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妈咪、夜总会,这三者的合作,是最有趣的合作。
夜总会要经营的好,除了要有豪华的装修,能满足各种客户变态的需求,有足够的关系,还需要有丰富的妈咪资源。妈咪要想吃香,挣更多的钱,必须要找一个好的夜总会,然后手下还需要有些能拿出手的头牌。小姐要想安全稳定的挣钱,一定要有人罩着,学习新的本领,介绍上班的夜总会。
小姐是产品,妈咪是代理人,会所是平台。
一个好的产品,你要想卖的好,你就需要有一个好的平台。你可以放在街边小店卖,也可以放在大型超市里面卖,你也可以放到天猫专卖店去卖。平台的选择严重影响产品的价格和销量。对小姐而言,她的平台可以是街边的发廊、澡堂;也可以是夜总会、会所;也可以是各种富家公子或者高层人事组织的聚会,比如海天盛筵。
那产品如何进入一个好的平台呢?那就需要一个好的代理人,初级代理人就只能是卖产品本身的用途,只能介绍到小店去。稍微好些的代理人可以简单的包装一下,给你介绍到超市去。高级的代理人,能赋予产品故事和文化,介绍到专卖店去。能力一般的妈咪,只会教你一些简单的技巧,用于满足一般客户的需求;高级的妈咪,会教你穿衣打扮,品酒聊天,把你介绍到顶级会所去。
再来说一下平台,你要有商品来入住,你就需要认识打动更多的代理人。让他们愿意把产品放到你的地方卖。为了打到这样的目的,平台就需要做广告,要装修,要有人流。所有说每个夜总会、会所,都装修的很豪华,还设置各种活动与游戏,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比如说找一些高大尚的地方,设置一些进入的要求。
讲完他们直接的一些关联,那我们再来说一说他们的利益分配。他们都不是挣对方的钱,夜总会不是挣妈咪的钱,也不是挣小姐的钱,他们都是挣进来消费的男人的钱。小姐拿大头,妈咪分一些,夜总会也留一些。大概的情况应该是:7:2:1,小姐拿70%,妈咪拿20%,夜总会拿10%。
最后我们再来比较一下,这中合作模式和其他类似的模式一些区别。貌似一看,明星和经纪人及公司合作模式也差不多。其实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小姐可以经常换妈咪,妈咪可以经常换夜总会,而且离开了还能回去,小姐也一样。相互之间不会太记仇,经常会相互之间调入,有的可能同时在几个场子上班。在夜总会妈咪会为小姐争取利益,和夜总会进行协调,保证小姐的安全,还经常教他们一些新的本领,及时离开了这个行业,有时候还能成为好朋友,一起吃饭,一起逛街。
你看明星模式就不一样,明星、公司或者经纪人有分歧,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就是打官司,相互说坏话。
所以我说小姐和妈咪、夜总会的合作,是千百年来进化处理的最成功的合作模式,真正的共赢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