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物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文/秦苗条  图/网络

我说离别要哭,你却不懂哭什么。

-1-

大学快毕业时,班里的同学一起吃了顿饭。

吵吵闹闹。

有男生眼睛骨碌碌转个不停,四面看着哪个颇有姿色的女同学是不是满腔心事地独自饮酒。有女生叽叽喳喳,嬉笑玩闹地将身边的人和胡诌来名字扯在一起。

班长站起来,鼓动着大家碰了杯,然后开启了新的话题。

还记得当初为什么选择Z大吗?

有人吵吵着说,父母不让出省,而Z大是省内最好的大学。有人泱泱不快地回答,因为没考到心仪的学校就胡乱地选了一个还凑合的Z大。有个小个子女生红着脸站起来说,因为是和喜欢的人的约定……

到了宋央,她歪着头,笑了,她说,因为喜欢啊。

-2-

喜欢什么呢?

宋央也曾经问过自己这个问题。

能喜欢什么啊?这里距离自己的家要十几个小时火车的车程,要好的朋友同学都留在离家很近的学校,她大一刚来的时候,还因为水土不服上吐下泻了有几天,几乎将胆汁都给吐尽了。

宿舍是八人间,房间又窄又小,只留了小小的窗,暗得白天夜晚都要开着灯。

夏季燥热多雨,宿舍只有两个摇头扇在头顶有气无力地嗡嗡着,半夜里不是被热醒就是被蚊子给吵醒,晾的衣服总也不会干,刷了鞋子放在楼顶,出门的时候还是艳阳天,回来便能看到鞋子里面灌了满满的雨水。

难得出去逛一逛,从公交车下来,就发现包包被划了很长的口子,钱包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全都被偷光光。

初识三个月,这个城市把它积攒的所有恶意都给了宋央。

被盗得一干二净的宋央站在深秋的街头,借了好心女生的手机,拨打了她唯一知道的号码。

-3-

乔枫赶来时,宋央已经抿掉所有脆弱的眼泪。

她跟着乔枫后面,看着乔枫帅气的后脑勺,却始终不敢靠太近,到了红绿灯口,乔枫回头看她,招呼她走快一些,然后开口同她讲话。

你也在这里念大学啊?

都三个月了,怎么不早些联系我,我还以为我们同乡的只有我一个人?

今天有点凉,你冷不冷?

宋央点头,微笑,摇头,这一连串的动作便是对他的回应了。

忽然,乔枫又开口,话说,你为什么千里迢迢来这里念书啊?

因为喜欢。

乔枫耸耸肩笑笑,喜欢什么啊?难不成喜欢夏天多雨,秋冬雾霾,春天干燥多蚊虫,还是喜欢这个离家千里的二三线小城市,连个地铁都没有的原生态?

宋央说,是啊。

她盯上了乔枫的眼睛,微微扬起了嘴角。

这里夏天多雨,雨水多得洗过的衣服总会发霉,这里秋冬有雾霾,买了各种防霾口罩,可胸口总还像是塞了一块砖。这里春天干燥得流鼻血,蚊虫叮得人满身是包。这里离家千里,污染那么严重,却连个地铁都没得坐,要出趟门还是要拼了老命地挤进臭臭的公交车厢。

可就是喜欢啊。

单单因为这里有一个你,无可比拟。

-4-

那时候,乔枫跟网恋两年的女朋友分手,理由是性格不合。

那个比乔枫大两岁的女生,宋央见过,在乌央乌央的人群里,她笑着挎着乔枫的胳膊,眼角明媚了整个秋天。

宋央静静地站在人群对面,看着他们越走越远,然后也笑了。

她想,这样就挺好。

这个让人孤独的陌生城市里,毕竟有一个能让她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一眼就能看到的人,像是因为那挂在天边的一颗遥远的星,整个夜晚都能变得迷人。

后来,乔枫跟那个女生分手,宋央也是知道的。

她听舍友们聊八卦,说着哪个哪个系又帅又狂的男生,被女朋友在众目睽睽下吧唧打了一耳光,眼圈都红了,手掌高高地扬起来,最后却又颓然地落下去。

她也乐呵着听,一边嗑瓜子一边口齿不清地问,是吗是吗,眼圈红是因为女朋友打得太疼吗?

舍友们白了她一眼,继续讲,听说是网恋,两年呢,那男生家挺远的,为了女生来的,也是最近才知道,女生一年前就交了男朋友,分分合合,一直藕断丝连着,现在女生要和前男友在一起,他不肯,问那女生凭什么,那女生看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脸上挂不住,便给了他一耳光,哭哭啼啼跑开了。

她继续嗑瓜子,只嗑了五六个,便咔嚓咬了舌尖,往垃圾桶吐了口唾沫,吐出满满一口血水。

舍友问她怎么了,她咧开血口就笑,巴巴地问,那后来呢?

舍友吓坏地哇哇大叫,拍开她的手,杀猪般地叫,你松开,我要去撒尿!

是以这个听来的故事便没有了后来。

夜里,她习惯性翻他的动态,发现他的个性签名改了。

高考填志愿期间他换了,有缘千里来相会。

现如今变作了,我他娘就是个臭傻逼。

宋央数了数,变成九个字,想着,这人发个签名也不知道前后照应一下。后来,她又没来由地难过起来。

她想,他哪能是臭傻逼呢,明明是个香饽饽啊,香饽饽被很多女生喜欢,她挤破头都到不了他跟前。

-5-

乔枫陪她回来的路上,给她买了杯奶茶。

红豆的,热腾腾的。

她接过奶茶,急急地吸了一口,烫到舌尖,又呛到嗓子,弯腰咳嗽了好一阵,然后就把奶茶一路捧着,凉透了也带着,带回宿舍,放了好久,臭成了积攒十年的洗脚水,她才恋恋不舍地把奶茶给倒了,把纸杯子刷了刷,剜了点土,养了株绿色的植物。

植物出人意料地很顽强,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根扎破了杯底,她拿起来杯子玩耍的时候,哗啦啦地掉了她满脸泥块。

舍友回来,夸赞她,知道用泥膜了,还挺有创意,能往上面再插棵草。

她洗了脸,泱泱不快很久。

那天,香饽饽和同院的漂亮女生交往,请她吃面,回来的时候经过奶茶店,没有再给她买一杯红豆奶茶。

-6-

大二,他在的音乐社团举办了一场校级的歌唱比赛。

她陪着舍友一起去看,舍友相中了一个软萌学弟,说学弟唱歌很好听,正在辛苦地托人要学弟的联系方式。

她有些不屑地想,舍友真没见识。

宋央坐在后面的观众席,只能看到乔枫的后脑勺,不晓得哪个混蛋说乔枫也会唱歌的,她一直坐到最后,被误会是社团的小干事,被吆喝着打扫了卫生,收拾了东西,累得腰酸背痛,只得到了他装腔作势的一句,辛苦大家了。

宋央想着,这次可真是辛苦到姥姥家了。

有个俏皮的小学妹大着胆子开口,学长,听说你唱歌很好听,唱个歌就当是慰劳我们了呗。

宋央眼睛亮了亮,冲着那个俏皮的小学妹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

乔枫推辞了一会儿,最后说了好,唱了两句英文歌,好听到流眼泪,可她一个单词都没听懂,可管他娘的呢,就是好听啊。

宋央使劲鼓鼓掌,吧唧吧唧的,可能太响了,乔枫往这边看了一眼,冲她笑了笑,然后叫她的名字,宋央。

-7-

宋央长得也不错,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好歹也是被人一路追到大的,她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过了十七年,都没让谁追到,到了最紧张的高三,忽然掉了链子。

因为学校的元旦晚会,有个人,唱了一首歌,唱的歌好听且不说,最重要的是,那人好死不活地唱了歌之后,还带了个飞吻。

宋央坐在最中间,觉得那个飞吻落在了自己的脸颊,虎躯一震,自知晚节不保。

她平日话并不多,那日也巴巴地找唱歌的男生讲话,结结巴巴地告诉他,自己叫宋央,三七班,学习挺不错。

她后来才知道,她原以为自己去巴巴说句话已经够花痴了,可偏偏还有一群女生,打听来了他的联系方式,同他白天黑夜地聊着天。

再次见他,是她背着爸妈去了某场演唱会,拿着荧光棒摇得不亦乐乎,忽然便从人群中看到他,他小声和着唱歌,唱到一句末,忽然回头,也瞧见了她,略停顿了一下,笑着叫了她的名字,哦,宋央。

她喜滋滋地想,宋央这个名字真好听。

全天下也只有乔枫能配得上了。

毕竟他会降龙十八掌啊。

-8-

平生做的第一件忤逆家长的事,是报考。

她听说他为了女朋友去Z市,却依旧还是想要同他在一个城市,便也死乞白赖地报了Z大。

没想到大学那么大,他和她总是隔着像是高山大海一样的距离,她只能站在原地看他一次又一次走远。

宋央和乔枫总是一起回家。

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总是最快活的时光。

宋央并不讲什么话,乔枫也总是低头抠手机,宋央觉得,那样就已经很好了。

就像闹铃响了,你知道你要起了,可还是想要赖上五分钟的热被窝,那五分钟的热被窝是白白捡来的,像是恩赐一样,所以就觉得格外幸福。

偶尔,乔枫会给宋央一些小零食,多买一份饭给她,她便觉得更加幸福起来。

乔枫问她,讲真的哦,你为什么会喜欢Z市?

她便眨巴眼睛问他,那你为什么喜欢呢?

我不喜欢啊。

我喜欢。

喜欢什么?

喜欢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

她看着乔枫,笑得又傻又天真。

-9-

毕业的时候,乔枫约她最后一顿饭,两个人吃得都很饱,肚子鼓鼓的,然后压马路。

乔枫说起,这四年里,他最喜欢的就是这条马路,车少,灰尘也少。末了,又转头问宋央,你呢?

宋央没回答,乔枫也没深究,两个人就这样走啊走。

过了一会儿,她先开口,乔枫。

嗯?

你会降龙十八掌吗?

嗯?

你唱歌真好听。

啊?

真可惜你是个香饽饽。

哈?

她说着说着就笑起来了。

乔枫不知道她笑什么,只见她笑得开心,也跟着挠挠头笑起来。

她又开口,乔枫。

嗯?

Z市地铁通了。

是啊。

四年了。

时间真快啊。

乔枫。

嗯?

你换了几个女朋友了。

记不清了。

乔枫。

哈?

我最近常常听一首歌。

什么歌?

有句歌词很美。

什么词?

我最喜欢的歌词。

乔枫打趣说,你一直是谜一样的女子,她听了哈哈大笑,笑了一会儿,然后又问乔枫,找好工作了?留在Z市?乔枫说,是,不走了,就这样,想定下来了,生活和感情都是。

宋央点点头,这四年,谢谢你啊。乔枫问,谢什么?

她说,谢谢你请我吃饭。他点点头,略微想了一下,确实请你吃了不少饭。

她又说,谢谢你请我吃饭,我很开心,这四年来都是。乔枫笑笑说,被请吃饭确实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宋央又说,除了吃饭,还有陪我一起坐火车,一起去游乐场,一起去图书馆占座。

乔枫说,整这么伤感干啥?

宋央哈哈笑了,因为是离别啊,一会儿我还要哭呢。

乔枫问,哭什么?

宋央说,哭离别啊,宋央说着,眼泪果真掉下来,一滴又一滴,一串又一串。

乔枫手忙脚乱,你怎么说哭就哭啊?

宋央说,因为离别来得一样突然啊,我走了,今晚就走,想去哪去哪,不会回来Z市了,你得再唱首歌给我听。

乔枫问,唱什么?

宋央说,唱我最喜欢的那首歌,唱我最喜欢的那句歌词。

那是什么?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在所有不被想起的快乐里,我最喜欢你。

那是什么我没听过啊。

我最喜欢你。

我还没唱呢,你上哪?

我最喜欢你,我最喜欢你,我最喜欢你!

宋央一边跑一边哭,一边哭一边叫唤,声音大得像是在骂街。

-10-

谁还没有一个喜欢的人呢?

把他仔仔细细滴水不漏地藏在心事里,藏在晦涩的歌词里,藏在一同吃过的饭里,一起走过的路里,藏在那十几个小时颠簸的归乡路程里。

我说离别要哭,你却不懂哭什么。

只是因为啊,你说的离别还会再见,而我说的离别是即便有再见,我也不会再要你唱歌给我听,不会再问你会不会降龙十八掌,不会再……再……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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