么穿这件衣服啊,不好看,回去换了吧。”
“...”
“你不要总是打电话给我,烦死了。”
“可是我有时候很想你啊,而且只是十分钟而已。”
到后来就索性关机不接电话了。
叶蓁蓁在吴晓“无微不至”的关心下开始变得格外渺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开始变得像个木偶一样,没有知觉,没有感官,连笑都会被吴晓说牙齿太难看,她还是适合做冰山美人。
可是她觉得这样就是爱情,从来没有人和她说过真正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很多人问过她,你这样一直被束缚着你觉得开心吗?
“开心啊,只要他在我身边什么都好,他那么优秀,我应该努力变得更好些。”
久而久之,旁人不再相劝,只作无言叹息。
而在吴晓的眼中,蓁蓁开始变得越来越无趣,想当初“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那副情景历历在目,眼前的这个人,却不再是心中所属,他说不出哪里变了味,却再也寻不回当初的感觉。
终于,他们还是没有撑到最后。
旁人都在为蓁蓁庆幸,你终于可以勇敢的做回你自己了,蓁蓁却哭泣着说,没有了他,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子的。
她不是笼子里的鸟。笼子里的鸟,开了笼,还会飞出来。她是绣在屏风上的鸟——悒郁的紫色缎子屏风上,织金云朵里的一朵白鸟,年深日久了,羽毛暗了,霉了,给虫蛀了,死也还死在屏风上。
--------张爱玲
蓁蓁丝毫不知道,她已经在这两段盲目的爱情中失去自我,甚至失去了尊严和原则,她只懂得为爱的人而活着,不断地卑微到不能再卑微,没有了感官,没有了思想,没有了自己。这样的人生,犹如行尸走肉般满目苍夷,麻木不堪,却又在失去爱情的痛苦中黯然销魂,心如刀割。
爱情中最好的模样便是他也爱着你的一切,而更重要的是学会如何爱自己。当你失去了爱自己的能力,又如何能够更好的去爱别人。
时间是最好的解药,幡然醒悟的蓁蓁惬意的躺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把五指伸展开来挡住自己的脸,和煦的阳光从指缝透出映射在她的脸上,这一刻,她终于露出了属于自己久违的笑容,她决定今后不再做他人的傀儡,要为自己而活,她的外在,她的灵魂,她的生活,都由自己决定。
她决定剪短她的头发,剪掉她的牵绊,丝丝缕缕,缠绕于心间的无解心结,也就此斩断。
我已剪短我的发 剪断了牵挂
剪一地不被爱的分岔
长长短短 短短长长
一寸 一寸 在挣扎
我已剪短我的发 剪断了惩罚
剪一地伤透我的尴尬
反反覆覆 清清楚楚
一刀两断 你的情话 你的谎话
----------《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